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传达贯彻全省全域旅游工作现场会精神,出台“引客入潮”实施办法

8月23日下午,潮州市市长殷昭举主持召开市政府2018年度第18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全域旅游工作现场会精神,通过了《潮州市鼓励“引客入潮”实施办法(试行)》等事项。

潮州传达贯彻全省全域旅游工作现场会精神,出台“引客入潮”实施办法

会议提出,要紧紧抓住全省全域旅游发展黄金时期,将全域旅游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主动参与省提出的“汕潮揭-南澳”滨海旅游产业带和梅江-韩江四大绿色产业生态旅游画廊打造,结合我市实际,加强统筹规划,推动古城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红色旅游、滨海旅游加快发展,着力打造全域旅游大格局、大品牌、大产业,努力开创潮州旅游发展新局面。

潮州传达贯彻全省全域旅游工作现场会精神,出台“引客入潮”实施办法

会议决定,出台《潮州市鼓励“引客入潮”实施办法(试行)》,设立“潮州市‘引客入潮’旅游专项奖励金”,按照鼓励作为、一视同仁、游客至上、不重复统计的原则,做好专项奖励金的安排和使用。鼓励旅行社组织更多游客来潮旅游,以此带动潮州住宿业、景区消费市场,扩大旅游消费,增加全市旅游收入,并通过双重条件的设置,有利于防止少数旅游企业虚报游客人次情况的出现,确保《办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该《办法》的实施对于宣传推介潮州、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推动潮州旅游经济繁荣发展和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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