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某學院學生參加完期末考試通宵打麻將後猝死,開學後其母到校討要說法,對此你怎麼看?

潤嘉禾


大實話:大學生作為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不理智行為負責,學校需要做的就是加強學風建設和引導。

現在這種學生參加完期末考試,然後幾個人組團狂嗨的現象非常普遍。對於一些小學生來說,可能就是幾個好友一塊兒吃飯唱歌,對於中學生來說可能會大家組團去網吧上網,而對於大學生來說,就更加自由了,畢竟是常年人,可以做的活動也比較多,打麻將則是其中之一。

通過上邊的聊天記錄我們不難發現,這位母親相對來說還算是有點人情味兒,沒有說非要去追究和自己兒子一起熬夜打麻將的室友,當然也有可能是故意套話的。不過,就這件事本身來說,還是猝死學生個人和一起打麻將的人責任大一些,跟學校倒沒有什麼太大的關係。

成年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首先,就這個大學生自己來說,他作為一名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成年人,是應該對自己的身體狀況和健康狀況有一個清晰地認識的。

這就好比是有些人熬夜通宵打遊戲,然後猝死了,難不成還能怪遊戲廠家或者網吧麼?這和在公司加班工作猝死完全是兩回事。

因為公司加班很大程度上是被迫的,但是,像這種熬夜打遊戲或者打麻將則是自己可以選擇的。說難聽一點,這是你自己選擇的結果,怪不得別人。當然,如果在打麻將的過程中,你說要走了,要休息了,但是,其他牌友極力勸阻你留下,而導致最後出問題了,那麼這些牌友肯定也是有責任的。

學校應該加強學風建設

當然,這件事中學校沒有必要為學生的這種死亡負責,畢竟,麻將不是學校提供的,這也不是因為學校的硬件設施問題導致學生出現意外死亡的。頂多也就是一些人道主義賠償,但是不會太多,最多也就是幾萬塊錢,一般根據家長鬧事的程度決定。

不過,這也反映了學校的學風建設問題,畢竟,打麻將的絕不可能就這一個寢室,指定是一種現象,但是,學校在這方面顯然沒有管理太嚴。

說難聽一點,如果涉及到錢的話,很可能就屬於聚眾賭博行為了的,這種事學校絕對是有責任的。所以還是希望大學也能夠多注意加強學風建設,把學風建設落實到實處。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一位風華正茂的大學生意外殞命多少有些令人惋惜,造成不幸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其本身缺乏自律、放縱自我的生活習慣。

今年的7月5日,四川電影電視學院的學生王崚西在校園內突然倒地,歷經42分鐘搶救仍未見有生命體徵出現,最終因搶救無效而被宣佈死亡。

當地警方介入調查後發現王崚西在考試前兩晚連續夜不歸宿,外出打麻將、聚會而導致過勞,綜合多方面的取證情況警方判定其為突發猝死,排除存在刑事行為的可能。

對於警方的這一結論,王崚西的家人是認可的。但是其母認為王崚西的猝死是由於四川電影電視學院未盡到對住校生的管理義務而造成的,因此開學后王母與親屬來到學校討要說法並同校方發生過沖突。

王母的觀點不能說毫無道理,但是須知王崚西的死亡是因為其自己連續透支身體,導致身體過度疲勞所致。對死亡後果的發生其自身存在重大過錯,應該承擔主要的民事責任。

學校一方儘管在管理上未完全盡到應盡之義務,一定程度上放任了王崚西在外打麻將的行為,但是王崚西已經成年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於自己行為可能產生的後果應當具有清醒的認識。按照王崚西的行為方式,即便把他留在學校,也難免他會因為其他一些娛樂行為而發生意外。因此,學校因為管理疏忽而應承擔的責任是非常有限的。就在在王崚西發生意外後,學校也聯繫了120對其進行急救,可以視作履行了必要的照料義務。

學生傷害事故的責任,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來進行確定。對於王崚西的死亡學校的責任微乎其微!


通城丹妹


又是死在哪裡訛到哪裡?

真的不能再助長這種歪風邪氣了!

先說個人看法。

大學生意外猝死,根本原因在其自身,學校不應該為此擔責。

理由如下:

首先,王某某猝死的原因多半和考試前兩天外出通宵打麻將熬夜有關。雖然其死在學校內,但與學校並沒有直接關係。死者母親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跑到學校討要說法還說得過去,但如果知道了兒子的死因仍要求學校賠償的做法顯然不妥。

其次,死者王某某已經19週歲,他本人首先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任。考試前連續兩天外出到麻將館通宵熬夜打麻將,王某某的這一選擇直接導致了身體透支,最終猝死。無法苛責學校能預見到這個結果,而學校也在其倒地後及時叫來了救護車,盡到了義務。(個人有些不理解的是,現在的大學生竟如此任性妄為嗎?考試前還通宵打麻將?)

