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稅務稽查就看這幾點

差旅費稅前扣除稅務稽查要點

差旅費是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常性支出項目。在稅務稽查核查過程中主要是查驗:應公出差期間所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核查中該費用報銷者必須是本企業任職受僱的員工,出差的前提必須是因企業經營活動需要為目的。差旅費稅前扣除必須向稅務稽查人員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即: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

差旅費可以作為銷售費用及管理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核心,即應能夠提供證明其真實性的合法憑證。

差旅費稅務稽查就看這幾點

差旅費報銷稅務稽查認同的主要內容

1、出差旅途中的 費用支出,包括購買、船、火車、飛機的票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單位按照相關部門規定標準,對出差者進行差旅費補貼後,對其以出差補貼出差伙食費、午餐費就不允許再重複報銷外地餐費及出差伙食費補助。

3、外地招待客戶的餐費不能計入差旅費中,應該計入業務招待費中,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稅前扣除。

差旅費稅務稽查附加資料的檢查

1、員工報銷時填制的報銷單據,及附的原始票據真實性:即:出差申請、機票(明折明釦票)、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住宿發票、會議通知、過路費、過橋費等 。差旅費報銷單據,如果無本人姓名的原始發票須在背面簽名。

2、乘坐飛機的,訂票費、改簽費、退票費、往返機場的車費報銷真實合法的票據。

3、計算出差補助天數=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發日期。

4、檢查報銷者根據企業財務規定填寫真實合法的憑證。對項目填寫不完整或字跡模糊不清的企業應該補充說明及提供合法有效證明;對塗改、偽造或變造原始票據、虛報出差天數的屬於無效證明材料,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5、原始票據丟失、毀損的,企業必須提供有效詳細書面說明及需報銷單據明細項目、金額。

6、對於取得的不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的證明資料,不得做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憑據,例如:白條子等。

差旅費稅前扣除稅務稽查認定原則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由此可知,《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對合理的差旅費支出允許稅前扣除。

差旅費免徵個人所得稅稅務稽查認定

報銷者取得差旅費補貼在《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國稅發(1994)089號)規定的範圍內免交個人所得稅。


①獨生子女補貼;
②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③托兒補助費;
④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切記兩個方面的理解:

1、以上補貼均指國家相關部門規定標準範圍內。超過標準必須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2、根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和有關政策規定,單位以現金方式給出差人員發放交通費、餐費補貼應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為外單位報銷差旅費稅務稽查原則

1、外單位有償提供為企業提供勞務,合同約定了差旅費由本單位承擔或報銷,而自己企業承擔或報銷差旅費屬於勞務費支付的一種形式。企業在取得勞務者提供的勞務發票以後,可以按照勞務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比如為律師報銷辦案差旅費,為註冊會計師報銷去外地子公司審計的差旅費等。

2、客戶到企業進行業務洽談,企業為其報銷的住宿、交通費應計入業務招待費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稅前扣除。

3、企業為企業之外沒有業務關係人員報銷其差旅費不的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差旅費與旅遊費稅務稽查劃分原理

差旅費與旅遊費雖然一字之差,但是按照稅法規定,在稅務處理上具有一定的區別。

差旅費含義:是指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不同單位或部門對差旅費的具體開支範圍的規定可能會有所不同。根據一個單位或部門的具體規章制度,規定限額內的差旅費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憑據報銷。核心前提是應經營需要為前提,可以為企業帶來一定的經濟效益。

旅遊費含義:旅”是旅行,外出,即為了實現某一目的而在空間上從甲地到乙地的行進過程;“遊”是外出遊覽、觀光、娛樂,即為達到這些目的所作的旅行。二者合起來即旅遊。所以,旅行偏重於行,旅遊不但有“行”,且有觀光、娛樂含義。

基本區別決定了稅務稽查處理原則:

差旅費:只要在稅法及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條件、內容......就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旅遊費:按照財稅〔2004〕11號規定,企業和單位對營銷業績突出人員以培訓班、研討會、工作考察等名義組織旅遊活動,通過免收差旅費、旅遊費對個人實行的營銷業績獎勵(包括實物、有價證券等),應根據所發生費用全額計入營銷人員應稅所得,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並由提供上述費用的企業和單位代扣代繳.其中,對企業僱員享受的此類獎勵,應與當期的工資、薪金合併,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徵收個人所得稅

差旅費是一項在每個企業都會涉及到的一項極為常見又在稅收處理方面比較繁瑣的業務。也是我在審理稅務稽查案例中比較常見的問題。例如:出差人員用購買的車輛過路費、公共客車發票等各類票據充當差旅費入賬,利用工作的特殊性採取違法手段取得報銷憑據。

故此,由於差旅費報銷在稅務稽查中屢屢被查出問題,此內容就必然成為稅務稽查檢查的要點。在此環節一點要注意內容、人員、票據等方面的真實性。來源:徐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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