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侍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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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很難回答的問題。我想絕大多數的人面對這個問題都會說“N0!N0!”的。
淺談一下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和認識。
首先應該說明,李壯平李勤父女都是我國當代的知名畫家,志同道合相行相向是他們父女最大的共同點。幾年前,李壯平父女聯袂創作完成了大型系列組合油畫《東方神女·山鬼》的創作,在繪畫界引起強烈反響。在對作品藝術性予以肯定的同時,也存在著巨大的爭議。爭議的焦點就是這種以女兒為模特父女共同完成作品的創作模式是否可取?是否有悖世俗倫理?直到今天,仍無定論,有關李壯平父女《東方神女·山鬼》創作模式的爭論仍在繼續。
在中外關於人體藝術的美術史上,包括繪畫、雕塑、攝影等,藝術家以自己妻子或女友為模特的並不鮮見。十七世紀偉大畫家、巴洛克藝術代表人物魯本斯的大部分人體油畫都是以其妻子為模特創作的。法國十九世紀繪畫大師莫迪利安尼最著名的作品《側臥的裸女》也是以他女友為模特創作的。等等,這樣的例子在藝術界很多。
不過,以女兒為模特創作作品的就少之又少了。李壯平李勤父女都是畫家,相同的藝術理念和藝術境界,使他(她)們能夠合作完成作品的創作。當然,這不僅需要認識上的一致,更需要的是勇氣。
誰憐一燈影
剛看到這個問題,我心裡閃過的第一個念頭就是“不行”!不論藝術修養有多高,人作為人,總是有些底線!
可是剛才又想了想,發現這個問題問的很刁鑽啊。。。為什麼是女兒而不是兒子呢?如果是兒子,一般人心裡估計不會這麼抗拒吧?。。。
這就涉及到一個性別問題!自古男子可以在大庭廣眾之下袒胸露乳,而女子就絕不可能(原始社會除外)。。。即使放到現在,男子最多被說一句沒素質,而女子少不了被罵成“不要臉”。。。這個社會真的已經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男女平等嗎?。。。
女性人體模特▼
或許有人說,給自己的父親做人體模特也行啊!但我只能說,就我個人而言,如果我真的有個女兒,我就算再熱愛攝影,藝術修養再高,我也無法接受!男女有別,即使是父女這樣的關係!
別說做人體模特,就是拍那些所謂的“寫真”(那種。。。比較露的寫真)我都不會允許我的女兒去拍,即使只是給她自己看的都不行!
人體模特▼
別說什麼給青春留下美好的紀念這樣的屁話,青春值得紀念的事情多的很,沒必要非要用這種方式。。。
或許有人說,那些職業模特兒也是有爹有媽,她們就能做,你這樣太古板固執了。。。你可以把別人的女兒當做人體模特,為什麼你自己的女兒就不行呢?
西方油畫人體藝術▼
我認為,少數的人可以接受不能作為代表,除了題主所說的這對父女,歷史上還有很多有名的藝術家也用過自己的女兒、妻子、情人來作為自己的人體模特,可是絕大部分的藝術家還是沒有這麼做過,不論是東西方。。。
西方油畫人體藝術▼
所以,在這裡我可以明確的回答自己的觀點,那就是無法接受!不論我的藝術修養有多高,都無法接受!
萬物皆明
看過了前排的答案,我想說的是,我和你們想的有點不一樣。
我先來說一下我的答案吧:
不完全反對,附條件支持。
接下來我給您解釋一下我這個答案的理由。
如果你是攝影愛好者,藝術修為達到一定水平,你會支持自己女兒做人體模特嗎?為什麼?
首先,我是攝影愛好者。
其次,我的藝術修為,在多年的攝影實踐當中,可以說是累積了一點點。但我不敢託大說我我的藝術修為很高大。畢竟藝無止境,我清楚自己肚裡有幾根稻草,我也不想當那個自以為是的稗子。
然後,最重要的一點,我是女性。
確切地說,我是女性攝影愛好者。
現在,進入正題。
我為什麼說——如果我有個女兒,她想當人體模特,我會“不完全反對,附條件支持”呢?
我剛才說了,我是女性。所以,對於女兒,我的身份是——母親。
但同時我也是個攝影愛好者。
而且,我在年輕的時候,也客串過人像模特。
各位看官瞅仔細,是人像模特,不是人體模特。
人像模特是穿著衣服的。
那麼,我也算是有被拍和拍人的經歷了。
好了,現在著重解釋一下——“不完全反對,附條件支持”。
首先,是“不完全反對”——
我持“不完全反對”的態度,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我做過模特,我清楚模特的心理,尤其是年輕女孩想做模特時的心理。
簡單講,哪個女孩子不想趁著自己年輕漂亮的時候多留幾張美麗的照片呢?
我年輕的時候也是這麼想的呀!
