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荔城區委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福建省委巡視工作統一部署,2018年1月4日至2月4日,省委巡視四組對莆田市荔城區開展了巡視,並於5月22日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一、從嚴從實推動整改工作

(一)深化思想認識,匯聚整改合力。區委把巡視整改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自覺扛起主體責任。反饋會後,區委書記楊朝東迅速主持召開區委常委(擴大)會議,傳達學習省委巡視反饋會精神,深刻領會巡視反饋意見,研究部署巡視整改落實工作。區委及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黨組相繼召開巡視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聚焦巡視反饋問題,查找思想根源,深入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進一步提高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明確努力方向。成立區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區委書記楊朝東擔任組長,緊緊把握關鍵環節,協調解決重點問題,統籌推動整改工作落實,先後召開7次區委常委會、常委(擴大)會議,2次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逐項督促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各處級領導幹部主動對號入座,各負其責抓好分管領域、分管部門問題的整改;各有關單位提高站位,履行職責,具體落實各項整改措施,形成了齊心合力抓整改的工作局面。

(二)強化措施落實,統籌推進整改。研究制定《省委巡視四組巡視荔城區反饋意見整改任務分工方案》和《中共荔城區委關於落實省委巡視四組巡視荔城區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將巡視反饋問題分解為54個具體問題、制定148項整改措施,明確責任領導、責任單位、整改時限和整改目標;各責任單位緊扣問題,進一步細化量化整改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做到措施到人、責任到崗、要求到位。建立巡視整改情況週報制度,實行每週一跟蹤一督促一反饋,對照整改方案建立工作臺賬,實行“掛圖”整改,逐條督促整改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問題,確保條條有整改、件件有著落。區紀委監委對巡視移交的信訪件和問題線索,逐一調查核實,做到優先辦理到位,深入核實到位,嚴肅處理到位。

(三)注重標本兼治,鞏固整改成效。區委立說立行抓整改,把整改工作和推進全區改革發展穩定結合起來,盯住具體問題,又舉一反三推進面上問題整改,注重完善規章制度,切實解決操作不規範、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等問題,推動依紀依法辦事,著力構建整改常態化、長效化機制,做到整改一個點、解決一個面、完善一系列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杜絕類似問題的發生,不斷鞏固擴大巡視整改成果。自巡視反饋後,我區共建立健全《關於進一步規範建設項目徵地工作的通知》等工作制度和規範性文件38項,清理收回違規發放津補貼等資金188.06萬元。

二、巡視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黨的領導弱化方面

1.關於以人民為中心的意識不夠強的問題

(1)徵地拆遷反映問題較多

整改情況:一是完善規範工作制度。制定《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建設項目徵地工作的通知》和《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規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實施意見》。二是依法化解信訪積案。省委巡視組移交的228件信訪件,共99件涉及徵地拆遷相關問題的信訪件,經梳理重複件,共計66件,由區府辦會同區信訪局建立臺賬,分清類別,逐案明確包案領導和責任單位,切實加快信訪化解。目前已息訪化解1件,基本化解的4件,訴求過高的49件,無理訴求的12件。由區政府法制辦牽頭各鎮街、相關部門抓好22件行政訴訟案件整改,目前1宗補償款已經支付到位,2宗已與當事人簽訂房屋徵遷補償安置協議,13宗補償款已經發放到村民委員會,4宗當事人不願意提供收款賬戶,無法發放補償款,2宗省高院正在審理。同時,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對群眾合法訴求,正確引導、積極化解,做到信訪事項消化在初始、化解在基層。三是強化徵遷業務培訓。2018年7月17日,舉辦全區徵地拆遷法律實務培訓,進一步明確徵地拆遷工作的程序和有關法律法規,增強了徵遷幹部的政策水平、法紀意識。

(2)城區幼兒園、小學、初中學位嚴重緊缺,部分學校仍存在超大班額現象。

整改情況:一是優化城區教育資源。今年通過新建幼兒園、在小學增設班級,幼兒、小學教育分別新增學位360個、1215個,通過新(遷)建學校及擴容,至2019年可新增幼兒學位1440個、小學學位4050個;實施初中“壯腰”工程,“十三五”期間,通過新建中學校區可新增初中學位3300個。二是嚴格控制招生規模。消除城區超大班額、大班額現象。礪青中學高中招生嚴格執行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初中招生嚴格控制在20個教學班之內,每班不超過54人。

