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8月30日至31日,州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任锦云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志勇、商雁鸿、李怡、熊卫民、夭建国、陆积峰,秘书长张竣珲及其他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副州长周兴国、杨虹,州监委、州中级法院、州检察院、州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8位州十二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5位公民旁听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政府《关于我州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州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州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2018年全州和州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州本级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我州2017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条例(草案)〉的议案》及其说明、《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条例(草案)〉的议案》及其说明、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审议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报告(书面)、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报告(书面),审议了有关人事事项,补选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任锦云要求,州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进一步抓好殡葬改革、财政预算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促进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跟踪监督,确保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任锦云强调,做好下半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人大职责,扎实做好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等工作,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光辉业绩。记者 马银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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