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擊!市長掛帥,菏澤城區將嚴肅整治這十種亂象!

2018年8月1日 ,菏澤市政府發佈《市區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方案(徵求意見稿)》

,按照方案,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將對市區集中開展違法建設、佔道經營、佔道停車、戶外廣告、架空管線、雨汙分流、黑臭水體、五類特種車輛、裸露土地和行道樹補植、電動車等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著力解決影響市民群眾工作生活和制約城市發展的突出問題和頑疾,全面改善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形象。

整治範圍

東至上海路、南至萬福河、西至楊營路、北至日東高速

重拳出擊!市長掛帥,菏澤城區將嚴肅整治這十種亂象!

整治內容

(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

一是擅自佔壓規劃確定的道路、廣場、公園、綠地、河湖水面、公交場站、供電設施、燃氣設施、供熱設施、給排水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用地的違法建設;

二是擅自在主次幹道兩側、重要場所周邊、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政府擬開發地段亂搭亂建的違法建設;

三是擅自在建築物頂部、底層或退層平臺進行建設的違法建設;

四是市區內加建、插建、接建的違法建設以及私挖私建的地下違法建設;

五是逾期使用的臨時建築

六是沿街建築物擅自開門扒窗行為

七是省市領導批轉、新聞媒體、熱線反映、群眾舉報的違法建設。

(二)佔道經營專項整治

一是整治店外經營。清理取締擅自超出門店和窗戶擺放商(物)品、加工作業、早點夜市等違規店外經營行為。對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不符合規範要求的,責令停業整改,確保生產、加工、經營不出門店。

二是整治馬路市場。清理取締農貿市場、菜市場、勞務市場、服裝市場、小吃街各類馬路市場(規範設置的除外)。

三是整治流動攤點。清理取締各類流動攤點,引導就近入市入場經營;規範設置一批時令果蔬、早中晚餐、修車修鞋等便民服務攤點。

四是整治機動車維修和清洗點。嚴禁佔道維修、清洗機動車。清理取締主次幹道兩側的機動車維修和清洗點(門店)。

五是清理取締分散的建材門市。六是清理取締廢品收購點。七是清洗路面油汙。

(三)佔道停車專項整治

一是清理私佔公共空間亂圈地設置的停車泊位。依法拆除沿街單位、商場、酒店、商鋪等在門前私自圈地安裝的護欄、隔離樁等設施,還公共空間於市民;嚴厲查處亂設置坐地收銀等亂收停車費行為。

二是整治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重點整治在設置禁停標識、未設置停車泊位的道路、廣場隨意停放車輛行為;在已設置停車泊位的道路、廣場,未按照規定要求停放車輛行為。

三是開展人行道守護行動。道路兩側人行道邊緣設置隔離設施;開展人行道車輛停放整治行動,嚴禁佔壓盲道。

四是規範停車場建設管理。鼓勵通過市場化運作,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規範設置一批停車場;明確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規範停車場管理。

(四)戶外廣告專項整治

一是依法拆除未經審批、不符合設置標準的門頭廣告設施;符合設置標準但未辦理審批手續的,責令儘快補辦審批手續。

二是依法拆除未經審批擅自設置的沿街牆體戶外廣告設施。

三是依法拆除擅自在沿街建築物頂部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

四是依法拆除未經審批擅自設置的大型立杆戶外廣告設施。

五是依法拆除擅自

佔用城市道路、綠化帶、路燈杆、行道樹等公共設施設置的廣告牌及指示牌、標誌牌。

六是全面整治陳舊、破損,存在安全隱患,影響市容環境的戶外廣告設施。

七是全面清除沿街櫥窗廣告和公共區域亂貼亂畫的“野廣告”、擅自懸掛的條幅。

八是規範車載流動廣告管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設置車體廣告進行流動宣傳。

(五)架空管線專項整治

一是全面整治架空線纜。主次幹道上的架空線纜必須全部入地改造;支路、背街巷、居民小區等其他區域的架空線纜,暫時無法入地的,必須採取捆紮、套管等方式進行序化、美化處理。

