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錘定音!70年後房屋產權到期怎麼辦?答案來了…
最新!三明市交通運輸局通報,這21家單位存在安全隱患問題!
無處可逃!永安又一通緝在逃涉黑涉惡人員落網
案情回顧
9月4日,一段“昨天晚上在三明百貨大樓對面的李先生牛肉麵飯店裡,因為孩子碰撞問題,導致兩家大打出手,造成三人重傷、其中一人死亡”的文字及視頻在微信群傳播,造成惡劣影響。梅列警方高度重視,立即組織核查處置。
9月5日,梅列警方經過多方調查,查實謠言發佈者。當日18時許,梅列警方依法傳喚謠言發佈者陸某。經詢問,陸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其交代,他在一微信群裡見到有人發佈視頻,並附有“昨天晚上在百貨大樓對面的李先生牛肉店,因小孩問題,雙方發生打架,導致1死3傷……”等文字,他在文字裡面添加“三明”兩字,並將編輯後的文字內容及視頻轉發到多個微信群中。經核實,陸某轉發的視頻是8月29日凌晨發生在河北邯鄲的案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陸某行為構成了散佈謠言,梅列警方依法對陸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
蜀黍一直囑咐
不造謠 不信謠 不傳謠
怎麼就是不聽呢
蜀黍的小黑板都敲破好幾塊了
再次劃重點!!!
編造散佈謠言可能面臨的處罰
行政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刑事處罰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條規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製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梅列警方提醒廣大網友
千萬不要在網絡上傳播未經證實的消息
一旦傳播的是假消息
切記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做一名文明、守法、傳播正能量的網民
其實,早在8月29日夜間,河北省邯鄲市永年區公安局已針對此事發布警情通報。
通報稱,2018年8月29日0時27分,永年區公安局接報警稱轄區一飯店內發生打架,有人受傷。接警後,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當場控制王某、王某雷兩名嫌疑人,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經查,8月28日晚上,王某(男,25歲)、王某雷(男,32歲)、齊某磊(男,29歲)三人在飯館內飲酒吃飯,與同在飯館吃飯的張某等人發生口角,繼而引發肢體衝突。王某、王某雷、齊某磊三人將張某等六人打傷(經傷情鑑定,均為輕微傷)。
▍信息來源:聚焦三明綜合梅列公安、永年公安網絡發言人
領導說了!
你點一個
,閱讀更多 聚焦三明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