(3)醫護人員缺口195人,兒科、婦科、全科醫生人才緊缺

整改情況:一是對全區衛計系統人才隊伍現狀及緊缺人才需求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出臺了《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快補充醫護人員工作方案的通知》,每年根據人才需求情況,研究制定招聘計劃,納入春秋季事業單位招聘。實行返聘人才機制,返聘大醫院或本院退休的緊缺科室人員。2018年上半年,全區衛計系統新入編33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進一步填補醫務人員的缺口。二是進一步做好選送進修工作,鼓勵醫務人員參加全科醫師、全科醫師轉崗培訓等培訓,不定期安排高職稱醫務人員下鄉幫扶,開展專題業務講座,選派醫護人員進修緊缺學科,鼓勵參加成人教育提高學歷,今年已選送3人參加第四期福建省全科醫學培訓,不斷加強人才培養力度。

(4)城市排水管渠系統改造和滯洪區建設滯後

整改情況:一是全力推進新老城區汙水處理設施修繕建設。由於老居民區民房密集,地勢低窪,暫無法實施雨汙分流。為儘快改善周邊水體環境,我區採用末端截流的辦法,進行生活汙水收集工作。目前,東里巷後塘片區、雙池巷片區、儀門片區、東山小區片區、馬宮片區等5個片區採用末端截汙方法,荔梅自建房片區實施雨汙分流改造,6個片區已全部完成生活汙水收集工作。二是加快推進易澇點項目建設,目前5個易澇點新度鎮凌厝村(東郊河上游集鎮段河道整治)、新度鎮青垞村馬頭溪(新開挖排洪溝分流)、護城河三期斷頭河貫通工程、護城河五期馬宮段和潮馨大酒店積澇區已全部完成項目建設。三是加快玉湖滯洪區項目建設,目前,玉湖滯洪區人工湖開挖已完成。

2.關於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夠到位的問題

(5)沒有形成齊抓共管氛圍

整改情況:一是2018年6月5日晚召開荔城區委中心組(擴大)學習會,邀請專家作“學習踐行習近平新聞輿論思想”輔導講座,指導領導幹部做好輿情應對、輿情引導工作。二是出臺《荔城區意識形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2018年6月15日召開全區意識形態工作聯席會議,全面部署工作任務。三是出臺《關於2018年落實全區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意見的通知》,細化目標責任,增強抓好意識形態工作合力。四是擬定荔城區黨政機關新聞發佈工作實施意見,進一步規範新聞人發言制度;成立區委網信辦,推動網信工作任務落到實處;進一步完善部門、鎮街的理論學習、分析研判、通報報告、檢查考核等制度。

(6)沒有納入年度述職內容

整改情況:實行意識形態工作“五納入”(納入黨委黨組重要議事日程、納入中心組學習工作安排、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目標管理、納入幹部考核),確保意識形態工作有機融入中心工作,從強化責任、把好導向、管住陣地、加大保障四個方面,列入述職範圍,推進全區意識形態工作縱深良性發展。

(7)沒有進行認真督促檢查

整改情況:一是印發《中共荔城區委關於在全區進一步興起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大學習”熱潮的通知》,深化新思想的學習領會,並組織開展“督學”活動。二是督促黃石鎮黨委建立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析研判聯繫會議制度,修訂《黃石鎮黨委中心組學習制度》。三是細化對區直部門、各鎮街的意識形態工作考評細則,納入全區績效考核。2018年6月21日至28日,對全區各系統、6個鎮街落實意識形態工作開展半年督查。

3.關於上輪巡視反饋的一些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問題

(8)還存在“監督執紀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現象

整改情況:一是切實擔負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加強對各黨委(工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查找問題並推動整改。二是紀檢監察機關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做到嚴於監督、嚴格執紀、嚴肅問責。2018年6月19日,區監委對原處理決定予以更改,給予原莆田縣建設局局長按科員重新確定退休待遇,從2016年11月28日起執行。

