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上班2小時就受傷 經法院調解獲賠償金10萬元

浙江省平陽某環保科技公司負責人怎麼也想不到,招來的新員工上班第一天就意外受傷,結果鬧上法庭,企業賠償醫療費等損失10萬元。

受傷的新員工姓徐,今年56歲。去年3月應聘當天,徐某就正式上崗了。當天上午10時,徐某上班才2個小時在對塑料模型進行切割時,左手不慎被機器割傷,頓時血流不止,工友見狀趕忙將其送往醫院。之後,徐某住院治療17天,其間該公司支付各項經濟損失2.9萬元。

去年9月,徐某向溫州一家司法鑑定所申請鑑定,經鑑定構成八級傷殘。隨後,他向公司討要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33.4萬元,但公司拒絕支付。今年1月,徐某向平陽縣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

“本來是打算過幾天籤合同交保險的,誰知道發生這事,我們也不是不願意賠。”公司負責人顯得有些無奈,他認為徐某工作時違反操作規定自身存在過錯,且訴請賠償金額過高。

平陽縣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由該公司支付徐某賠償金10萬元。(溫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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