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來信:稷山初三女教師參與校外輔導部!

教師節快來了,小編本來想找一個在教師崗位上兢兢業業、深得學生和家長愛戴的典型老師來書寫。沒想到卻收到粉絲“稷山小驕傲”的一封投訴信,稱稷山縣稷峰二中的初三老師劉某某不但參與辦輔導部,而且還對不去輔導部的學生“穿小鞋”。如果真是這樣,就有點過分了,而且在省市主管部門三令五申之下還不收手,正大光明地染指輔導部!

“稷山小驕傲”反映:稷山縣在暑假期間嚴查校外無手續的培訓班和學生公寓,更是強調老師私自開公寓屬於違法。但稷峰二中學校初三1604班班主任劉惠英合夥校門口楊帆學生公寓開辦輔導部,劉惠英在學校發動老師找走讀生談話,有兩個學生不去,就不給好臉色,讓學生坐到教室垃圾桶的位置。

“稷山小驕傲”還稱,這種非法輔導部在稷山非常多,但教育局和縣裡領導都不管,並且發來了幾張照片:

粉絲來信:稷山初三女教師參與校外輔導部!

上面有個電話是:13994989664

粉絲來信:稷山初三女教師參與校外輔導部!

上面還有個電話是:13994989664

粉絲來信:稷山初三女教師參與校外輔導部!

最後一行:1604班劉惠英老師的電話也是13994989664

記者電話聯繫了稷峰二中的劉惠英,劉惠英稱,投訴的內容有出入。第一,她現在已經不是1604班的班主任了。第二,此事應該是發生在去年,楊帆公寓是其母親(稷峰二中退休老師)和其姨媽開的,去年剛開始做宣傳時,將她的電話打上了,至於是誰投訴的,估計是揚帆公寓辦的好,另外一家公寓眼紅所為。第三,她並沒有強迫班裡的孩子上輔導部,她姨的輔導部並沒有多少輔導作業的事,主要是學生去了能吃飯、休息!

無論怎樣的理由,一個在職老師的名字出現在公寓的版面和宣傳單上,就說不清道不明瞭。記者相信劉惠英老師沒有參與公寓裡的任何事兒,家長和粉絲相信嗎?

今年,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

《通知》第二條治理任務和整改要求規定: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一些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嚴厲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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