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繼承了爸所有的遺產,爸生前的債卻讓哥哥來還,這樣合理嗎?

東友律師事務所


一鍵代償觀點:法律上講究權利與義務的統一,在選擇繼承遺產的同時也就繼承了債務,所以這個債不應該由哥哥來還。

這種事聽上去就會讓人感覺很不公平,典型的道德綁架,但是,現實生活中卻是經常出現。尤其是在一些農村地區,往往家裡的老二都是享受著家裡最好的資源,但是很多責任卻是老大來承擔的。有時候老大迫於面子上的問題只好忍氣吞生,但是,在如今的法治社會,這種做法顯然對老大是非常不公平的。

首先,從法律上來說,兒子在成家以後就和父母是兩個獨立的生活個體的,是可以不分擔對方的任何民事責任的,也就是說,兒子是可以不幫父母還債的。因此,單單從這個角度來說,無論是哥哥還是弟弟,債權人都是沒有權利在其父親死後向其索要債務的。

但是,如果其父親生前有遺產的話,那麼則需要考慮遺產的分配問題。因為,債務人生前欠別人的錢還沒有進行償還,那麼就要優先從遺產中清償債務,然後再對遺產進行分配。

用法律術語來說就是債權人是債務人遺產的第一分配人,其子女應該在其父親的遺產分配之後對剩餘部分再進行分配,這也是法律的公平性體現。

然後,咱們再來說這件事本身。如果其父親生前立有遺囑說明,遺產歸弟弟所有,債務歸哥哥所有,那麼,這種遺囑則屬於無效遺囑。

因為對於我們的財產來說那隨便你自己進行分配,說現實一點,哪怕是你直接扔了,那也是你的自由。

但是,對於子女來說,也是有自己的選擇權利的。也就是說,父母可以選擇給給你或者不給你,然後子女也可以選擇接受或者不接受,這都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

所以,如果在這件事中,弟弟選擇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從法律案上來說,也就是默認繼承了父親生前的債務,而哥哥是可以不用還債的。債務人也沒有權利向哥哥要錢,只能向弟弟要錢,但是,如果因為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那麼弟弟則可以選擇不繼承遺產,然後將遺產直接用於清償債務,不夠的部分,則債權人只能自行承擔損失。


一鍵代償


這件事吧,怎麼說呢,既然有遺產又有欠債,這兩件事確定無疑的話,一般情況下應該先用遺產清償債務,剩餘部分再繼承。

但是現實中卻未必什麼事情都那麼合理。換句話說,其實不在於合不合理,而在於有沒有能力!

雖然弟弟繼承了全部遺產,但是為什麼繼承之前哥哥沒有異議呢?是有遺囑還是哥哥自願放棄?如果有遺囑,但又有債務,還得看是為什麼欠債。假如生前欠債本來就是為哥哥做什麼,那又有什麼不合理的呢?要麼就是無遺囑而哥哥同意由弟弟一人繼承,否則同為繼承人,怎麼可能弟弟一人繼承呢?

所以說,這種事沒什麼合不合理,因為僅看表面肯定不合理。所以只能看有沒有能力,假如哥哥遠比弟弟有能力,那麼照顧下弟弟再替父還債又有什麼不合理的呢?


如去佛


不合理,父親生前又有遺產而且又有債務,要看遺產是值錢的遺產還是身邊的日常生活所用的一些東西,如果是物有所值的遺產為什麼不先還債再來繼承?既然弟弟己經繼承了,應該也相應的承擔所有一切事務,哥哥只能是輔助弟弟完成一系列的事務。如此而己。當然哥哥有能力願意分擔那是兄弟間的情份。如果只是一般的遺產不足以抵債,而哥哥恰好有能力還是可以考慮的。這是我個人的想法,僅供參考


朝陽似火63836801


弟繼房產哥還債!

這個要求違法律!

如果老父欠人債!

此房抵債法支持!

有得有失心中明!

做人不能離法理!

得者出錢還債務!

哥哥沒有這義務!


巾幗球迷武漢楊老師A


這樣的事常發生在我們身邊。父母總是明顯偏向一個孩子。大多這個孩子會是生活不是很好的。但是所有的孩子都希望是公平的。在父母眼裡都希望是重要的。好多家庭矛盾也緣於父母的不理智。再說孩子好多光鮮的後面是付出更多的汗水。父母卻去擔心更弱的。清官難斷家務事,你要明確的說出你的想法。因為你的資產也是你妻子的。你不肯說不,你的家庭也會有怨氣。再說一味的忍讓不會得來親情的。有時必須說不!


如風如素1971


不是不合理,而是你壓根不需要還!誰繼承了遺產,相應也就繼承了債務,跟你沒有任何關係,你壓根不需要管的,就讓債務人去找你哥就行了,再來沒事騷擾要債,直接打斷狗腿,還有你哥要是恬不知恥讓你來還債,也讓他有多遠給我滾多遠!


不理世俗的堅強活著


這件事也不好說合不合理。首先在繼承遺產的時候哥哥為什麼不反對?其次你們兄弟的經濟狀況如何?

如果是哥哥的經濟條件不好的話,哥哥可以和弟弟商量把遺產拿出來先把父親之前欠的債務還清,之後剩下的錢可以給弟弟,這樣哥哥就不用承擔債務,只能說父親比較偏心。

如果哥哥經濟條件好弟弟條件比較困難的話,弟弟拿遺產哥哥還債務也可以,就當你幫扶了弟弟,團結了兄弟感情。兄弟之間吃點虧也沒什麼,吃虧是福。

反正不管問題怎麼解決兄弟倆坐下來心平氣和的好好談一下


三生等待只為一世情源


傳統裡有個父債子償的做法。而新社會對於人的獨立性,權力義務的獨立性有著新的詮釋。

從法律上父債子償不被接受。也沒有這類規定。所以也就不可能債務被繼承。

生前債務清償是具有優先權。只有清償完債務之後,有剩餘的才可以被繼承。這個案子裡很明顯是繼承前後順序產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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