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樣的力量」他是傳播檢察正能量的「筆桿子」,也是戰鬥在一線的員額檢察官

榜樣的力量

第四期

鄖陽區檢察院 劉毅

「榜样的力量」他是传播检察正能量的“笔杆子”,也是战斗在一线的员额检察官

他是鄖陽區檢察院第一個自學取得法律本科、第一個拿到司法資格、第一個通過初任檢察官資格考試、第一個通過省院考試考核任主辦檢察官、第一個在職法學研究生、第一個由業務部門轉入文字寫作的人。

他,是劉毅,男,49歲,中共黨員。1989年參加工作,1995年通過公開招考進入鄖陽區(鄖縣)檢察院,歷任公訴科副科長、民行科副科長、批捕科副科長、反貪局副局長、研究室主任。

在8年公訴工作中,劉毅在身兼內勤的情況下,保持年辦案量全科第一,榮獲市級“優秀公訴人”稱號,從事批捕工作時,他探索建立電子檔案,積極推行電子化辦案,參加全省業務競賽,榮獲“全省偵查監督優秀檢察官”殊榮,榮立“三等功”一次。在反貪工作時,撰寫的反貪經驗材料在兩屆全省反貪工作會議上交流,連續多次被評為院“先進個人”。2009年10月,在寫作人員短缺的情況下,他服從黨組安排到研究室,全面擔負起文秘、信息、調研、宣傳和檢察委員會工作。撰寫的人大報告,連續8年獲得人大代表高票通過,信息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榮獲“全省信息先進單位”。

劉毅始終用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政治上始終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在廉潔自律上勇作表率,時刻牢記入黨誓詞,不辦人情案、關係案,榮獲全區“優秀政法幹警”“十星級共產黨員”稱號。

鄖陽區檢察院 郝天鋒

「榜样的力量」他是传播检察正能量的“笔杆子”,也是战斗在一线的员额检察官

郝天鋒,從事檢察工作24年,現任鄖陽區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偵查監督部負責人。

2010年,郝天鋒開始負責偵查監督工作,他注重加強自身充電,更新知識儲備,充分發揮理論功底紮實、辦案經驗豐富的專長,他選送的檢察建議被省院評為全省“十佳檢察建議”,被高檢院評為全國“十佳檢察建議提名獎”和全國“十佳檢察建議”,他主辦的5件監督案件被省院評為“優秀監督案例”, 1份調查機制被省院評選為刑事調查機制“十佳範例”,並在全省推廣,曾先後6次在全省同類會議上作經驗交流。

近三年來郝天鋒共辦理各類審查批捕案件250餘件。他積極尋找案源,在案源的豐富性、案件的影響力等方面開創了鄖陽立案監督新局面,使該院此項工作始終走在全市前茅。他監督公安立案的師某、徐某某、曹某、曹某某等四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14年、12年半、6年半,有力地打擊了犯罪分子,展示了檢察機關公正廉明、執法如山的良好形象。

由他負責的偵查監督和審查逮捕工作,連續多年被十堰市檢察院評為優秀等次,審查逮捕工作連續五年名列全市第一,被省院偵監處確定為九個全省偵監工作聯繫點之一,被高檢院確定為全國偵監工作聯繫點。

來源/鄖陽區人民檢察院 責編/餘碩 校對/高先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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