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安徽宿州16歲學生街上捅死同學,學校有責任嗎?

文軒閣


太慘了,整個事件太慘了!

兩個同學發生矛盾,一個同學將另一個同學用刀捅傷,送醫院搶救,不幸身亡。


因為這件事情發生在學生離校期間,應該跟學校沒有直接關係,學校沒有法律責任!

但是學校作為孩子的教育一方,還是應該有對沒有教育好孩子負有一些教育責任。

事件經過:

9月1日,安徽宿州市埇橋區蘄縣鎮發生一起悲劇,16歲的男生王某持刀將同學宋某捅傷,後者經醫院搶救無效,不幸身亡。

9月1日晚,宿州市公安局埇橋分局官方微博發佈“關於蘄縣鎮發生持刀捅人案件”的通報,2018年9月1日10時11分,我局蘄縣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在蘄縣鎮中心街有一名男孩被捅傷。該所值班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受傷男孩已送醫救治。民警及時保護現場,控制住嫌疑人王某,並聯合刑偵部門開展調查。經向醫院瞭解,傷者宋某經搶救無效死亡。據初查,王某(16歲)與宋某同為在校學生,因瑣事產生矛盾,當日10時許兩人在中心街相遇,王某用水果刀將宋某捅傷致死。

一、慘案的發生

從整個事件的經過來看,有知情人說兩個男孩子在街上走著說著,黑衣學生突然就拿刀捅了另外的藍衣學生,藍衣男孩走了幾步就趴在了地上,就再也沒能爬起來,最後送到醫院後搶救無效而死。



有知情人說,殺人的男孩子很淡定,他是出生於單親家庭,父親有點傻,母親是被拐來的,全家靠奶奶撿廢品為生。殺人男孩,捅傷同學後並沒有離開,而是站在原地,最後被當場抓獲。兩個同學都在上初三,殺人的孩子16歲,被殺的14歲。兩人都是新學期剛領完書,在學校可能發生了口角,離校後倆人又一起走,結果發生了慘劇。

二、學校是否有責任

從這個事情來看,兩個孩子已經離開了學校,是兩個孩子走在街上時發生的慘案。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學校並沒有直接的責任。但是兩個孩子畢竟還是學校的學生,發生這樣的慘案,可能還是跟學校平時的教育不周全有點小關聯,也就是學校應該承擔一些教育責任。


兩個初三的孩子,正是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逐步形成的時期,也是對於真善美鑑賞力逐步增強的時期,學校應該多進行三觀教育,也要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必須教育孩子不能打架,更是決不能傷人,這些都是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該進行的基礎教育。

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作為學校也是百般不願意,確實不願意看到自己的學生竟然傷人殺人,這也對學校的名聲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響。作為學校雖然責任只是教育方面的責任,但是也應該反思教育中是否存在不足的地方,是否在以後的教育過程中把這些知識和觀點給孩子說道,也對孩子多進行基本的道德風尚的教育,不能吵架,也不能打架,更不能拿刀傷人。

三、反思

這無疑是個慘案,也是教育方面存在一定的問題了。

1、家庭教育很重要

作為孩子,家庭給予孩子的教育應該很重要。家庭必需負起對孩子的道德情操等方面教育的責任,指導孩子如何處理矛盾,平時和氣待人,不能吵架和罵人,更不能打架,絕對不能拿刀傷人。這些基本的待人接物的事情,家庭也是要教給孩子的。



殺人的孩子,出生於單身家庭,家庭以撿破爛衛生,應該非常艱難,家裡面對孩子的教育可能也沒有多少。孩子在性格上可能就會比較倔強,比較暴躁,也可能會有比較極端的性格和極端的行為。

2、學校教育也非常重要

學校作為孩子上學的地方,不僅僅要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學校也要培養孩子們的待人接物的原則,更要培養學生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也要對孩子的日常行為準則進行講授和培養,讓孩子們能夠講文明,講禮貌,能夠不吵架,不罵人,更不打架,更不會拿刀傷人。這些也是學校教育裡面需要給孩子經常講的,也是孩子們應該學會的最基本的待人接物的行事準則。