再次,如果非要細究,那麼學校的責任在於管理不嚴格,而不是為王某某的死負責。客觀地講,這是大學不是幼兒園,學校方不可能做到限制每一個學生外出。

孩子猝死,家長傷心可以理解,但動不動就要學校為孩子的死擔責,真的不值得提倡。

現實中“我弱我有理”的情況並不鮮見,而這種現象是對公序良俗的挑戰,我們應該堅決抵制。

我們要尊重法律,看證據說話。


夜雨如書


在一個“金錢至上”的社會,現在有個“怪現象”,只要不是在自己家裡死亡,好像都可以找到別人的責任弄點錢。什麼社會道德,什麼責任自負通通都是狗屁,反正人死了就要有人給錢,就這麼簡單!


作為大學生而言,19歲的年齡,在法律上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對事物的基本判斷,並對自己的行為產生的後果負責。

該生身患身體疾病,竟然不顧自身身體狀況,考試前兩天連續通宵打麻將到四五點,然後白天睡覺,到下午起床吃飯,然後繼續打牌,這是生物鐘的顛倒。一般人都會產生嚴重的疲勞感。這應該是導致死亡的主要因素。

該生家長覺得學校沒有盡到管理義務,這話也是值得推敲的。作為初高中生,可能對於宿舍管理會很嚴格,只要查寢時不在。就會通知家長。但是,作為一個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大學生來說,這種管理並不適合,他有自己的自由。正好像房東租房給租戶一樣,如果租戶死在房子裡,那房東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另外,私自溜出學校打麻將,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學生公寓管理十條》,違反規定造成的後果更應該自行承擔。違反校紀校規還能成為賠償的理由嗎?

事發後,學校盡到了救助義務,撥打120並報警,42分析後,搶救無效死亡。公安部門也給出了無刑事行為,並判斷為心力瘁死。這基本已經排除了學校責任。

最後還是奉勸這位家長,你的孩子違反校紀校規在先,不顧自身疾病打麻將在後,並且沒有別人謀害行為,由於自身的原因心力交瘁死亡。就這幾點來說,你索要賠償的依據在哪呢?不能因為自己的孩子死了,就是別人的責任。自己的孩子德行自己能不知道嗎?

至於是不是能夠要到賠償,那就是和學校的協商或者法律的審理了。不過,此風不可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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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甭管什麼事,只要人一死,總是不從自身找原因,首先想到的是找個背鍋的,這到底是怎麼了?

事件大概:四川綿陽19歲學生王凌西就讀於四川電影學院2017級表演藝術專業,在7月3日4日連續兩天晚上外出在學校周邊麻將館通宵打麻將到次日凌晨四五點才回宿舍休息。導致過勞猝死。

王凌西母親王女士表示:王凌西從一月一日到七月15日前,有13次夜間十點以後未返回學校住宿,自己從未接到學校關於王凌西夜不歸宿的反應。認為學校管理混亂,《公寓門衛制度》《學生公寓管理十條》形同虛設。從而造成學生連續通宵打麻將,導致其身心疲憊發生猝死事件。

四川電影學院稱:王凌西事件非刑事行為突發猝死,學校無責,但校方本著以人為本,做了大量的善後工作和家屬安撫工作。

詩詞公寓觀點:我們常說,規定是給君子定的,小人才不會遵守那些破規定,我不是說這位死亡學生是小人,我只是打個比喻,也就是說,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你非要不按照規定來,出了事你卻埋怨規定不合理,管理混亂。

現在的人出了事不是首先從自身找原因,而是第一想法找個背鍋俠,而這次電影學院不幸成為了背鍋俠,不過不可否認,四川電影學院確實有責任,但這種責任微乎其微,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公寓自然有門衛,有管理制度,但你擋不住鐵了心不遵守規定的人啊。

主要原因是死者違反學校規定私自外出通宵打麻將,學校學生多了,為什麼別人都遵守校規,而你卻非要違反校規?違反校規不算,出了事卻埋怨學校?這本來就應該是你的責任啊。如果你非要說死者為大,我死我有理,無理攪三分的要學校承擔一定責任,這是你的權利和自由,學校也會自認倒黴,人道主義的適當的賠償點意思意思。


