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稅法通過,10月將執行,新個稅法真的等同於「單身稅」嗎?

31日下午,備受社會關注的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至此,七次大修後的新個稅法正式亮相!起徵點確定為每月5000元。新個稅法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減稅向中低收入傾斜。新個稅法規定,歷經此次修法,個稅的部分稅率級距進一步優化調整,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級距不變。

"單身稅"要來了,國家終於出手逼婚!類似的題目已經被營銷號炒了好幾輪,真是把硅星人嚇skr了。但事實真的如此嗎?

《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在徵求了近兩個月社會各界意見後,即將在8月27日接受二審。如果《草案》通過,包括"單身稅"在內的新稅法將於2019年1月1日施行。

新個稅法通過,10月將執行,新個稅法真的等同於“單身稅”嗎?

不得了了!不僅要收單身稅,連開始的時間都定好了!在自媒體的"煽動"下,朋友圈單身貴族們哀嚎一片。

新個稅法通過,10月將執行,新個稅法真的等同於“單身稅”嗎?

七夕剛被暴擊過的單身狗們即將被雙殺,廣大緣分未到或因為窮談不起戀愛的朋友們不禁發出天問,"單身已經夠慘的了,為什麼還要為異性戀們買單!"

但個稅法新規真的像營銷號說的那樣,要向單身人士直接或間接收稅麼?

研讀了一下午《草案》的我還是要硬著頭皮說出真相——大家先別哭,看清楚,這次個稅法修訂其實是給所有人省錢的啊!

新個稅法通過,10月將執行,新個稅法真的等同於“單身稅”嗎?

首先,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了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免徵額提高了1500元。朋友們,這就是說每個月憑空多了一筆奶茶錢!

其次,《草案》中關於應納稅所得額的算法改變了。新稅法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的專項減免。其中"子女教育支出可以抵個稅"這一條,就成了很多營銷號口中的"單身稅"。

營銷號振振有詞:"以後有小孩的夫婦能免去一筆稅,沒有對象的要多繳稅,這不是變相的單身稅是什麼?"

但讀完《草案》,我對這個觀點的邏輯產生了質疑。

新增專項費用減免並不是說單身就要憑空多交一筆稅(對於單身人士來說,個稅收繳和之前維持同樣水平),而是說,如果將來你送小孩去上學或者買房租房,這部分支出可以不必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於家裡有老人小孩的納稅人來說,用於大病醫療和子女教育的開支不用再被徵稅,減輕了生活負擔,而單身人士也仍可享受租房買房專項支出減免等其他項目。

簡而言之,這條新規定還是有實惠之處的!

大家焦慮的點就在於,這些專項減免中,"子女教育"是單身人士無法享有的。但就像知乎用戶 @洛陽二傾田 指出來的,大病醫療支出也可以抵個稅,按照這個邏輯,不得大病的納稅人是不是虧了?怎麼沒人說國家徵收健康稅?

其實子女教育專項減免只是稅改中很小很小的一部分,比起"單身稅",它更像是一條促進國民教育發展的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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