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通報5起羣衆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宿迁通报5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挺紀在前,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為強化案件震懾教育作用,現將近期查處的5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一、沭陽縣夢溪街道經濟發展辦公室原主任周立超挪用公款、貪汙問題。

2013年至2015年,周立超在擔任夢溪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副主任、三農保險服務站站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經手管理夢溪街道秸稈機械化返田補助資金髮放過程中,兩次將秸稈返田資金共計85.25萬元挪用於個人炒股;虛假投保、理賠,騙取政策性農業保險金21.31萬元,其中18.81萬元被其據為己有。2018年4月,周立超受到開除公職處分,涉嫌貪汙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二、泗陽縣穿城鎮窯灣村黨支部副書記徐雅浩收受低保戶好處費問題。

2015年4月,徐雅浩在協助鎮政府開展低保申報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村民魏某某現金1000元,幫助魏某某家申報低保;2016年9月,再次收受魏某某現金1000元,為魏某某家低保複查提供幫助。2000元現金均被徐雅浩用於個人及家庭開支。2017年12月,泗陽縣委巡察組在穿城鎮巡察時,徐雅浩將2000元現金退還給魏某某。2018年6月,徐雅浩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三、泗洪縣孫園鎮城管環衛中心主任張林虛報冒領農業保險理賠款問題。

2012年至2016年期間,張林在負責孫園鎮蔬菜大棚保險投保工作中,利用職務之便利,通過自付保費、借款墊付保費、虛列參保標的方式完成保險投保工作,共套取農業保險理賠款28.05萬元。2018年5月,張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宿城區洋北鎮船行村黨支部書記黃寶民虛報套取資金問題。

2012年5月,黃寶民在協助洋北鎮實施船行村水系調整工程工作中,安排時任村會計馬某某虛報套取船行村水系徵地補償款5.74萬元。隨後,黃寶民又安排馬某某偽造船行村水系疏通橋涵配套設施用工項目虛報套取資金12.96萬元。兩次合計套取18.7萬元,被黃寶民安排入村賬用於村集體日常開支。2018年4月,黃寶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五、洋河新區鄭樓鎮農技站辦事員楊玉傑截留秸稈還田補助款問題。

2014年至2016年,楊玉傑在為鎮農機手發放秸稈還田補助款工作中,三年共截留補助款5.35萬元,被楊玉傑用於該鎮農村經濟合作社相關支出。2018年3月,楊玉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對以上5起案件的嚴肅查處,充分體現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零容忍”的堅定決心。各級黨員領導幹部要認真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認真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問題,讓群眾看得到、體會到、享受到全面從嚴治黨成果。財政、扶貧、農委等職能部門要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涉農資金、項目等監管力度,確保強農惠農政策落到實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對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始終保持嚴懲高壓態勢。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地區和部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問題嚴重的,實施“五方聯談”“四責同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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