(二)黨的建設缺失方面

1.農村(社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弱化問題突出

(9)一些村“兩委”班子政治引領、堡壘作用和戰鬥力不強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關於進一步鞏固提升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完善村級組織目標管理、履行職責、教育培訓、考核考評等機制,提升基層組織建設水平。二是加強薄弱村級黨組織整頓工作,結合今年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調整充實一批素質好、能力強、善服務的村級“兩委”班子,目前13個薄弱村已全部整頓轉化到位。三是督促各鎮街定期對村(居)務公開進行檢查和指導,責令西天尾鎮下垞村嚴格落實村務公開制度,對照公開要求,及時、規範公開。四是對北高鎮汀峰村“兩違”問題進行嚴肅問責,拆除整改“兩違”建築5宗,對“兩違”監管不力的3名幹部給予黨紀立案、1名幹部給予黨內警告處分、1名幹部給予誡勉談話、3名幹部給予批評教育。五是加強“兩違”排查和管控力度,對打擊管控不力的,嚴肅追責問責,今年以來已對42名相關人員予以立案,其中科級幹部4名。

(10)“空殼村”較多

整改情況:開展村級集體經濟“破殼消薄”行動,2018年區籌集投入資金1640萬元,市級財政補助資金410萬元,以市振興鄉村集團投資為龍頭,區自主投資為補充,形成“平臺共用、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共同體,村集體經營性收入低於5萬元的37個村在2018年12月底可全部達到5萬元以上。

(11)農村(社區)黨員幹部違紀違法案件多發易發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強化鎮村監督活動方案,區紀委監委班子成員分赴掛鉤鎮街開展信訪調研,建立全員接訪、帶信下訪、見面反饋等機制。二是2018年6月20日組織鎮街紀委(紀工委)書記座談信訪舉報工作,剖析原因、尋找對策,並約談鎮街黨委負責人,推動問題整改。三是嚴肅查處職級小但影響較大、金額小但性質惡劣、事情小但反映強烈的典型案件。四是依託區委黨校培訓、遠程教育平臺,抓好基層黨員幹部黨性黨紀黨規教育,拉緊思想防線。

2.機關部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虛化現象明顯

(12)區直機關黨工委力量薄弱

整改情況:在2017年調配一名黨委委員的基礎上,制定整改方案,擬結合機構改革,設置區直機關黨工委下屬事業單位,調整配備人員,充實配強黨工委力量。同時,從2018年6月20日起,組織158人次黨務工作者,舉辦2期黨務培訓班;開展“做合格黨員,建合格支部”主題活動,提升區直機關黨建工作水平。

(13)系統黨委沒有專職黨務幹部

整改情況:已制定整改方案,將結合機構改革,核定系統黨委專職副書記職數及專職黨務工作人員編制,配齊配強系統黨務工作者。

(14)部分黨組虛抓空轉問題比較突出

整改情況:一是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區直機關單位黨組建設的通知》和《關於嚴肅組織紀律嚴明政治規矩深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通知》,推動機關單位黨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二是整頓少數區直機關黨組軟弱渙散、議事不規範問題。針對區民政局黨組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問題,對區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及其他3位黨組成員、副局長,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職、調整崗位、批評教育等處理,並在全區範圍通報。對區教育局、農業局、水務局黨組研究“三重一大”事項不規範問題,督促班子成員專題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修訂完善了黨組議事規則和局務會議制度,進一步強化黨組領導核心作用。

3.黨內政治生活走過場

(15)個別黨組織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不深入

整改情況:一是由區直機關黨工委結合黨建工作考評,全面督查區直單位黨委(黨組)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情況,分析問題督促整改。二是督促區農業局黨組按照有關規定,每年不少於兩次召開黨建工作專題會議,並全面落實“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組織生活制度,狠抓黨員教育管理。三是督促拱辰街道黨工委約談暢林社區黨委書記,責令社區黨委組織委員針對“補記錄”作深刻檢討。2018年6月25日下午,拱辰街道黨工委組織全辦黨組織召開“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部署加溫會,對學習教育工作再培訓、再落實,並將不定期對各黨組織的學習情況進行抽查。督促北高鎮黨委書記約談鎮機關黨支部書記。2018年6月4日,北高鎮召開了黨務工作者專題培訓班,重點圍繞組織生活全程紀實、“三會一課”制度等內容開展業務培訓。

