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滴~
西寧一些車主近期追隨潮流用卡通玩具“打扮”自己的愛車,在車頂上放置“蜘蛛俠”、“超人”等玩偶裝飾,然而這些行為既存在安全隱患又屬交通違法!
處罰形式
近日,西寧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專項整治行動中,對“六類行為”之一的駕駛室車窗前後懸掛或放置妨礙視線飾品的,以及車身車體懸掛放置“蜘蛛俠”、“超人”等飾品的行為,一律對駕駛人採取當場自行取締改正的措施,並處以罰款200元的處罰。
目前,西寧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二大隊執勤民警已連續查處5起車身車體懸掛放置“蜘蛛俠”、“超人”等飾品的妨礙安全駕駛行為,民警責令駕駛員當場自行取締飾品,並均對駕駛員依法處以200元罰款的處罰!
車頂放玩偶 屬於交通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款: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並處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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