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

7月30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7月28日在承德中院党组扩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兴隆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全体领导小组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会前,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孟水再次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定性要求进行了全面解读,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标准,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上,与会人员以《兴隆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方案》为主线,对六起案件相关案情的事实认定、法律政策适用及量刑标准等进行了充分、热烈地研讨;就新形势下如何有效提升刑事审判质效,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领导小组成员均积极发表了见解。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兴隆县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坚持“扫黑”与“毁伞”并重、打防并举、积极作为,先后3次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案件6件,共同学习探索如何高质高效办理涉黑涉恶类案件,主动向上级反映情况并及时上报4条涉恶案件线索,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公正获得感。(通讯员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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