詩詞公寓


在校大學生王某,期末考試期間,夜裡跑到校外去打麻將,在考完試後,突然倒地猝死,事實經過本來很簡單,但是猝死原因是什麼呢?警方介入調查後發現王某在考試前兩晚連續夜不歸宿,外出打麻將、聚會而導致過勞,綜合多方面的取證,警方判定其為突發猝死,排除存在刑事行為的可能。對於警方的這一結論,王某家人持認可態度。

死者王某母親帶親屬去學校討說法,完全在情理之中,因為孩子好端端去大學裡讀書,怎麼就突然猝死了呢,換哪個家長也都會去學校協商解決處理善後事宜。但是王某母認為,兒子猝死是由於學校未盡到管理義務而造成,並同校方發生了衝突。

要說學校管理有沒有漏洞?真不知道該校是否有規定過學生夜裡必須要回寢室睡覺,否則算違紀。如果真有規定過,任由學生夜裡隨意在外過夜,不加以嚴格管理,出了問題學校是要承擔部分責任。而這個責任是管理責任,不是監護責任,因為死者王某屬於成年人。

王母最理智的做法,就是請律師來處理後續事宜,這樣無論是責任承擔,還是後續賠償可能都會更順利一些,畢竟人已經走了,處理好後事比什麼都強。


韓國成老師


人沒有了,唯一能做的就是想盡辦法訛點錢。我在學校見得多了,死在家裡的,都有上學校鬧的,不知哪裡來的理由和勇氣。


左左225


學生家長有點無理取鬧,無非也就是想從學校身上要一筆錢。作為一個高校教育工作者可以很負責任的說,這件事情學校即便有責任,也應是微乎其微,主要責任不在學校身上。

畢竟從事情的經過來看,是該學生違反學校宿舍紀律在先,然後自己跑出去打通宵麻然後猝死。在答主看來,責任的劃分如下:

1,主要責任:學生本人,自己作為成年人,應該清楚做事情的利害關係,連續兩個通宵打麻將誰都受不了,應該負有主要責任,責任劃分96%。

2,次要責任:茶樓老闆,容留學生打麻將,而且是通宵麻將,學校附近的茶樓,老闆應該知道是學生在這裡打麻將,為了安全起見也應該多留意。不過人家老闆的確沒這個義務,只負責收錢然後提供麻將桌和茶水就可以了。責任劃分2%

3,次要責任:嚴格來說這起事件當中,學校負有極少的責任,首先宿舍晚上是正常查寢了的,其次,學校在學生猝死時及時聯繫了120對其進行急救,也是一種履行了自己義務的方面。真要說哪裡有責任,那就是宿管發現學生夜不歸宿,應該及時通知輔導員,好出去找。責任劃分2%


嚴格來說學校和茶樓的這些次要責任都是可有可無的,這樣劃分責任也是本著人道主義精神照顧家長情緒,但是家長事後找學校鬧實屬無理取鬧,即便是通過司法途徑來維權也不會有什麼結果。最多就是通過這種“鬧”方式讓學校賠些錢。


嬌羞帝老師


首先為一個年輕生命的逝去感到遺憾,喪子之痛,白髮人送黑髮人,這位母親的心情可以理解!不過這事跟學校真的沒有關係,雖然同情其遭遇,但是也只能勸其節哀保重,讓死者早點入土為安!

從新聞中瞭解到,死者已經19歲了,已經是成年人了,其父母已不再是其監護人,他可以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了,所以即便學校發現其多次在10點後沒有歸宿,可以向其本人指出,但是沒有必要向其母親通報,所以死者母親的指責並無道理!

此外,死者母親也承認,兒子以前是漏洞胸,這是一種先天性的遺傳疾病,有時會伴有先天性心臟病,雖然死者生前做過手術了,但是說實話,自己既然有此種疾病,作為成年人,難道不應當注意保重身體?雖然沒有直接證據指向此病與猝死之間有關聯,但長期熬夜,這個真的不能怪學校!

如果要怪,為什麼他年紀輕輕就這麼愛打麻將呢,是不是受家庭的影響?如果要怪,麻將館有沒有責任,怎麼能讓學生整夜打麻將而不勸阻呢?如果要怪,那些開網吧的,是不是就不許學生包夜玩遊戲了?如果要怪,那幾個跟他一起打麻將的同學是不是也有責任呢?

不要怪這怪那了,一是怪自己身體本身就有潛在的疾病,二是怪不該不愛惜自己身體,還主動約其他人外出打麻將……


打虎拍蠅


學校怎麼會知道他打麻將徹夜不歸?他已是成年人了,自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找學校討說法,純屬胡扯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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