3、孩子也需要多忍讓

作為孩子,在跟同學發生爭執時,一定要忍讓,還是要有禮貌的好好說,最好不罵人,也不爭吵,這樣也不會發生太大的矛盾。作為初三學生,實際上還是小孩子,好多還是被家長慣著,有些孩子說話可能就比較傷人。因此,作為學生,一定要多忍讓,多容忍,要講文明,講禮貌,謙虛待人,這樣的話,就不會發生太大的衝突,也不會導致打架等比較嚴重事件的發生。

綜合來說,感覺太慘了。本來同學之間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問題,可是因為溝通不好,就發生了這麼極端的事情。

綜上所述,學校沒有什麼直接責任。但是學校也應該承擔一些沒有把孩子教育好的責任!


睿思天下


說實話,只要是和學校有關的惡性事件,如果說學校沒有責任,我都有點不習慣了,但是,對這個事件而言,必須說,學校沒有法律責任,如果非要說有責任,那是有教育責任 ,而需要承擔教育責任的又何止是學校?家庭、社會都應該承擔相應的教育責任。

1.從事件發生的地點和時間來看,學校不承擔法律責任

先看下事件的回放:9月1號上午10時許,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祁縣鎮中心街發生一起刑事案件。 旁觀者介紹說,當時有兩男生在路上邊走邊聊,黑衣學生突然拔出一把水果刀,刺向另一名藍衣男學生,藍衣學生踉蹌了幾步,倒地不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從官方報道不難看出,事件發生地點是在中心街上,也就是說不是在校園裡。事件是9月1日上午10點,週六,學生休息期間。請看《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與此種情形相關的第十三條 規定:

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比對一下,此次事件發生地點為街上,非校園範疇;時間是週六,非學校工作時間,也就是說,事件是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以外發生的,符合相關規定的第一、第三、第四點的界定,所以說學校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2.從殺人者行兇過程的性質看,學校也沒有法律責任

殺人者,攜帶管制刀具上街,與有矛盾的同學見面,幾句話後即拔刀行兇,殺人後嘲笑已經倒地不起的被害黑衣男生說“讓你厲害”,很顯然是有預謀的報復殺人。一個有預謀的殺人案件,殺人者的管理單位要承擔法律責任,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那是不是說,任何一個有行政管理單位的人觸犯了刑律,都要層層追究管理單位的法律責任?

3.殺人者性情暴戾,全沒有法律意識,顯然是教育的失敗,這個責任應當由學校、家庭、社會共同承擔

殺人者的養成教育方面明顯缺失,這裡有學校的教育責任,也有家庭的教育責任,同時與社會環境的薰染也有一定的關係。據報道,殺人者是單親家庭,父親有智障,靠奶奶撿破爛來維持生活,家庭教育接近於空白,學校教育再沒有予以強化,孩子性情冷酷,漠視生命,完全沒有法律觀念,導致悲劇的發生。

至於家長認為學校應該承擔責任,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學生得乙腦病故,家長認為是學校的蚊子叮咬造成的,學校都要賠償,這也是人命滔天的大事,怎麼可能沒有點“碰瓷”心裡呢?


王老師教育新視界


16歲,完全就是一個大男孩了,思想三觀都是清晰的了,因為瑣事就動刀子,我真的覺得這種人特別極端,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接觸過十六七歲的學生,我在餐廳打暑假工的時候,就遇到了兩個,通過他們的一些事情,我真的覺得這個年齡的人太可怕了。

男的16,女的17,都是上的中專,好像還沒畢業吧,就出來打工了,女的雖然只有17歲,但男朋友都已經交了5個了,有一個男朋友還談了兩年,是不是很不可思議?還有就是,他們兩個現在是情侶,我來的時候,男的把女的搞懷孕了,你沒看錯,一個半月沒來月經了,怎麼說呢,感覺他們所做的一些事情,真的讓我有點震驚。

再說這個16歲的少年捅死了自己的同學,我覺得這個人,身上的戾氣太重,報復心理太強,可能是家庭的原因導致的吧。

至於學校,只能說學校背了鍋,每次出事,都是學校賠償什麼的,但是最為關鍵的不是這個孩子的父母嗎?你生出來不養,還不如別生呢,你們的教育在哪裡?光指望學校,我覺得這樣非常不好,自己孩子的性格塑造,主要來源於家庭好不好?