(16)西天尾鎮機關黨支部“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

整改情況:西天尾鎮黨委即知即改,嚴肅黨內組織生活,組織各基層黨組織負責人進行業務培訓,各支部結合“兩學一做”常態化制度化、主題黨日活動,嚴格落實好“三會一課”制度,健全學習制度,制定學習計劃,豐富學習方式,做到真學、實學。同時,對1名幹部給予批評教育,對1名幹部給予誡勉談話。

(17)個別基層黨組織換屆不及時 整改情況:印發《關於認真做好機關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推動區直機關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選舉,區直機關黨工委適時開展督查,確保按時換屆到位。截止目前,未按時換屆的20個基層黨組織中,18個已完成換屆,區環保局黨支部、莆田八中黨支部換屆工作正在理順關係、有序推進。

(18)新度鎮、北高鎮發展黨員工作不規範

整改情況:責成新度鎮樟橋村黨支部和下橫山村黨支部增強政治責任感,規範開展發展黨員工作。樟橋村黨支部2017年度發展2名黨員,兩個黨支部2018年5月都確定了2名入黨積極分子。北高鎮黨委組織對全鎮2017年度27位新發展黨員的《入黨志願書》的規範性及發展黨員程序進行全面檢查,發現3個村共3例不規範,鎮黨委組織委員約談3個村組織委員,鎮黨委書記集體約談全鎮包片幹部,督促強化從嚴治黨意識,並要求相關責任人立即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19)個別黨組織黨費收繳不嚴格

整改情況:進一步規範黨費收繳工作,開展專項檢查,督促各黨支部把黨費收繳工作與黨員的組織生活、教育管理和民主評議工作緊密結合,增強黨員的黨性和組織紀律觀念,提高按時足額繳納黨費的自覺性,對不按規定繳納黨費的黨員和黨組織,及時催繳,定期通報。梅峰小學、西天尾中心小學黨支部黨費已按規定補繳到位。

(三)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方面

1.履行“兩個責任”不夠到位

(20)認識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各套班子帶頭對照反思。2018年6月29日召開區委專題民主生活會,區人大、政府、政協黨組相繼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進行剖析,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增強推動巡視問題整改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二是責成黃石鎮、北高鎮、教育局黨委和區農業局黨組,強化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步落實、同步檢查,並制細化責任清單,明確分工職責。三是對照省委《關於把黨的政治建設建設擺在首位落深落細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意見》,修訂區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八個堅定不移”項目化清單,持續深化全程紀實試點工作,壓緊壓實主體責任。四是制定《荔城區2017年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方案》,由區委領導帶隊檢查,傳導壓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制定《中共荔城區委關於進一步規範撰寫領導幹部述責述廉報告的通知》,建立領導幹部述責述廉黨委和紀委主要領導“雙把關”制度。

(21)壓力傳導不足

整改情況:制定《關於規範“一把手”開展談話提醒的通知》,推動各級“一把手”抓好常態化談心談話、經常進行廉政提醒,督促各級黨委(黨組)切實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制定出臺《荔城區黨政領導幹部開展廉政談話工作的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廉政談話提醒機制,今年以來共對鎮街黨政主要領導、區直單位主要領導談話提醒22人次。印發《關於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月活動的通知》,推動全區黨員幹部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2018年6月12日對區民政局黨組予以通報,2018年6月14日召開區民政局全體幹部警示教育會議;2018年7月1日組織處級領導幹部到荔城區西天尾法庭廉政教育基地和荔城區黨員政治生活館開展警示教育、重溫入黨誓詞,持續強化黨性鍛鍊。

(22)責任追究不嚴

整改情況:一是嚴厲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相應的紀律處分。二是印發《開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綜合整治工作方案》,聚焦“服務意識淡薄”等情形,開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綜合整治,重點解決“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通報典型案例,推動黨員幹部履職擔當、幹事創業。三是對存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的單位,既追究相關黨委(黨組)主體責任,也追究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讓相關人員受到警醒和懲戒,切實解決干與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的問題。

