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說法:複議訴訟互爲佐助,巧計成功維權

前言:自家集體土地上房屋被違法納入徵收範圍開始,山東的被拆遷人蘇先生一家就沒放棄過積極提出自己的主張、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然而面對上級政府作出的確認徵收行為違法的複議決定,縣政府仍舊固執己見,甚至將被拆遷人的房屋作為違建強行拆除。這是一個性質極為惡劣的強拆案件,幸而蘇先生在北京京尚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原江的幫助下出奇制勝,斬斷了縣政府狡辯的後路......

案情概要

這是一個過程歷時彌久、侵權行為惡劣的強拆案件。

2011年,當地縣政府做出案涉《房屋徵收決定》,將本案被拆遷人蘇先生的兩處案涉集體土地上房屋納入了徵收範圍。認為縣政府無權對集體土地上房屋實施徵收的蘇先生第一時間向市政府提起了行政複議申請,並最終得到了市政府作出的“確認縣人民政府作出的該房屋徵收決定中涉及徵收集體土地上房屋部分違法,無權對申請人(蘇先生)的土地和房屋實施徵收”的複議決定結果。

然而面臨上一級人民政府依法作出的複議決定,縣政府沒有絲毫收斂,仍固執己見,欲對蘇先生的土地房屋實施徵收。無奈之下,2016年,蘇先生再次向市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第二次得到了市政府確認縣政府徵收行為違法的複議決定,又一次暫時保住了自己的土地和房屋。

案例說法:複議訴訟互為佐助,巧計成功維權

2017年6月,惱羞成怒的縣政府開始通過旁門左道打擊蘇先生,以蘇先生並非房屋所在社區居民為由,撤銷了蘇先生對案涉兩處房屋的集體土地使用證,並在蘇先生針對《撤銷土地登記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後,於當月月底直接組織三百餘人、數十臺大型機械對蘇先生的房屋實施了強拆,過程中限制被拆遷人的人身自由並對被拆遷人進行言語侮辱達30個小時,對被拆遷人蘇先生的財產、人身和精神方面都造成了巨大損害,情節極為惡劣。

遭此大難的蘇先生很快意識到,僅根據自己瞭解的維權知識只能保權利一時,不能徹底地斬斷違法者的惡念、阻止其侵權惡行。經過多方打聽,蘇先生聯繫到了代理徵地拆遷維權案件經驗非常豐富的專業拆遷律師原江,當機立斷抵京到京尚律師事務所辦理了案件代理委託。

辦案掠影

被蘇先生維權訴求的強烈所感染,原江主任律師在接到蘇先生的求助後立即安排時間親自接待了蘇先生。瞭解案情後原江主任律師對蘇先生依法維權的韌勁以及及時行使救濟權利的機智給予了充分肯定,同時幫助蘇先生詳細分析了局勢。

此時拆遷雙方已經經過了長達五年的交鋒,雙方的矛盾已然被激化,縣政府狗急跳牆以拆違為由強拆被拆遷人房屋,充分說明了其本身也意識到僅從徵收角度來看自己的行為是站不住腳的。儘管蘇先生的房屋已被強拆,但維權仍有充分空間。

案例說法:複議訴訟互為佐助,巧計成功維權

浸淫拆遷維權領域十餘年的原江律師很清楚,本案案涉縣政府違法行為之惡劣、拒不改正違法徵收行為的思維之僵固,絕非一招一式能夠打擊和糾正的。只有全方位出擊對縣政府進行綜合打擊,才能從根本上斷絕其繼續狡辯和堅持欺上罔下的後路。

理清維權思路後,原江律師立即著手幫助蘇先生部署正在進行的《撤銷土地登記決定》撤銷之訴的相關維權工作,並幫助蘇先生起草了行政複議申請書,就縣政府的強拆具體行政行為向市政府提出了行政複議申請。

複議申請中,原江有理有據、條理清晰地向複議機關說明了本案的關鍵爭議點。首先,被拆遷人蘇先生依法對案涉房屋/土地享有所有權/使用權;其次,縣政府的徵收行為已兩次在複議中被複議機關確定為違法行為;最後,在關於《撤銷土地登記決定》合法性的訴訟仍在進行的過程中,縣政府就違反法律程序規定對蘇先生的房屋實施了強拆。綜上,於法律於事實,縣政府的強拆行為都是明顯枉法。

在原江律師的專業運作下,針對縣政府作出的《撤銷土地登記決定》的撤銷之訴一審送來了好消息,被拆遷人蘇先生的訴訟請求得到了法庭的認可和支持;縣政府“垂死掙扎”的上訴也被二審法院依法駁回維持原判。

得到該案訴訟結果作為依據,複議機關市人民政府很快也傳來了好消息,綜合案情事實、市政府此前兩次作出的確認縣政府徵收集體土地房屋違法的複議決定、撤銷《撤銷土地登記決定》之訴的審判結果,以及本次複議過程中縣政府未能提交充分證據證明強拆行為的合法性的情形,市人民政府最終認定縣政府強拆蘇先生集體土地上房屋的強拆具體行政行為違法。

案例說法:複議訴訟互為佐助,巧計成功維權

律師說法

本案中,蘇先生前期的維權毅力堪稱大多數被拆遷人應當學習的“楷模”。在縣政府的步步緊逼下,蘇先生做到了戒急用忍,堅持通過法律途徑追尋自己渴求的公道。

更為難能可貴的是,蘇先生在意識到憑自己的能力難以獨當維權重任時,並沒有逞強,而是積極尋求專業拆遷律師的幫助,能夠節省的維權黃金時間一天也不浪費,在最艱難的情況下給律師留下了相對更多的時間和更充分的發揮空間。

幸運的是,蘇先生的辛苦付出和審時度勢的判斷沒有被辜負。原江律師確是徵地拆遷維權領域內專業技能過硬、代理經驗豐富、辦案思路開闊獨到、職業道德感強烈的行業翹楚;蘇先生的表現也非常出色,一直對律師的維權判斷給予充分肯定和高度配合。

在當事人和律師的精誠合作下,原本看似已經山窮水盡的維權之路相對非常快地出現了絕地轉機,柳暗花明之後,強拆侵權者再難尋後路。接下來蘇先生要做的就是在律師的幫助下爭取合理的補償、賠償,坐看違法強拆者為自己的侵權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結語:拆遷維權難不難,不僅要看拆遷方的矯飾詭辯能力有多強,也要看維權方的應對是否得當、配合是否默契。很多被拆遷人嚐到維權失敗的苦果,並不是因為其權利真的無從挽救,而是沒有找對維權方式,荒廢了很多反敗為勝的機會。及時調整自己的維權思路,必要時尋求專業人士的幫助,承認專業的力量,這些很重要。坦然接受自己一個人做不到所有事的現實並不丟人。

案例說法:複議訴訟互為佐助,巧計成功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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