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煙臺市區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10月1日起執行!

重!要!通!知!

煙臺市區天然氣價格調整!

10月1日起執行!

居民用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

分別是如何調整的?

速看!

居民用天然氣

記者從煙臺物價部門獲悉,根據國家、省關於推進居民用天然氣價格改革的有關要求,煙臺市在召開定價聽證會並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經市政府同意,自2018年10月1日起,將對市區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階梯用氣量和銷售價格進行調整,並建立居民用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

一張圖看懂變化↓↓

調整前氣量與價格

定了!煙臺市區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10月1日起執行!

調整後氣量與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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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階梯年用氣量由216立方米(含)以內調整為300立方米(含)以內,價格由每立方米2.68元調整為2.98元
  • 第二階梯年用氣量由216-336立方米(含)調整為300-420立方米(含),價格由每立方米3.22元調整為3.58元
  • 第三階梯年用氣量由336立方米以上調整為420立方米以上,價格由每立方米4.02元調整為4.47元

階梯氣價以年為1個執行週期,用氣量在週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戶籍人口超過4人的家庭用戶,每增加1人,相應增加75立方米/年用氣量基數

定了!煙臺市區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10月1日起執行!

階梯氣價以年為1個執行週期,用氣量在週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戶籍人口超過4人的家庭用戶,每增加1人,相應增加75立方米/年用氣量基數。

學校、養老福利機構、城鄉社區居(村)民委員會服務設施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其銷售價格按一檔、二檔平均值3.28元/立方米執行。

非集中供熱的天然氣獨立採暖居民用戶:

用氣量在居民用戶生活用氣第一階梯氣量基礎上增加採暖用氣800立方米,即年用氣量在0—1100立方米(含)之間,執行居民用戶生活用氣第一階梯氣價2.98元/立方米,年用氣量超過1100立方米的,執行居民用戶生活用氣第二階梯氣價3.58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氣上下游價格聯動公式為:

調價額度=(計算期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基期居民天然氣門站價格)/(1-管網損耗率)。

當上遊調整居民用天然氣門站價格時,啟動聯動機制。在聯動週期內,當天然氣門站價格變動幅度達到或超過8%時,市區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相應調整,不再舉行價格聽證,聯動週期為1年。

非居民用天然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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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家、省天然氣價格政策,為進一步減少非居民用氣對居民用氣價格的補貼,將市區非居民用天然氣基準銷售價格由3.311元/立方米降低為3.18元/立方米

,供需雙方在上浮不超過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銷售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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