解讀:「公安部長」和「省委書記」體系不同,他級別更高!

首先得明確,公安部長是行政職務,省委書記是

黨內職務

要是比大小你得看是哪個省。直轄市,新疆,廣東的書記是政治局委員,副國級。公安部長是中委委員,國務委員。副國級,行政職務一樣大。黨內職務書記大。但是其他省的書記都是正部,公安部長大。

解讀:“公安部長”和“省委書記”體系不同,他級別更高!

而且公安部長很少在公安部產生,一般會在省委書記中產生。中國的管制很複雜,要全面的看。

首先“公安部長”是屬於政府的官員,行政級別是正部級相當於省長級別。中國的政府級別制度多少是在清末到民國初期借鑑日本的政府命名和職責,並根據國內情況實行的。因為在漢語體系裡有關社會政治經濟學方面的詞組有八成是從日本漢語詞組體系裡借鑑而來的。比如:政治、經濟等這些詞語在中國漢語裡是沒有的,是直接借鑑日本漢語詞組過來後形成的。

解讀:“公安部長”和“省委書記”體系不同,他級別更高!

所以,一般來說政府級別以中央政府即國務院為最高。國務院裡的“總理”為政府最高行政首長。而“國家主席”則不屬於這個範疇,“國家主席”屬於國家元首高於政府首長即總理。因此國家裡面如果按行政性質分,中國最高的行政官員是總理。其次是國務院裡各部部長。然後地方省份的省級行政首長即“省長”,接著是省政府裡的各廳級行政首長即“廳長”,然後才是市級行政首長“市長”和各個局級行政首長“局長”。

簡單說就是:省部級為同級待遇,市廳級為同級待遇;即國務院各部部長=省長、省政府各廳廳長=市長。這只是從行政管理角度講。但是實際看則是:總理>部長>省長>廳長>市長>局長。而“國家主席”不算在內。因為是國家的最高元首。其職責對國家負責。搞清楚了行政級別後再說“書記”,“部長”和“書記”到底誰大這個還得另說。

解讀:“公安部長”和“省委書記”體系不同,他級別更高!

因為“書記”這一職務是黨內職務。按照西方行政概念,政府級別>黨務級別。但中國不同,特別是社會主義體制中往往是黨內級別≥政府級別。而傳統的政府構成是排除政黨干擾的。

所以結果是,如果按政府構的行政級別講公安部長>省委書記。

但要按照中國特殊的政治體制看,則是 公安部長 ≤ 省委書記 ≥ 公安部長。

解讀:“公安部長”和“省委書記”體系不同,他級別更高!

明確的說,如果省委書記是黨內政治局重要成員,那麼大於公安部長。但反之,則小於。按照政治禮節,通常來說公安部長是大於省委書記的。所以,大小問題則是因人因事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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