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有效控制販賣人販子,是否應該對人販子進行重判?

洪樓216


以鏡為鑑,可正衣冠;

以事為鑑,可論成敗;

以人為鑑,可知得失;

以史為鑑,可知興衰;

——

在我國人口販子拐賣婦女兒童由來已久,也是屢禁不止的令我們恨之入骨的犯罪行為;就和我們現在人人深惡痛絕的造假、賣假一樣討厭與可恨,這兩類犯罪真的這樣難以控制嗎?

其實未必,在我國最多的犯罪中,控制的最成功的、打擊的最有效的,就是對毒品犯罪的預防和打擊,可以說毒品犯罪少的根本原因,不是沒人做,而是再我國毒品犯罪的成本太高,販毒50克、100克的最少就判刑15年,情節嚴重的都有被槍斃的可能,這樣的處罰力度誰還敢鋌而走險、以命試法呢?

同樣,如果我們也對那些沒有底線的拐賣婦女兒童的可惡的人口販子,對那些造假、賣假、縱容賣假的,唯利是圖的不法之徒也和打擊毒品犯罪一樣嚴厲,以及強大的宣傳力度,這兩顆社會毒瘤雖然難以根治,起碼效果也會和我們國家禁毒的戰果一樣輝煌,那些唯利是圖的不法之徒也不敢這樣肆無忌憚的拐賣人口和造假賣假了……








求圖55


沒有是與否。

是絕對,也是必然,更是應該。

犯罪代價重,才能有所顧忌。

希望不要只在賭博那些那麼神速,在人販案也該早日有所建樹。

國家呼籲二胎,如果一個家庭的第一個孩子不見了,那麼那個家嚴重的程度是再也沒有希望。

為人母方知痛有多深。

種種個案都深深觸動人心。

隨著生不了,年紀大了渴望下一代的存在,純粹愛孩子,為保一個家的完整,總有種種的原因。

便有買,市場有需求,人販便永遠存在。

國家真的應該有一個完善的收養制度。

重罰,嚴肅處理,嚴懲不貸!


禕睿說事


只要是人販子,直接拉出去槍斃,對待這種畜生不如的東西,沒必要跟他們講道理,他們偷走一個娃,會毀掉一個家的。而且還在會把這些畜生折磨的不像人樣。我們這裡就發生過人販子的案例,村民們把人販子手腳都打斷了,我覺得這才解氣,完事才報警。對這些十惡不赦的畜生,要直接弄死他們。因為他們已經不是人了,是人絕不會做出這麼傷天害理之事。我都恨不得把人販子弄死。希望國家應該對這些人販子,槍決。


奕彩辰光飛得更高


只有對 拐賣人口罪 進行重判 嚴判 才能有效打擊👊……拐賣婦女10年起步,拐賣殘疾人15年起步,拐賣兒童死刑,不得緩刑,不許申訴,不許上訴,拐賣人口販子是道德淪喪啊,給社會,給家庭造成極大危害和一生的傷害呀……不可饒恕啊。錢可以失而復得,沒了再賺,傷口可以慢慢癒合。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突然丟了自己的孩子,那是對這個家庭原子彈爆炸一樣的打擊啊。傷心到完全失去生活下去的信心啊……我要是遇到這樣的變故,我會大開殺戒……報復、報復、在報復。相信所有面對人販子的人都會判他們死刑……


東北餃子館83


對人犯子,他不是殺人犯,他的罪比殺人犯更殘忍,一個家因它而散,一個家國它而毀,妻離子別,夫妻分散,一個好好的家因此而破離,!看了骨肉相聚的場景,只有淚,沒有歡笑,人犯子是罪大惡極,不是死行那麼簡單,應五馬分屍,千刀萬刮,我的關點見一個打死一個,不留情


老么61511303


應該判死刑,和殺人犯沒區別。馬路邊乞討的那些孩子,大多數那些人販子弄殘的,那些人販,不判死刑天理難容。


俞根弟


應該重判!只有加強婦女兒童的安全保護,加強出生兒童的監管力度!向交通違章監管學習嚴格執法!嚴厲打擊犯罪,出現偷拐騙未成年兒童一人(包括一人)的個人,在被受害人當地鎮政府、縣政府就可下達槍斃命令!公開槍斃!讓人販望刑而生懼!堅決杜絕婦女兒童的買賣市場!


手機用戶51827537955


成龍大哥說過一句話,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為什麼會有這種買賣呢?因為有這種市場,有人窮娶不起媳婦,有人因為種種原因生不了孩子或是想要男孩傳宗接代,我們得先端正我們現代人對生活的態度,沒有孩子,有好多家庭都丁克,沒有男孩,女孩子也一樣,養女也能防老,不孝順的兒子多了去,我們得給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環境,如果經濟水平達得到,無疑是可以的,如果沒那麼雄厚的經濟實力,我們的壓力是可想而知的,孩子是我們的傳承,也是祖國的希望。最後一點,娶不到老婆的,不要光看這個社會對你怎麼樣,同樣都是人,別人有錢為什麼你沒有,別人有對象為什麼你沒有,就沒考慮過自身的原因嗎?

我們現有的法律不僅人販子要判刑,就是買主也要判刑,這就應對上面的,一句話。因為有市場,如果沒有市場,他們把孩子賣給誰去。不管是電影還是真實案例,出現在我們身邊的太多太多了。所以,最近這幾年國家對打拐還是挺負責任的,給祖國一個掌聲


仝羽小姐姐


不是重判,應該是一律判死刑。並處以販賣人口所得的10倍罰款。讓這些沒有人性的畜牲償償拐賣人口的罪有應得。


清雅居士29


是的,拐賣婦女兒童的人販子是令人深惡痛絕的,拐賣一個婦女,一個兒童,給一個家庭造成的傷害與痛苦,是無法言表的!

因此,對人販子進行重判一定是一件大得人心的事,支持重判,要求重判會成為人民大眾的一種普遍心聲。做為民眾的一員我也會舉雙手贊成這種重判!

然而,法律就是法律,我們國家是法制國家,一切必須以法律為準繩,以法規為標尺,以法進行。

但做為公民,我們有權力見議人大修改法律,對販賣人口之徒,處以最重刑法,卻是可以的。

所以,見議通過修改法律,對販賣人口的罪犯進行重判,嚴打,以㧪住犯罪,還人民一個安居樂業的良好環境,是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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