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期丨把握新時代新要求,開創民事執行監督工作新局面

紅山區人民檢察院四項措施

開創民事執行監督工作新局面

第344期丨把握新时代新要求,开创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新局面

為切實加強民事檢察監督職能,全面落實張軍檢察長關於“加強民事行政檢察工作,著力破解制約民事訴訟監督的難題”的要求,紅山區人民檢察院採取四項措施,紮實開展民事執行監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今年以來,我院共梳理審查監督執行案件107件,其中,立案受理20件,現已全部審結。具體做法如下:

第344期丨把握新时代新要求,开创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新局面

一、以“農民工討薪問題專項活動”為載體,開展民生領域案件的執行監督工作。

今年年初,根據自治區院關於“農民工討薪問題專項活動”的工作要求,我院與區法院召開了2018年執行工作監督聯席會議,會議不僅就“農民工討薪”執行工作監督達成共識,還將我院執行監督的範圍擴大至民生類案件。民生類案件與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是社會的晴雨表,對民生類執行案件的監督能有效防止行政權脫節,還能規範執行行為,保護群眾合法利益。截止目前,我院共審查民生類案件56件,其中立案監督16件,辦結16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以“依職權監督”為依託,開展執行類案監督。

為配合和推動法院關於“基本解決執行難專項活動”,我院對區法院開展的“清房行動”進行了類案監督。此次類案監督工作的內容包括對案件具體執行活動合法性、委託評估拍賣工作的公正性、執行款項支付分配的公開性進行全程全面的參與監督。截止目前,我院共審查清房執行類案件51件,立案受理4件,辦結4件,未發現執行中有違法違規行為。按照上級院關於“非訴執行監督”專項活動的要求,我院正在對20件案件進行審查。

第344期丨把握新时代新要求,开创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新局面

以“開聯席會議”為契機,開拓監督模式。

為切實保障民生,我院與區法院召開了兩次關於加強執行工作監督的聯席會議,會議上區法院與我院就執行工作的監督達成了共識,並主動邀請我院對其開展的“清房行動”專項活動進行監督,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這是傳統的主動監督與主動接受監督相結合的監督模式,既有利於提高執行工作的質量、效果,也使我院的執行監督工作邁上了新臺階。

四、以“發書面檢察建議”為主導,實現雙贏、多贏、共贏。

我院利用兩微一端,舉報宣傳週對民事監督工作進行宣傳,並在年初與區人力保障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司法局、信訪局等行政執法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收集監督案件的線索。運用口頭檢察建議,書面檢察建議、現場監督與不定期抽查監督、例會研討等多種有效監督形式形成規範執行合力,規範執行行為,實現雙贏、多贏、共贏。

撰稿 | 田雨立

審核丨郭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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