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違紀城管!拿紅包嘍!有沒有很激動!

4月3日,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市區城管執法隊伍管理有獎舉報辦法(試行)》有關情況。

城管執法隊員哪些行為可以舉報?

市民通過什麼方式舉報?

獎勵標準和流程又是啥?

……

受理範圍

鼓樓區、雲龍區、泉山區、銅山區、賈汪區、開發區、新城區、雲龍湖風景名勝區、市城管執法支隊城管執法隊員(含城管協管人員)違反隊容風紀的行為。

受理類型及獎勵標準

舉報案件一經查實,根據問題類型給予獎勵:

剃光頭等怪異髮型,每件30元;

執勤時制式服裝與便裝混穿,每件30元;

非公務需要,著制服出入娛樂場所,每件30元;

執勤時在公共場所吸菸,每件30元;

酒後上崗,每件50元;

執勤時使用不文明用語,每件30元;

毆打市民群眾粗暴執法,每件100元;

私自收取管理服務對象財物,每件50元件;

城管崗亭及附屬設施明顯破損有礙觀瞻,每件30元;

城管崗亭值守人員未按規定作息,每件30元。

受理機構

市城管執法支隊牽頭組織違反隊伍管理舉報的受理工作,具體負責舉報案件的審核和獎金髮放等。

舉報方式

市民群眾應在發現問題24小時內通過以下方式進行舉報:

市民城管通;

書面舉報:

市民群眾可將書面舉報材料送達或郵寄至徐州市中山南路148號市城管執法支隊督察大隊。

獎勵條件

1、舉報內容務必真實、明確,不得謊報。舉報人在舉報時應提供個人電話號碼、身份信息等。

2、舉報人應提供問題發現時間、地點、明確顯示涉嫌違規行為及人員特徵的視頻或圖片(近景、遠景)等資料信息。

3、對同一違規事實如有多人舉報,獎勵最先舉報者;多人聯名舉報的,獎勵平均分配;被舉報的違規行為被查處且已結案,再次涉嫌違規的,可繼續舉報,經查證屬實,可再次獲得獎勵。

4、同一違規事實,出現多人違規的,不累計獎勵。

5、下列情形不予獎勵:

舉報案件事實不清,難以確定具體違規人員和情節的;

問題發現超過24小時舉報的;

舉報案件經核查不屬實的;

舉報的違法行為已被立案查處、有效處置、尚未結案或相關部門已掌握的;

舉報人未提供個人真實姓名和聯繫方式等信息的。

工作流程

1、案件受理。

受理舉報問題的工作人員應及時將舉報人姓名、聯繫方式、舉報內容予以登記。市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市城管執法支隊督察大隊分別負責市民城管通舉報案件、書面舉報案件的初核工作。對未通過初核的舉報案件,受理單位要及時向市民反饋原因。初核通過後,由市城管執法支隊督察大隊統一彙總。

2、審定核查。

市城管局根據調查情況,審定舉報案件是否屬實。一經查實,將向各區城管執法督察部門、新城區行政執法大隊、雲龍湖行政執法大隊、市城管執法支隊通報反饋。

3、獎勵發放。

每月5日為上月獎勵發放日,舉報人應攜帶本人有效證件及複印件進行領取,領取地點為徐州市中山南路148號市城管執法支隊二樓會議室。

如當天未領取的,舉報人應在獎勵發放日後10個工作日內攜帶相關材料到市城管執法支隊財務裝備科領取。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4、反饋備案。

每月25日前,市城管局向各區城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新城區行政執法大隊、雲龍湖行政執法大隊、市城管執法支隊反饋上月獎勵發放情況。同時將獎勵發放表等資料報市紀委派駐第十五紀檢組備案。

實施時間

本辦法自2018年4月1日起實施。

保密制度

市城管局嚴格執行舉報保密制度,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舉報人的身份資料。

凡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追究當事人和所在單位的責任。

受理舉報工作人員未遵守工作紀律,徇私舞弊的,除嚴肅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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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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