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小河法院原院長張詩宇被判四年半!

貴陽小河法院原院長張詩宇被判四年半!

▌畢節市檢察院、動靜貴州、貴州改革消息

近日,貴陽市觀山湖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張詩宇受賄案,由畢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畢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經審理查明,張詩宇利用擔任貴陽市小河區人民法院院長、觀山湖區人民法院院長的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託,在刑事、民事案件的處理、相關人員工作調動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多次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59.5萬元。

一審判決如下:

被告人張詩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對張詩宇已退繳贓款人民幣十七萬三千八百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對張詩宇未退繳贓款人民幣一百四十二萬一千二百元,繼續追繳,上繳國庫。

張詩宇曾任貴陽市小河區法院院長,其間,黎慶洪等被控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即“小河案”,廣受爭議。

舊聞簡介:

2008年10月,貴陽企業家黎慶洪因涉嫌賭博罪被捕;2010年3月,貴陽中院一審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判處黎慶洪有期徒刑十九年。2010年7月12日,貴州省高級法院將該案發回貴陽中院重審,貴陽中院則將該案指定由其下轄的小河區法院審理,此時,小河區法院的院長正是張詩宇。

貴陽“小河案”, 一場瘋狂的審判。

五十七名被告人,來自全國各地的上百名律師參與辯護。製造偽證、刑訊逼供、抓捕證人、阻止律師會見、試圖抓捕律師、變相不公開審判、在審判過程中動員被告人解聘多名律師、在庭審過程中驅逐多名敢於辯護的律師,致使總計二十六名律師非正常退出辯護,等等,可謂中國刑事司法各種亂象之集大成者。

被小河區法院驅逐和被強行解聘的律師多達二十六名,包括楊學林律師、遲夙生律師、劉志強律師、李金星律師、楊名跨律師、何先武律師、王興律師、段萬金律師、李修蛟律師、曾維昶律師、王甫律師、薛榮民律師、王誓華律師、張錦宏律師、張穎律師、徐天明律師、高成律師、張培鴻律師、吳鵬彬律師、周立新律師、李貴生律師,等。

該案審判長、小河法院刑庭副庭長黃敏以答新華社記者問的方式回應了輿論熱議的“黑打”、管轄權異議、審判長迴避、律師被逐、法院指定辯護人等問題,並稱該案的判決“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枉不縱,做到了公正地對待每一個被告人”。

▌如今,曾經的小河法院院長一審被判刑四年半

前段時間,張詩宇正通過家屬選擇辯護律師。而其尋求幫助聯繫洽談的其中一名律師,正是當年“小河案”眾多律師中的骨幹律師。這名律師因為其他原因,最終沒有接受委託。

當年驅逐多名律師出法庭的“小河案”法院院長,竟然也有今天,讓人頗感世道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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