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40年」法官學院的使命傳承

「改革开放40年」法官学院的使命传承

教育培訓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項基礎性工程,是提升人民法院隊伍能力素質、專業技能,保障審判執行工作質效,維護司法公正與權威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成立以來,法院教育培訓工作從無到有、從小到大,逐步建立起初具規模的教育培訓體系。其中,法官學院在不同的歷史年代勇挑重擔、攻堅克難、不負眾望,取得了輝煌的業績。

我是內蒙古大學法學院第一屆法學本科班學生,1986年7月畢業後,分配到內蒙古高院刑一庭任書記員,當年9月被調整到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內蒙古分校任教師。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法院隊伍以軍轉幹部為主,文化水平普遍不高,有些同志只完成了小學教育,接受過系統法律專業教育的更是寥寥無幾。為了改變這種狀況,1984年10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內蒙古法院幹部中等專業學校,為全區各級法院培養大、中專層次法律專業人才。1986年1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統一部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內蒙古分校,招收學歷生和法律(審判)專業證書生。我就是業大內蒙古分校成立這一年開始任教的,當時條件非常艱苦,只能通過播放音像資料和麵授輔導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教學。歷經歲月千般磨礪,跨越路途萬般艱辛,兩校15年間,培養了學歷生3745人(含中專187人),法律(審判)專業證書生2908人,徹底改變了全區法院隊伍知識結構,提升了整體業務素質。

完成了法院隊伍法律知識框架構建的任務後,1999年4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兩校合併,更名為內蒙古法官進修學院,2003年7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為“國家法官學院內蒙古分院”,從此走上了法官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培養培訓的道路。每年按照全區法院培訓需求和調研結果制定培訓計劃,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官審判執行各項業務培訓。學院藉助獨特的地理優勢,聘請最高人民法院、發達地區法院的專家型法官授課,不斷補齊全區法院隊伍能力素質建設中的短板,使全區法院幹警以全新姿態和昂揚鬥志迎接自治區經濟社會各項事業騰飛帶來的各種挑戰。事實證明,他們經受住了考驗。

邁入新千年以來,邊疆少數民族地區雙語法官短缺,無法滿足少數民族群眾用自己民族語言參與訴訟需求的問題凸顯。國家法官學院內蒙古分院使命擔當,2006年,率先啟動蒙漢雙語審判研究和蒙漢雙語法官培養培訓工作,學院教師親手編寫蒙古語法官培訓教材,選擇基礎較好的地區培育蒙漢雙語試點法院,參與制定蒙漢雙語法官培養“千人計劃”,專心於蒙漢雙語審判規範化研究,開展全國八省(區)蒙漢雙語法官培訓。201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在學院設立全國蒙漢雙語法官培訓基地。經過長年的努力,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蒙漢雙語法官隊伍已經初具規模,正在向高精尖的方向邁進。今年7月開展的全區法院蒙漢雙語水平等級測試,檢驗了學院近十年蒙漢雙語法官培養培訓的工作成果,整體成績優異。

隨著“一帶一路”建設的推進,受國家法官學院委託,內蒙古分院於2017年、2018年連續兩年承辦蒙古國法官研修班,今年,院領導帶隊赴蒙古國開展司法合作交流活動,開展“一帶一路”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研究,著手打造向北的國際司法交流合作平臺,為中俄蒙經濟走廊建設提供堅強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改革开放40年」法官学院的使命传承

今年年初,我已經調整崗位離開法官學院了,但對學院的情感卻愈加深厚。隨著新一輪國家黨政機構改革的啟動,國家法官學院內蒙古分院又一次站在了歷史的十字路口,但無論向哪個方向改革,我相信她與祖國同呼吸共命運,牢記使命、勇於擔當的初心不會改變,行在建設亮麗內蒙古,志在共圓偉大中國夢。

張平口述 包玲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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