二是清理廢棄線纜及設施。徹底清除廢舊電源線、電話線、信號線、網絡連接線、支撐線和線杆、控制箱體。修復、更換損毀的管線檢查井蓋。

三是規範配電設施設置。主次幹道兩側原則上不再新設置控制箱體、變壓器等配電設施;現有佔壓人行道的配電設置全部遷移,並進行美化處理。

(六)雨汙分流專項整治

對市區汙水管網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子,對未配套建設汙水管網,以及已經配套建設汙水管網但無法使用或者未實施雨汙分流的,按照“雨汙分流”的原則,進行徹底整治。

一是實施道路地下管網雨汙分流。對市區道路現有排水管網雨汙合流和混接錯接問題進行逐一現場排查,對未連接的汙水管網進行連接,對雨汙合流的管網進行封堵或分流,杜絕現有排水管網雨汙混流問題。市級負責市區中華路、長江路、長城路等十條主幹道排水設施的雨汙混排、河道箱涵及檢查井蓋的整治工作。牡丹區、市開發區、菏澤高新區及街道辦事處、社區分別負責轄區內(除市級負責十條道路以外)的道路、街巷排水設施雨汙混排及檢查井蓋的整治工作。

二是實施單位、小區庭院地下管網雨汙分流。牡丹區、市開發區、菏澤高新區及街道辦事處分別組織對轄區內的居民小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商戶等進行雨汙混流管網進行徹底改造分流。改造完畢後,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逐一驗收,登記造冊,並辦理排汙許可後,集中接入市政道路雨汙水管網,形成管理體系,資源共享,共同監督。對改造不徹底、未實施雨汙分流的管網一律不得接入市區市政管網,並實施封堵。物業管理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結合街道辦事處、社區對居民小區的雨汙混流管網整治工作。

(七)黑臭水體專項整治

一是治理黑臭水體。採取截汙清淤、清理水體周邊積存垃圾、打撈水體漂浮物、河道疏浚、提排入網、更換水體、生態修復等措施,對排查出的黑臭水體及納汙坑塘進行全面整治。

二是全面排查整治汙水直排口。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落實網格化管理制度,對轄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商業網點、居民小區、居民戶等所有汙水直排口進行全面排查,登記造冊,徹底截汙,消除汙水直排現象。所有直排汙水的工業企業和飯店、娛樂場所等商業網點,必須立即關停,涉及到的違法建設必須全部拆除。

(八)五類特種車輛專項整治

一是統一市區從事建築渣土、混凝土攪拌、建材、泥漿運輸車輛的標識,建築渣土運輸車、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和泥漿運輸車全部安裝衛星定位,與數字化城管聯網,統一監管。

二是嚴禁大型工程車在市區公共區域隨意停放。

三是嚴厲查處超速、闖紅燈、亂鳴號、野蠻駕駛、涉牌涉證、超載超限和亂倒亂丟、拋灑滴漏、帶泥上路和未經核准運輸建築渣土等違法違規運輸行為,依法頂格進行處罰。

四是建立聯合查處機制,由各區牽頭,公安交警、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門聯合辦公、統一查處。

(九)裸露土地和行道樹補植專項整治

一是全面治理裸露土地。按照“宜綠則綠、不能綠化的進行硬化”原則,對城區裸露土地進行拉網式、全方位治理,全面消除裸露土地。閒置的拆遷工地、建設用地也要綠化。

二是實施行道樹補植工程。對缺株的行道樹進行補植,對枯死、即將枯死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更換的行道樹,進行更換。

(十)電動車專項整治

(整治方案另發)

責任分工

(一)市區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指揮部負責統籌協調市區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市區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指揮部辦公室具體負責整治行動方案的組織實施,分解市區整治行動任務,監督、指導、考評牡丹區、市開發區、菏澤高新區、街道辦事處和市直行業單位的整治行動。

(二)市直有關職能部門要按照“三定方案”和職能,認真落實管理責任,積極搞好配合,主動搞好服務,及時解決整治行動中遇到的問題。市直行業單位要按照各自的職責,認真落實管理責任,及時解決由“路長”提交的必須由產權單位解決的問題,主動接受“路長”的整改監督。