學校有沒有責任?肯定是有的,我們這裡學生在宿舍自殺學校都得賠償,更何況是這種案件了呢。

隨身帶刀?這就是有預謀的好不好



小幸福的萌萌雷


“孩子,你殺人了,你知道這是違法的嗎?”

“沒事,大不了把我殺了。”

很難想象這是出於一位16歲少年之口。

安徽宿州殺死同學事件

9月1號上午10時許,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祁縣鎮中心街發生一起刑事案件。 兩學生都是中學同班同學,讀初三,殺人者年齡為16歲,被殺者年齡14歲。

據現場群眾介紹,當時有兩男生在路上邊走邊聊,黑衣學生突然拿刀捅向另一名藍衣男學生,藍衣男孩走了幾步就扒倒在地,就再也沒能起身,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死者家長調取了學校的視頻監控,發現在9點35分左右,孩子在校期間發生爭吵,被學生勸開,死者家屬認為全程都沒有老師介入,學校存在責任。

學校是否存在責任?

死者家屬認為學校應承擔責任的基礎是“兩人在學校已經發生爭吵,老師沒有及時處理”,然而, 《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 規定,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所以沒有及時處理先前矛盾是否說明學校行為不當呢? 我想這要分兩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是發生爭吵之時,有老師在場,如果老師沒有及時處理,那麼學校應該承擔責任。

第二種情形是發生爭吵之時,沒有老師在場,也沒有同學去喊老師,那麼學校不承擔責任。

到底誰的責任

我所在的城市每年也都會發生幾起砍人事件,但是因為沒有報道,所以不了了之,然而現在多媒體的發達,導致很多青少年被帶歪了,所以社會有責任。


據報道,殺人的小孩母親是被拐賣的,已經跑了,父親是傻子,靠奶奶撿破爛維持生活,無疑家庭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可是,這樣的家庭,讓他如何去承擔責任呢?


幸福媽媽的秘密


這事跟學校沒有任何關係,我直接說在最前面,我們不能出什麼事就去找別人的責任,這是碰瓷心理,是錯誤的,這事賴學校就是這個邏輯。對於學校問題,有責任跑不了,沒有責任也賴不上,這才是客觀看問題的方法。

媒體報道:9月1號上午10時許,在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祁縣鎮中心街發生一起刑事案件。 據現場群眾介紹,當時有兩男生在路上邊走邊聊,黑衣學生突然拿刀捅向另一名藍衣男學生,藍衣男孩走了幾步就扒倒在地,就再也沒能起身,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這事到底跟學校有沒有關係,我們要看兩個信息,第一個信息,案發地點在哪?如果在學校裡,那麼不用說,學校一定是有責任的,至少是監管責任,但是這個案子是發生在校園外,這不是推卸責任,而是實事求是的說,這是發生在街頭的刑事案件。

那麼是不是發生在校園外,學校就沒有責任了嗎?也不是的,如果學生是偷著跑出去的,而學校老師沒發現,學生出事,學校還是有責任的,那麼這就涉及到第二個信息,案發時間問題,案發時間九月一日是星期六,是休息日,這樣綜合看來,學生在休息日在校園外發生刑事案件,就個學校沒有任何關係了。

這個事如果從大的責任角度看問題,學校社會家庭都有責任的,從這個角度看問題,我也是無話可說的,但是這個案子的直接法律責任,學校是沒有的。


韓東言


應該說學校跟此事也有關係,但是不能承擔主要的責任。

王某(犯罪嫌疑人,16歲)與宋某同為在校學生,據報道,兩個孩子在校期間就有矛盾,只是被周圍的同學知道,教師和學校對此都不太清楚。

據警方初查,因瑣事產生矛盾,王某與宋某在當日10時許兩人在中心街相遇,王某用水果刀將宋某捅傷致死。

不知道學校在此之前對於孩子的普法教育是怎樣進行的?有沒有給孩子講解一種正確的法律道德知識?有沒有日常遇到孩子之間矛盾時及時處理化解,而不是導致矛盾的不斷升級?

