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買房這件事
最掙扎的就是咱們普通老百姓
都說:
北上廣留不住肉身,三四線城市留不住靈魂
太原留住你的
大概就是“太原的家鄉情”了
但是“情懷”終究不能當飯吃
對於大多在太原打拼的人來說
最終目標不過就是擁有
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有一份屬於自己的歸屬感
而要實現這件大事,似乎有點兒難……
不要灰心啊!
近日,國家住建部和太原市政府
透露了一些些影響太原樓市的幾大變化
2018年下半年的太原的房價
又會是怎樣的一番景象呢?
01.
70年後房屋產權不變,將自動續期
房產是很多家庭最為重要的資產
關於房子的事,自然小視不得
此次
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提出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這使得給購房者吃下了“定心丸”
使其不必擔心土地被收回
眾所周知,我國住宅用地的期限是70年
那麼70年後房子是否仍然屬於我們?
這同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有關係嗎?
到期後如何續期,會不會又要交上一大筆錢?
目前我國正在醞釀的民法典是我國首部民法典,值得注意的是:
此次審議的物權編草案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不必擔心土地會回收!
有關專家表示,這個規定體現了對居民財產權的保護,其意義不僅在於明確權益,更在於穩定長遠預期。
以前,人們買房後可以拿到兩個證書,一個是房產證,一個是土地證。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沒有期限限制,土地使用權則有期限。
現在,我國已經推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房產證和土地證已經合二為一,住宅用地仍有最高70年的使用期限。
草案規定,70年期滿後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
將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但對於續期多長時間、
是否收取費用以及如何收取費用
並未給出具體規定
但是這裡可以給大家一個參考的例子:
1990年5月份,國務院開始實施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制度。當時,在不超過住宅用地使用權最多70年的前提下,按20年至70年分檔,並交納相應的土地出讓金額。
2016年溫州曾出現一批只有20年使用權的住宅用地到期,處置意見是“不需要提出續期申請”、“不收取費用”、“正常辦理交易和登記手續”。
在溫州這個個例中,採用的是無償續期模式。
此次民法典草案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自動續期。對此,有關人士表示,住宅用地70年使用權到期後很可能以溫州為先例,不收取費用。
02.
房地產稅終究還是來了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房地產稅被定義為財產稅,徵收的前提條件是私有財產。
如果住宅的土地使用權是70年,期滿後不能續期,徵收房地產稅就沒有根據。只有房屋和土地都屬於個人財產,從法律的角度來說,才能收取財產稅。
其實說白了,自動續期在某種程度上為徵收房地產稅奠定了基礎。
70年產權問題一旦得以解決,房地產稅的法理問題就不存在了。與此同時,我國已經賦予規模較大的城市以立法權,這也為房地產稅的“分城施策”奠定了基礎。
目前我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已實現全國聯網,不動產登記體系進入到了全面運行階段。這些都為房地產稅的推出奠定了基礎。
房地產稅草案有望今年12月份初審
力爭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
2020年完成“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改革任務
預計2021年房地產稅將在部分城市開始徵收
房地產稅是為了穩住房價
最主要還是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如果個人住宅超過兩套就有可能會被徵稅
房地產稅來了,誰最害怕?
①在中心城市囤積了大量住宅的人
傷害指數★★★
從目前民意來看,在中心城市實施“累進制、懲罰性”的房產稅。
②盲目購買了旅遊物業、養老地產的人
傷害指數★★★★
如果不是頂級旅遊區,不是配套好、位置佳的房子,旅遊地產只能等著免徵房地產稅。
③加槓桿、超承受能力買多套房的白領
傷害指數★★★★
如果房地產稅的開徵,會讓房價進入一個平穩期,房子很難套現。
④手中有多套房、負債率非常高的炒房者
傷害指數★★★★★★
03.
《太原市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方案》正式出臺
近日,在太原市政府網上公佈了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太原市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實施方案的通知
提出今年年底前,太原市範圍內至少依託1家國有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引導民營和混合所有制住房租賃企業發展,新組建或依託現有民營和混合所有制企業組建住房租賃企業,今年年底前,全市至少新增2家,到2020年底前,各縣(市、區)至少新增2家。
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經營租賃型商品住房;支持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物業企業利用自身優勢,拓展住房租賃業務,到今年年底前,全市培育5家以上。
鼓勵、引導和支持有閒置房源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繼受單位)成立住房租賃企業或委託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
今年年底前,至少推出1宗土地用於建設租賃住房,從2019年起,新出具商品住房地塊規劃條件時,要求至少配建住宅面積20%的租賃住房。
今年年底前,推出2個以上項目開展租購租賃住房試點。2019年年底前,推出2個以上項目開展改建租賃住房試點。
成立市級住房租賃行業協會 。今年年底前,首次公佈太原市各區租賃住房租金參考價。
04.
太原取消住房公積金“商轉公”
8月中旬,太原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的相關業務通知》。
9月30日起將取消商轉公以及部分商轉公!
一、繳存職工在2018年9月30日後購買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拆遷安置房和二手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再將貸款資金支付給借款人。
解讀:
根據本條規定,繳存職工9月30日後購買住房並已經全額付清房款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按照以人為本的原則設定緩衝期,9月30日以前全額付清房款購買住房、同時購房時間在貸款申請之日前三年以內符合中心其他貸款條件的,仍按原政策執行,購房時間按照網籤合同簽署時間為準。
二、停止受理本地繳存職工在繳存地行政轄區範圍外購買住房的貸款申請。
解讀:
從文件下發之日起,停止在我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異地購買住房的,不能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在異地購房的,可以在我市公積金中心開具《繳存證明》後直接到購房地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停止受理自2018年9月30日以後商業銀行發放的商業住房按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及部分轉公積金貸款申請。
解讀:
該條款設定緩衝期,繳存職工購買住房並於9月30日前辦理了商業貸款並符合中心其他貸款條件的,仍按原規定執行,並且不受申請時間限制,該調整對9月30日前辦理了商業貸款的繳存職工沒有影響。
商業銀行發放的住房按揭貸款時間按照購房人與商業銀行按揭貸款協議簽署時間確定。
四、停止受理2018年9月30日後已完成交易過戶的六城區範圍內二手房貸款申請。
解讀:
為了不影響已經按照舊流程辦理了交易過戶手續的繳存職工辦理公積金貸款,公積金中心設定政策調整緩衝期,繳存職工9月30日前購買二手房並已經完成交易過戶手續並符合中心其他貸款條件的,仍按原規定可到中心城區各分理處辦理。
過戶時間按照《不動產權證書》記載的登記日期確定。
始終堅持: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房價會逐漸趨於平穩
租房是可以考慮的
買房也不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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