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纪委三举措强化干部日常监督

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坚持从严管理和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改作风转作风,提振精气神,凝心聚力、苦干实干。

加强思想认识,夯实主体责任。全县各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治未病”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增强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全力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上率下,带头查找自身不足,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强化组织责任,加大组织监管力度,严抓严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远离纪律和规矩“底线”,防止一时迷失,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强化监督检查,压实监督责任。全县各纪检组织在协助本级党组织抓好规定动作的同时,聚焦主业主责,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点岗位,紧盯中心工作、重点项目,紧盯五个重要专项工作治理,不断拓展监督举报渠道,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不断强化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末梢监督”,全面消除监督空白和死角,真正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切实提升监督效果,推动维护和净化良好政治生态。

构建长效机制,提升治本功能。一是不断探索并建立抓早抓小“治未病”的体制机制。各镇办、各部门要对干部班内班外工作业务圈、社交圈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全方位多维面的监督管理体系。二是建立县纪委、监委指导与检查机制。加大对监察对象日常监督“治未病”工作的定期与不定期的指导与检查,强化督促整改与问责处置力度,特别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以及“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三是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县纪委、监委将强化监察对象日常监督“治未病”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范畴,作为年度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各镇办、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将开展情况报送县纪委。

(永寿县纪委 来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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