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寧自治縣:企業故意拖欠稅款 被責令補稅29.35萬元

畢節試驗區網訊 日前,威寧自治縣一企業因故意拖欠稅款,被該縣國稅局雪山分局責令補繳稅款29.35萬元,並以萬分之五的比率按日加收稅收滯納金0.88萬元,同時處以罰款。

據悉,該縣國稅局雪山分局開展稅源巡查時,通過檢查賬務發現,當事企業曾獲得數筆銷售收入,但並未即時開票,也未按法定時限申報繳納稅款,已構成故意拖欠繳納稅款行為。

據當事企業相關負責人介紹,因庫存發票已全部用完,待領取新發票後,再為此前所產生的銷售事項開具發票,並繳納相應稅款。

稅務人員對當事企業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告之以法,使其知曉銷售行為與納稅義務同時產生,以及故意拖欠繳納稅款所帶來的法律後果。

隨後,該縣國稅局雪山分局依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企業限期補繳稅款、稅收滯納金和罰款,對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及財務人員給予嚴肅批評教育。(張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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