2.監督執紀不夠有力

(23)“三轉”不夠及時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責令相關黨委對存在的問題立即整改,對相關的紀委領導幹部進行批評教育,2018年6月27日召開區紀委監委半年工作會議,就工作定位事宜再強調。二是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鎮街紀委(紀工委)書記、派駐紀檢組長分工的通知》,重申嚴禁分管業務外分工。三是區紀委監委班子成員按照掛鉤鎮街、派駐紀檢組,通過訪談、查看文件、會議記錄等方式,開展監督檢查,保障紀檢監察干部專職專司。

(24)派駐紀檢組和鄉鎮紀委監督執紀力量不足

整改情況:一是今年年初每個紀檢組已增配1名幹部,目前5個綜合派駐紀檢組共有14名幹部,我區將繼續通過公開招考等方式增強綜合派駐紀檢組監督力量;黃石鎮紀委、拱辰街道紀工委已完成相關人員調整。二是通過全員培訓、跟班培訓、以案代訓等形式,繼續抓好紀檢監察干部特別是新進人員的培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

(25)執紀審查存在寬鬆軟

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按照“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的要求,嚴格執行各項制度,緊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堅決查處局部“歪樹”“病樹”,持續放大“不敢”效應。二是切實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作用,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的工作銜接,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做到堅定不移、精準有力懲治腐敗。對區教育局原局長受賄案,區紀委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對護城河三期項目拆遷相關問題,區紀委監委對6名幹部進行黨紀政務處分。

3.對巡察工作重視不夠

(26)區委對巡察機構人員配備不及時不到位

整改情況:一是對區委巡察辦缺編2名事業幹部,將通過公開招考錄用或從其他同性質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擇優選調。二是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兩個巡察組,每個巡察組配備組長、副組長各1名,正副組長按正副科級配備,結合機構改革予以配備到位。

(27)對巡察結果運用不重視不及時

整改情況:進一步強化巡察結果運用,建立巡察移交線索臺賬,加強跟蹤督促,加大核查力度,確保線索查深查清、及時辦結。

(28)對巡察政策把握不夠準確,反映問題不夠充分

整改情況:一是2018年5月30日再次組織巡察機構人員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巡視工作思想,深入學習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巡視巡察工作要求,建立日常業務培訓和巡前專題培訓機制,進一步提升巡察干部的業務水平。二是規範巡察材料格式,將巡察報告格式進行調整充實,確保巡察材料的規範性。三是制定《荔城區政治巡察要點》,列出六大方面54個要點,明確主要內容、具體表現及重點查閱的材料等,將政治巡察的要求具體化,其中將監督責任履行情況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必查內容。

(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1.弄虛作假現象突出

(29)區法院數字造假

整改情況:一是對有關案件逐案進行核實處理。2018年6月4日上午,區法院分管領導及法院紀檢監察部門約談執行庭、交通法庭和立案庭等3個部門負責人,3個部門負責人分別作出書面檢討,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區法院全面進行自查自糾,要求立案部門與審管辦配合加強立案審核把關,加大對疑似案件的抽查力度,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30)區民政局黨支部選舉造假

整改情況:一是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嚴格按照黨支部工作規範開展各項活動;黨員活動嚴格要求黨員現場簽到;對無故不參加活動的黨員給予嚴肅批評教育。二是2017年9月15日,區民政局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通報批評黨支部書記、組織委員及沒有簽到的黨員。2017年9月25日,召開支部民主生活會就黨員到會未簽到事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31)區法院黨組和黃石鎮黨委材料造假

整改情況:一是區法院黨組對存在問題的班子成員進行廉政責任談話,並在全院通報批評,同時督促班子成員對2013年以來個人黨性剖析材料、主題教育發言提綱、學習心得體會等材料進行自查,對存在的抄襲拼湊情況立即糾正、重新撰寫。二是責令黃石鎮黨委重新修訂《黃石鎮2017年黨建工作制度》,充實完善制度內容,同時對黨委組織委員給予通報批評。三是黃石鎮黨委責令2名幹部重新撰寫了學習廖俊波先進事蹟心得體會,並對2名幹部給予通報批評。四是強化政治理論學習,健全完善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指導各黨支部開好2018年上半年組織生活會,嚴格落實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五是督促各黨支部規範“三會一課”記錄,對材料嚴格審核把關,及時將支部臺賬、活動資料整理歸檔,避免出現類似問題。