(三)牡丹區政府和市開發區、菏澤高新區是市區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內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工作,街道辦事處是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的實施主體,具體負責轄區內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實施。

(四)市區道路實行“路長”制管理模式,每一條道路設置一名 “路長”,具體負責轄區道路及兩側市區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工作。

(五)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對市區道路“路長”進行設置、管理,統籌協調推進路長制工作的實施。組織開展路長制工作的督查、考核,並對熱點難點問題統籌協調解決,做好跨區域、跨部門管理,確保區域間有序協作,形成合力。

方法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

(8月1日—8月10日)

市政府召開動員大會,對整治行動進行安排部署。各區、街道辦事處都要召開動員大會,全員動員,全民參與,並結合自身承擔的整治任務,細化工作方案,進行明確分工,把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人。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摸底、登記造冊,逐個銷號。要確定每一條路的“路長”,明確“路長”的職責,提出要求。要依託新聞媒體、微信微博、門戶網站等平臺,採取多種形式對整治行動進行深入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區、街道辦事處制定的工作方案、調查摸底表和路長名單于8月10日前報市區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指揮部辦公室。

(二)自行整改階段

(8月11日—9月10日)

根據調查摸底查找出的問題,要一項一項整改,逐一銷號,不能整改的記錄在案,研究整改措施。自行整改結束後,各區、街道辦事處和市直行業單位要將整改情況報市區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指揮部辦公室。

(三)集中整治階段

(9月11日—11月10日)

各區、街道辦事處要對調查摸排出的問題集中進行整改,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對難點問題打好攻堅戰,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擋,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高階段

(11月11日—12月10日)

對整改不到位的問題,要進一步的整改,整改到位的問題要規範提高,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各項規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規範管理。要建立健全目標責任制管理,嚴格落實市區“路長”制度,使管理到邊到沿,不留死角,不留空擋,努力提高城市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標準化的管理水平。

(五)考評驗收階段

(12月10日—12月31日)

根據市區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考核辦法的要求,市區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指揮部將對各區、街道辦事處、市直行業單位進行考評驗收,通報考評結果,表揚先進,鞭策後進,對問題較多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責令單位主要領導在電視媒體上做表態發言。各區也要對街道辦事處整治行動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報市區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指揮部辦公室。

市區城市管理十項整治行動指揮部

成員名單

指 揮 長

陳 平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指揮長

王 磊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王忠想 市政府副市長

常務副指揮長

高榮國 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成 員

李士三 市政府秘書長

劉 勇 市委副秘書長、市信訪局局長

趙漢松 市政府副秘書長

王懷振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尹慧萍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明辦主任

彭益方 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民宗局局長

戴 磊 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韓章民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徐廣進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

閆 凌 市經信委主任

謝聖穩 市教育局局長

李合力 市公安局黨委成員、交警支隊支隊長

胡欽暢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尹茂林 市規劃局局長

吳修印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王桂榮 市城市管理局局長、城管執法支隊支隊長

程傳政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王尊亮 市水利局局長

郝丕進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張善甲 市環境保護局局長

張 魁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朱 峰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

姜守民 市公路管理局局長

龔合清 市郵政管理局局長

常 健 菏澤日報社社長

段清正 市廣播電視臺臺長

王新國 團市委書記

高 強 市婦聯主席

董 超 市殘聯理事長

張澤中 牡丹區委副書記、區長

練建軍 市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楊東波 菏澤高新區黨工委副書記

李振杰 菏澤供電公司總經理

張洪生 中國電信菏澤分公司總經理

劉念佩 中國聯通菏澤分公司總經理

劉卓鵬 中國移動菏澤分公司總經理

仝振華 山東廣電網絡有限公司菏澤分公司總經理

劉玉東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菏澤分公司總經理

殷正紅 市公共汽車公司經理

晉衛兵 市市政工程管理處主任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趙漢松兼任辦公室主任,王桂榮兼任常務副主任,李合力(兼)、從保安、姚峰、馮憲法、李利華、李明生、高冠山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成員從各單位中抽調,十項整治行動分別成立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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