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退伍證到底有何用?

這退伍證到底有何用?



這段時間,對於廣大退役軍人來說,一個很重要的事情就是進行信息登記工作。而要進行信息登記,退伍證、轉業證等等證件就是必備的材料之一。

可是很多老兵們說,因為長時間用不著,再加上時間也太久遠了,所以很多人的退伍證件已經丟失損壞無法使用了。於是,他們不得不找原單位或者到現在單位去,找到自己的檔案,複印相關的文件,作為自己退役軍人身份的一個證明。

可是對於一些戰友來說,這個找證明材料的過程有的時候也是很麻煩了。特別是一些老兵,幾十年過去了,原來的單位早已經撤銷或者轉隸了,現在到哪裡去找原單位就成為了一個很麻煩的事情。就算能夠找到相應的開具單位,可是來回的路程和時間也會讓大家辛苦一陣。

其實,用證件證明自己的退役軍人的身份,只是退伍證件的一個基本作用。對於廣大的退役軍人來說,退伍證件其實還有很多作用的:

參保有用。有退伍證或人武部相關證明能證明其退伍身份、並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有優惠政策;

創業有用。用退伍證(退伍士兵創業)辦理工商執照和稅收時,有優惠政策(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軍隊轉業幹部、城鎮退役士兵、隨軍家屬有關營業稅優惠政策管理的通知》,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退伍士兵自己創業,可以享受貼息的小額擔保貸款。

就業有用。兵齡可以折算社保和醫保年限,招考公務員和招工等有優惠政策;

辦理落戶有用:退伍義務兵回到原徵集地三十天內,持退伍證和部隊介紹信到縣、市、市轄區兵役機關辦理預備役登記,然後向退伍軍人安置機構報到,憑退伍軍人安置機構介紹信辦理落戶手續。轉業幹部也是一樣,落戶時必須查驗轉業證;

領錢有用:以前部分領取退役金直接在部隊發到手裡,現在退伍時會從部隊領取一張銀行退役金專用卡,裡面是一次性退役金。退伍兵到銀行領取退役金時,就須提供退伍證、身份證和復員、退伍軍人介紹信等相關證明材料。

優先有用:很多地方將退役軍人列入了依法優先的行列,憑藉退伍證件可以享受很多優惠政策。信息登記只是一個開始,未來可能很多事關退役軍人的政策還會出臺,這些都需要用退伍證件來證明,作為憑證。

退役證件有這麼多的作用,可是在現實中卻面臨著很多的尷尬事:

終身一次性發放,無法補辦。因為“退伍證”是證明本人在部隊服役的重要憑證,有編號又有身份證明,且為終身一次性發放,因此和高校學生“畢業證”一樣,遺失後無法補辦。

開具證明材料比較麻煩。如果需要證明自己的退伍身份,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和介紹信到退伍檔案保存地查調檔案,如確有記錄,可依據退伍檔案出具退伍書面證明。或者找到原服役部隊開出一張書面證明,加蓋公章後有同等效力 。話是這麼說,但是路程遠、程序多,如果遇到單位沒了連蓋章子的地方都沒有。所以很多老兵嫌麻煩,寧肯不登記也不願意開證明。

作用發揮不大。為什麼很多老兵的退伍證件丟失,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用不上。如果說現役軍人證件還有很多作用的話,退役軍人的證件在實際生活中幾乎沒有啥作用。雖然一些省市也出臺了有關的優惠政策,比方說退役軍人憑藉退役證件也可以享受“軍人依法優先”的政策,一些景區、醫院也有一定的好措施,但是這些都只是部分省市、部分單位的事情,還不是所有的共識和集體行動。更多的是,退役軍人的證件都壓了箱底,連個用一用的機會都沒有。

軍人退役之後,留給軍人唯一的東西,除了那身軍裝和軍被,就是這個證件了。如何用好、服務好退役軍人,在證件方面也需要一定的改進和提高。個人認為,是時候改進退役軍人證件的管理方式了,一個專屬於退役軍人的證件需要提上日程,走在路上了。

為了充分發揮好退役軍人證件的價值,方便廣大退役軍人的生活,建議在未來的工作中,在《退役軍人保障法》中,應該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明確和改進:

一是改變發放方式。現在的退役軍人證件,區分為幹部和戰士,是由所在部隊的兩個部門制發的。因為制發權力歸屬部隊,所以證件丟失有的時候就不得不到原部隊去,給老兵們的工作生活帶來一定的不便。建議未來可以把退役軍人證件的製作、發放權力交給地方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由退役軍人機構的相關單位發放。可以採取由原部隊開具有關介紹信,憑介紹信到退役軍人機關登記報到,然後聽通知定期領取的方式。這樣,既方便部隊,也方便老兵。

二是改進退役軍人證件不能補辦的規定。證件丟失是難免的事情,未來可以預見的是退役軍人的地位會提高提升,很多優惠政策也會出臺,而退役軍人的證件就顯得很重要。如果補辦不了,雖然可以開具證明,但是又麻煩而且也不方便。所以,建議通過軍地協調,改變退役軍人不能補辦的規定,依然採取一人一證一編號的規定,退役軍人證件一旦丟棄,可以憑藉單位或者有關部門的介紹信,到退役軍人機構進行補辦。對於那些惡意丟失,套取證件的現象,一旦發現,取消其證件補辦和使用權利。

三是建議退役軍人的證件應該統一樣式。現在軍官、士官、義務兵的退役軍人都不一樣,雖然這是一個規定,但是對於地方和今後的生活來說,所有的退役軍人在大家眼裡都是退役軍人,沒有什麼退役軍官、退役士官的區分。建議今後的制發中,所有退役軍人的證件統一樣式,統一名稱,方便制發和補辦。

四是與時俱進採取芯片式。如果退役軍人證件涉及到很多優惠政策的話,難免就出現一些假冒證件的問題。所以既然如果要重新發放,不如採取信息化的手段,芯片式的證件既方便實用,也方便查驗。

五是積極發揮出退役軍人證件的作用和價值。建議把退役軍人納入“軍人依法優先”的範圍之內,享受和現役軍人一樣的優惠政策;建議利用八一等節日,組織退役軍人開展活動和表彰,開展優秀退役軍人的評選,讓這個證件的價值永久保鮮。

一個證件,承載著無數退役軍人的青春和榮光,相信統一的、由地方制發的、可以補辦的、還很有用的退役軍人證已經在路上了,希望能夠很快實現,拿到手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