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菸草專賣局(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走進「12345·政風行風熱線」

日前,市菸草專賣局(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走進《12345•政風行風熱線》,就菸草專賣許可證辦理、違法生產經營菸草專賣品處罰、菸草專賣許可證過戶等群眾關心的問題,接聽熱線、為群眾服務,回答主持人和聽眾、網友提出的相關問題。 市民朱先生:我讓女兒在城裡進貨到鄉下的家裡小店賣,為什麼不允許? 市菸草專賣局(分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取得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的菸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並接受菸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作為一個領取了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個人或單位,應該遵守這個規定。雖然您從其他煙店拿的是公司的香菸,但您購進的香菸卻不是您本人從當地的菸草專賣批發企業購進的,一旦您實施了您的想法,您的行為就違法了。 市民王先生:我想在黃橋開店,怎麼辦證? 市菸草專賣局(分公司):首先,你要申請辦理菸草專賣許可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從事菸草專賣品的生產、批發、零售業務,以及經營菸草專賣品進出口業務和經營外國菸草製品購銷業務的,必須依照《菸草專賣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菸草專賣許可證。 其次,你的申請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根據你所反映的情況,如果你是在農村打算申請辦理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根據《泰州市菸草製品零售點合理佈局規定》第七條第(二)項規定:行政村按以下標準設置零售點:100戶以下設置1個零售點,以100戶為基數每增加100戶可增設1個,最多不超過3個。鑑於你所說的情況,你可以先與我局黃橋中隊聯繫,他們的聯繫電話為87219448,我們工作人員可以為你提供更詳細更專業的指導、服務。 市民劉先生:有沒有處罰兩次取消經營資格的規定? 市菸草專賣局(分公司):根據《菸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因違法生產經營菸草專賣品一年內被菸草專賣局或者其他執法機關處罰兩次以上的,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菸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依法取消從事菸草專賣業務資格。這裡的“一年內”是指第一次受到行政處罰至第二次受到行政處罰的間隔期在1年內的,即兩次處罰是在365天之內發生的。因此,作為一個菸草零售戶,應當遵守菸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中不要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經營行為。 市民劉先生:菸草專賣許可證可不可以過戶給家人? 市菸草專賣局(分公司):根據《菸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持證人在家庭成員間變化的,可以申請變更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泰州市菸草製品零售點合理佈局規定》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有效期內,企業名稱、個體工商戶名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組織負責人、經營者姓名以及經營地址名稱等登記事項發生改變,持證人應當在登記事項發生改變起30日內提交變更申請。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以登記的工商營業執照為準),持證人在家庭成員間變化的,可以申請變更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如你想辦理變更手續,請到行政審批中心菸草窗口。 市民肖先生:我是一名動遷戶,響應政府號召搬到別的地方去繼續經營,為什麼不能繼續供香菸了? 市菸草專賣局(分公司):根據《菸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菸草專賣許可證的持證人改變經營地址(因道路規劃、城市建設等客觀原因除外),應當重新申領菸草專賣許可證;根據《菸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因道路規劃、城市建設等客觀原因造成經營地址變化的,持證人應當及時提出變更申請。《泰州市捲菸零售點合理化佈局的規定》第十條規定:因道路規劃、城市建設等客觀原因造成經營地址變化的,零售許可證持證人本人確需繼續經營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變更申請後的經營地址在符合以下條件後,可以不受間距、數量限制:在政府主導的動遷安置區內的,直接進行變更;符合本規定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三)項情形的,應先向距離最近的3戶零售戶告知聽證權利,確認無爭議後方可進行變更;其他情形應先向80米範圍內的零售戶告知聽證權利,確認無爭議後方可進行變更。在8月22日(新的合理化佈局規定頒佈之後六個月)之前因道路規劃、城市建設等客觀原因造成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註銷的,可以依據本條上述兩款提出新辦申請,逾期的則不再按上述兩款進行許可。根據你的菸草專賣證上核定的經營地址發生改變後,應及時提出新辦或變更手續。待辦理或變更取得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後方可繼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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