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實施細則推動科學數據共享

我省出臺實施細則推動科學數據共享


本報蘭州訊(記者 呂霞) 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甘肅省科學數據管理實施細則》。《細則》指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法人單位對於政府決策、公共安全、國防建設、環境保護、防災減災、公益性科學研究等需要使用科學數據的,應當無償提供。

《細則》指出,省科技廳委託有關單位建立甘肅省科學數據中心,承擔全省科學數據的生產、管理、審核、接收、保管、共享與服務工作。在省科學數據中心建設基礎上,鼓勵省政府有關部門、各市州政府、有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業等單位建立與省科學數據中心可共享匯交的分科學數據中心。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法人單位(統稱“法人單位”)要對科學數據進行分級分類,明確科學數據的密級和保密期限、開放條件、開放對象和審核程序等,按要求公佈科學數據開放目錄,通過在線下載、離線共享或定製服務等方式向社會開放共享。鼓勵社會組織和企業開展市場化增值服務。對於政府決策、公共安全、國防建設、環境保護、防災減災、公益性科學研究等需要使用科學數據的,法人單位應當無償提供;確需收費的,應按照規定程序和非營利原則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向社會公佈並接受監督。對於因經營性活動需要使用科學數據的,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有償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科學數據,不得對外開放共享;確需對外開放的,要對利用目的、用戶資質、保密條件等進行審查,並嚴格控制知悉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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