所以,無論是以母親的角度,還是以攝影愛好者的角度,我都不會反對。
接著,重點說一下“附條件支持”——
既然是“附條件支持”,那麼就要明確這裡的“條件”是什麼。
我的“條件”很簡單,就是剛開始,只讓我拍。
這也算是一個緩衝吧!
女孩子想做人體模特,無外乎兩個原因。
一是衝動,看別人拍,自己也想拍;等到新鮮勁兒過了,也就不想再拍了。
二是決定,我就是要做人體模特!雷打不動的堅定信念。
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做家長的,一定要搞明白原因,再對症下藥。
我為什麼說,我的“條件”是——在剛開始,起拍的階段,她只能讓我拍。
因為我認為,這樣是有以下幾點好處的——
其一,如果她只是衝動,那麼我給她拍了,,既滿足了她的個人要求,又杜絕了其他不必要的麻煩。等到她新鮮勁兒過去了,也就不再張羅這事兒了;
其二,如果她就是想拍,一定要當人體模特,堅定信念了。那麼我會幫助她練習怎麼擺造型。我剛才說過,我是做過人像模特的,而且我也是攝影愛好者。我知道模特什麼姿勢哪個角度拍出來更好看。由我引導她起步,做一些最基礎的練習,至少她可以在以後被拍的時候,少一點被人罵,受磕碰。我想,大多數父母也是這樣想的吧,寧可自己的孩子,在家多受一點罪,也不願意他們在外面吃大虧。
其三,說句實話,攝影師這個行業,魚龍混雜。年輕的女孩子兩眼一抹黑直接扎到模特堆裡拍人體,難免會吃虧。其實話又說回來,不只有攝影師這一行參差不齊,哪一行也是如此。在孩子羽翼未豐的時候,做家長的,能多護一點,就多護一點吧!等到她累積了一些經驗,知道怎麼在拍攝中保護自己,權衡利弊的時候,做家長的再放手,也不遲。
以上,就是我對“不完全反對,附條件支持”的解釋。
柳侍墨
這雖然是個假設,卻也是個非常現實和尖銳的問題。人體攝影和人體繪畫無疑可以給人們帶來美的享受,然而,在傳統觀念中,做人體模特畢竟還是一個令人難以接受的事情。要回答這一問題,我覺得還是先跟大家講幾個故事吧:
其實,早在20世紀上半期,我國便出現了人體攝影和人體模特,只是女模特卻慘遭毒打。
郎靜山((1892年-1995年),是我國最早的攝影記者,也是早期嘗試人體攝影的人物。郎靜山一生酷愛攝影,先後有一千多幅作品在國內外公開展覽。而這位攝影大師,還曾嘗試過前衛、大膽的人體攝影。
1928年,郎靜山與朋友找到了一位張姓女子,並以她為模特,拍出了我國第一張人體攝影照片。然而,女模特的父親得知以後,對照片中的女子進行了一頓毒打,引發了軒然大波。
進入二十一世紀後,也有的例子。
在藝術界,曾有裸模狀告藝術家並獲勝的案例。被告的人是北京畫家王某,他以某女模特的一組人體攝影為藍本,創作出了系列油畫,並公開展覽、刊登和拍賣。
事情發生後,事件中的人體模特受到很大影響,作為單身母親的她,承受巨大壓力,被迫將孩子送往國外,而自己也和男友分手。此後,她狀告藝術家獲勝,得到了三十萬元的賠償。
當人體藝術依舊充滿巨大爭議的時候,畫家李壯平、李勤父女,閉關多年,創作出了《東方神女·山鬼》系列油畫。
以女兒作為人體模特,進行藝術創作,聽起來極盡瘋狂。然而,這件事卻真真切切地發生過,並且依舊具有很多影響。
據說畫家李壯平一直尋找合適的模特,想創作出東方的維納斯。可惜,一直未能找到合適的人選。後來,自身條件非常優秀的女兒李勤,成為了李壯平的理性模特。
幾經掙扎和鬥爭以後,父女二人勇敢地邁出了追求藝術的腳步,並獲取了巨大成功。如今,《東方神女·山鬼》系列油畫,已經被更多的人所接受。
回到問題上來,如果藝術修為達到一定水平,我會支持自己女兒做人體模特嗎?
我想,如果建立在“藝術修為達到一定水平”的基礎上,支持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但是,這也是一種假設而已。畢竟,做人體模特需要承受的壓力實在太大!
亦或者說,我想很多朋友都一樣,是很難接受自己女兒去做人體模特的。大家覺得呢?
碣石樵子
會,理由如下:
1,自家女兒省錢。現在的人模市場,耍大牌,太高價的情況比比皆是。自己真要有個漂亮女兒,絕對是一筆無本買賣
2,為女兒出道爭取機會
3,另一方面,可以讓女兒積累工作經驗
綜上三點,何樂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