就是上面圖中的這把刀,生生的結束了另一個孩子的生命!殺了人,這個男生還這樣殘忍的蹲著看著受傷的同學,他估計都不敢相信自己就這樣殺人了,他以為還是鬧著玩的,跑了以後還回來蹲在面前看看:咋會這麼多血!!!這個黑衣男孩還以一種勝利者的姿勢嘲笑那名藍衣男孩,說“讓你厲害。”,並且還向圍觀群眾揚言“把我殺了也沒事”。

孩子的無知當家長的是什麼責任?

據稱殺人的小男孩是單親家庭,平日裡家庭就是疏於對其的管教,試想一個初中生,隨身帶著刀,殺了人蹲在面前質問受傷的同學,是冷血還是教育的缺失?我想都有關係的!

不知道單親家庭的孩子平時怎麼教育的孩子?不知道給了孩子多少溫暖和陪伴?這也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

兩個家庭也就這樣的破碎了!

開學第一天便發生了這樣的悲劇,兩個鮮活的生命,一個隕落,一個將要被法律制裁。孩子的成長教育,少不了家庭和學校的共同努力,我們希望培養出來的是一個思維健全、遵紀守法、精神向上的人才,而不是一個冷血的殺手!


如意島理財


編者按:安徽宿州16歲男生當街捅死14歲同學的視頻已經瀏覽過。從視頻中確實沒看出什麼大的問題,如果兩人不出事,大家還以為兩人是好同學和好兄弟。



可惜的事,事情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麼美好。遺憾的事情還是發生了。因為視頻只有短短的十幾秒,又掐頭去尾,我們也不好猜測,一切消息等待有關部門發佈。

不過,網上傳言以及受害者家長的話可以得出一些信息。網上傳言以及受害者家長的話來看,他們認為“兩人在學校有過沖突,而且學校老師並沒有及時阻止,才導致嚴重的後果發生。”,那麼他們兩人之間到底有什麼恩怨?有些說是經常受欺負,或者收保護費什麼的,這些都只是猜測而已。

黑衣學生當事人,出刀迅速有力,毫不猶豫,而且捅人的動作嫻熟準確。在捅死同學後,沒有表現出常人犯大錯後那種緊張,害怕的感覺。在圍觀群眾的質問下,只是輕描淡寫的說了一句:“把我殺了都行”。從這句話可以看出,他已經把生死看淡,寧可同歸於盡。可見,他們的仇恨一定很深刻。估計兩人在學校的廁所裡就已經發生了不愉快的事情了。

這個還不夠,覺得他更淡定冷血的是,他還站在受害者眼前,看著他痛苦的死去,嘴裡不忘叨唸道:“你現在還厲害嗎?還不是軟綿綿的躺在地上爬不起來,來啊,看誰厲害!”

不知道,當藍衣男子被捅之後那種絕望後悔的心情是怎麼樣的,他一定也想拿著刀捅黑衣學生,可是已經沒有力氣拿刀了……

這件事給網友們觸動很大,一是黑衣同學漠視法律,捅人後的淡定,以及無所謂的態度。一是感覺現在的學生一言不合就動刀的衝動行為很普遍。還有些網友覺得他們讀書的時候也是這樣過來的。更有網友認為,未成年人保護法已經不能保護學生了。更多的網友覺得是教育出了問題,認為是學校的問題,老師要負責任。

不過,這件事估計很快就會被別人淡忘。大家都知道,未成年捅人的話,他們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對象。最悲慘的則是,被捅的學生和他的家人。

學校的責任的話,如果要找,那麼怎麼樣都可以找出學校的管理漏洞,以及老師倒黴的運氣。這樣的事情發生,只能說是倒黴的事情和運氣的問題。這樣的事情,攤在哪個學校和老師身上都算是種不幸。沒有哪個老師和學校願意發生這樣的事情。

