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幹警強制執行 促當事人履行撫養義務

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但在父母心中這不僅是義務,更是一種愛。現實生活中,也有一些離異的父母認為離婚的時候已將撫養費付清就是盡了自己的義務,於是不再管孩子,這不僅降低了孩子的生活質量,更影響了孩子的健康成長。日前,寶坻法院強制執行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促使當事人履行撫養義務,承擔起做父親的責任。

2016年,原告李某某到法院起訴被告李某,要求其每月給付原告撫養費1012元,自起訴之日起至原告獨立生活時止。但是被告辯稱,其與前妻王某於2013年簽訂離婚協議,並在那時一次性付清了撫養費,不同意再給付原告撫養費。寶坻法院認為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被告作為原告之父,離婚時雖已給付原告撫養費,但因原告現在已上中學,被告原給付的撫養費已不能滿足原告的實際需要,故對原告要求被告給付撫養費的請求予以支持,並根據撫養費的標準,判決被告每月給付原告撫養費600元。

执行干警强制执行 促当事人履行抚养义务

從2018年3月開始,被告就不再履行判決義務,原告李某某遂到寶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接手此案後,多次聯繫被執行人均聯繫不上,到其家中也找不見人,便告知申請人李某某及其監護人王某若能聯繫到或找到被執行人再與法院聯繫。2018年8月16日,王某在被申請人李某家中看見他後,便立即通知法院。執行法官接到電話後立即趕到李某家中。李某看到執行幹警和王某,便將王某推到,奪路想要逃跑,但被執行幹警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帶到法院。執行法官從法理和情理的角度辨法析理,督促李某履行義務,並告知其不履行義務的法律後果。經批評教育,李某幡然悔悟,表示願意配合法院履行義務,並在當天交納了全部執行款。案件依法執結。

执行干警强制执行 促当事人履行抚养义务
执行干警强制执行 促当事人履行抚养义务

天津市寶坻區人民法院

执行干警强制执行 促当事人履行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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