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銀行破產,貸款的錢年限未到,以後還錢給誰?

封口浪叫


題主夠操心的,銀行破產,你該還的錢自然會有人來接。

企業破產有兩種,銀行也一樣,一種是破產重整,一種是破產清算。

前一種,銀行破產後,政府會指定其他銀行來接手,破產銀行的債權債務會移交給接手銀行,這樣的話,你所說的貸款會由新的銀行負責催收,也就是說,你原來的貸款將還給新的銀行,貸款期限按照約定不變。

後一種,法院會指定成立清算小組,負責對破產銀行資產和負債的清收。你的貸款數據會移交給清算小組,清算小組負責對你貸款進行催收。這樣的話,你原先的貸款將被要求提前還款。從我國實踐看,用前一種辦法比較多。

總之,銀行破產後,其貸出去的款是一定會有人管的。至於還給誰,要看其破產的程序。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空谷寒潭


銀行可能會破產,但不會倒閉,債權債務更不會隨隨便便就消了。

按照我國銀行業的實際情況,商業銀行可以破產,但一定會有其他銀行接盤。

可參考的案例並不多,建國以來我國銀行破產只有兩例,最著名的莫過於海南發展銀行了。

1998年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出公告:由於海南發展銀行不能及時清償到期債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決定關閉海南發展銀行,停止其一切業務活動,由中國人民銀行依法組織成立清算組,對海南發展銀行進行關閉清算;指定中國工商銀行託管海南發展銀行的債權債務。

隨後工商銀行海南分行託管了海南發展銀行的全部資產負債,其中包括:承接原海南發展銀行的全部資產負債(包括存款和貸款),停止海南發展銀行新的經營活動,也就是不能再辦理任何業務;配合相關部門清理原海南發展銀行的財產,制定、落實原海南發展銀行的清算方案和債務清償計劃;儲戶在海南發展銀行的所有存款,由工商銀行海南分行負責兌付,1998年6月30日,在原海南發展銀行各網點開始了存款的兌付業務,但由於老百姓對於工商銀行的信任,並沒有造成大量擠兌,大多數儲戶只是把存款轉存工商銀行,現金支取的並不多。而海南發展銀行的貸款業務,作為它的債權,由工商銀行一併接收,負責正常貸款的還款接收和賬務處理,以及對不良貸款(逾期和不還款)的清收和處置。

順便說一句,海南發展銀行的破產,跟其大量向當時的海南房地產企業發放貸款有關,後期房地產崩盤,開發商也無法正常還貸款,後來為了應付危機,海南發展銀行又把存款利率提高到20%以挽留和增加存款,但是陷入了惡性循環,20%的存款利息支付困難,兌付困難又引起儲戶的恐慌要求兌付,最終擊垮了海南發展銀行。

所以,我認為,即便是某一銀行破產了,也會有別的銀行來接管,你欠銀行的貸款,照樣得還,但是得按合同來,除非你逾期或者拒絕還款的等違規行為,否則銀行不會要求你提前結清貸款的。


鑫財經


銀行破產,會有相應的破產清算委員會,來確定債務清償順序,然後對銀行資產進行順序清償。你欠銀行的錢,屬於銀行的權益,會被清償給相應的債權人,然後你們自行協商債務的清償方式。

還有一種方式是破產重組,經過資本層面的重組,銀行的業務層面變化不會太大,只是換了資方,你只要繼續按以前的方式償還貸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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