如果真是要學校和老師負責,那麼最多也是賠錢,取消考核不合格的,校長和班主任被免職的次要責任。畢竟,學校和老師不背這種鍋,誰來背呢?相反,最賺的是捅人的未成年人,他們有護身符,天不怕地不怕。老師來管,被捅的估計就是老師。不見嗎?某學校開學,就有一個厭學的學生拿刀劃傷班主任,而且解決的時候,甚至都沒有提到過賠償的問題。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了。

但願,教育主管部門別用職稱和成績排名來考核評價老師,讓老師們多花點精力和心思在學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上,讓校園充滿快樂和希望,這樣的話,悲劇也許會少一些……


孖無悔觀教育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自古就有的規矩。

況且這還是一個惡性事件,更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殺雞儆猴。不能因未成年而讓這樣的惡徒,在牢裡反省悔悟。16、17歲了,已經有責任承擔自己所犯下的過錯了。

從網上看到這個事件,官方媒體披露該事件還在進一步處理中。

而有一則評論,引起了許獄的注意。

若是這個事件的原委真如上述的內容一般,那麼這樣的人渣敗類,已經沾染了社會的不良陋習,收保護費,買到行兇殺人,而且還是有預謀的殺人,那麼判死刑就理所當然。

必須嚴懲兇手,讓這樣的混賬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承擔責任。

當然,這個評論是否是事實,我們還不得而知,等待最後警方的消息。


許獄


9月份正值開學的季節,可我們卻得到一個噩耗,安徽宿州市埇橋區蘄縣鎮發生持刀捅人案件,據調查得知,2名學生因瑣事產生矛盾,開學之際,便持刀捅向了自己同學。一位案件發起人王某、另一位案件受害者宋某,2位都是花季少年,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了這麼痛心的事件發生,我覺得值得我們所有人深思。

16歲的男生王某,本該是無憂無慮奮鬥的年紀,卻因一時失誤釀下無法彌補的大錯,那麼原因究竟怪誰呢?青春期的我們本就叛逆、逆反,這個是眾所周知的事情,發生此事件,我認為負主要責任的應該為犯罪人王某以及其監督人,我國法律也有所規定,16歲以上的民事行為責任人,具有獨立的思考能力,可承擔法律責任。我們得知王某的心理存在極度的扭曲和不平衡,出現了嚴重的心理問題,這個問題的根本不是學校能夠解決的,學校只能交給孩子一些常規的禮儀和書本知識,人和人之間的深入相處以及做人處事之道還是需要家庭為其引導的。其次還有受害者宋某,也應該有誤會及時解釋清楚,能夠多說一句話多道歉不要逞強或許事情的結局也不會如此,為了一個小小瑣事卻斷送了自己的性命,實在惋惜。最後是學校方面,作為國家機構,肩負著育人樹人的使命,應該時刻關注學生的動態,多給學生安排一些道德觀、價值觀和心理學等方面的課程,同學之間出現問題應及時調節,極大的避免此類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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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啥班


沒想到這事都傳到頭條來了,我本人就是祁縣鎮的,家裡到事發中心街上也就十分鐘的路程。出事當天,老家的群裡都在到處傳播議論,聽他們說傷人的和死者是同學,老家群裡有好多現場視頻及街上調取的監控錄像,回頭我在傳上來,可以到我頭條號看一下。據悉,事後死者爸媽去學校調取過監控錄像,在學校角落的地方拍到他們曾發生過矛盾,聽說傷人者在學校收取保護費,欺凌同學。既然出事前校方就已經拍攝到了欺凌的畫面,卻沒有任何的介入及解決措施,或者說只是監控拍到卻沒人發現這就不得而知了……如果說校方及時的發現並介入解決,或許這件悲劇就不會發生了吧,畢竟這些學生都還年輕,需要適當的引導及教育,所以說校方應該也有監管不力的責任吧.。近些年,社會留守兒童持續增多,許多小孩或青年缺少父母的關愛及教育,大多由家裡老一輩的在看管,但隔代的教育始終存在隔閡,沒有及時的開導,沒有父母的關愛、監督,由此造成了許多孩子的性格走向極端,才造成一件件悲劇的發生。唉,沒辦法,社會大環境就是這樣,顧得了孩子,家庭經濟就跟不上,想多賺點錢就顧不上孩子……真的好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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