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進行時」光山縣一惡勢力團伙12名罪犯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至7年!


「掃黑除惡進行時」光山縣一惡勢力團伙12名罪犯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至7年!


2018年9月4日,經光山縣人民法院開庭審判,認定該縣陳某銀、陳某兵犯罪團伙在未取得合法採砂手續的情況下,惡意與該縣馬畈鎮汪鄉村陳崗村民組村民簽訂所謂的“承包合同”,致使有合法承包手續的陳某新優先承包權喪失,隨後採取不法手段排擠陳某新砂場,企圖達到壟斷砂場經營牟取暴利目的,其行為屬典型的“惡勢力”。庭審法官當庭以尋釁滋事罪一審判處陳某銀、陳某兵有期徒刑7年,分別並處二罪犯罰金人民幣50000元,對其10名涉案同夥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至3年。

「掃黑除惡進行時」光山縣一惡勢力團伙12名罪犯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至7年!


案情經過


2017年2月,陳某銀、陳某兵預備在位於光山縣馬畈鎮汪鄉村陳崗村民組竹竿河段承包經營砂場,由於陳崗河段面積不足以維持一個砂場的正常經營,二陳蓄意排擠相鄰河段陳某新合法經營的永林沙場,企圖達到壟斷經營牟取暴利目的。永林沙場的採砂河段不在陳崗村民組,而陳崗恰恰正好是其唯一運沙通道的必經之路,為達到不法目的,二陳利用在本地的宗族勢力,首先將陳崗村民組沙灘和永林砂場運沙通道承包,然後利用手中控制的運沙通道,多次口頭傳話讓陳某新關停正在經營的砂場,遭到陳某新拒絕。

口頭警告不成,二陳採取暴力手段。通過密謀後在陳某新永林砂場必經通道設置橫杆、擺放車輛、私設崗亭、僱人看守、傾倒石料,強行阻止陳某新砂場運沙車輛通行。與此同時,二陳利誘陳崗村民成立砂場經營合作社,承諾村民入股分紅,煽動部分不明真相的村民強行攔截途經陳崗運沙車輛強行收取過路費20000餘元。

「掃黑除惡進行時」光山縣一惡勢力團伙12名罪犯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至7年!


二陳犯罪團伙的不法行徑,涉嫌尋釁滋事犯罪,通過深入細緻的偵查,2018年2月26日,光山縣公安局雷霆出擊,先後將其團伙犯罪成員12人一網打盡。

對陳某銀、陳某兵涉惡犯罪團伙的莊嚴審判,大大打擊了光山縣涉黑涉惡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讓意欲鋌而走險的涉黑涉惡犯罪分子及時懸崖勒馬,實實在在的淨化了社會風氣,強有力地推動光山縣掃黑除惡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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