2.違規領取補貼出現新形式

(32)區人大辦和區水務局編造下鄉領取補貼

整改情況:一是區人大辦組織財務對2017年8月下鄉具體情況和補貼報銷情況進行核查,共退回違規報銷下鄉補貼300元,對3名人員進行嚴肅批評。二是區水務局對2013年至2017年下鄉補貼進行全面清查,共退回違規報銷下鄉補貼2480元,同時對17名幹部給予批評教育。三是針對差旅費支出較多情況,組織全區各單位對本單位2014至2017年差旅費支出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嚴禁虛報、多報差旅費,嚴禁以出差的名義發放補貼。經查,共違規報銷差旅費216626.28元,已全部收回財政。同時,區財政局組織對差旅費支出及整改情況進行重點抽查,確保清查到位、整改退回到位。

(33)黃石鎮部分村居用村財代繳住房公積金

整改情況:黃石鎮組織對全鎮各村的住房公積金繳納情況全面逐一核實,對應由個人承擔部分而由村財代繳的公積金予以追回。經查,用村財代繳或超標準繳納共計844946元,已全部追回並繳入各村集體賬戶,並對1名幹部給予黨紀立案,對1名幹部給予誡勉談話。

(五)選人用人不規範方面

(34)幹部幹事創業精氣神弱化

整改情況:一是貫徹落實中辦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開展“百日攻堅打硬仗、強化責任勇擔當”一線蹲點專項考核工作。二是著手製定《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實施意見》,在鎮街機關事業單位幹部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激發基層幹部幹事創業的精氣神。三是堅持正向激勵和反向鞭策相結合,在全省率先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負面清單制度。對於工作不負責任、不敢擔當等表現較差的幹部,及時進行約談函詢,已約談函詢幹部17人次。同時,認真貫徹落實關於推進幹部能上能下的有關規定,有6名科級幹部因違反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或廉潔紀律而進行組織調整。四是集中選拔6名錶現突出的基層事業幹部,充實到鎮街領導班子,已於2018年7月16日配備到位,目前6個鎮街空缺的領導班子已全部配齊。2018屆選調生3人、2016屆大學生村官期滿安置事業單位2人全部安置到鎮街。五是深入摸底瞭解近期和今年年底到齡退休人員情況,動員部分符合條件的人員提前退休,逐步消化超編人員。

(35)幹部違規兼職清理不徹底

整改情況:一是關於“2名科級幹部在企業兼職”問題,目前,區人社局原副局長已辭去兼職職務,並承諾在公司兼職期間,沒有領取報酬。黃石鎮副鎮長兼任的政府性公司董事長職務已免去。二是關於“6名科級幹部在社會團體兼職未履行審批手續”問題,由區委組織部於2018年5月28日發出通知,要求6位同志辭去所在社會團體兼任的職務。其中,4位同志分別於2018年5月30日、2018年6月20日向所在社會團體遞交辭職報告。另2位同志在區法學會兼職問題,根據區政法委相關文件,區法學會不屬於社會團體,該2位同志在區法學會兼職問題不作為整改內容。以上6位同志均承諾,在社會團體兼職期間,沒有領取報酬。目前,我區已修訂完善《關於進一步規範退(離)休領導幹部在社會團體兼職問題的通知》,進一步規範幹部在社會團體兼職工作,嚴格審核條件,加強日常管理,防止出現違規問題。

(36)區教育局部分幹部的編制和工資關係相脫離

整改情況:目前,掛靠在區教師進修學校的區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名人員工資已經核減。

(37)事業單位高級、中級專技崗位空缺較多

整改情況:結合第四輪崗位聘用工作落實以下措施:一是對所屬規模小、人數少且較分散的事業單位,在一定範圍內且序列對應下由主管部門實行統一調控、集中管理。二是由於區級層面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較少,擬由各事業單位研究並公示無異議報各自主管部門同意後,將高、中級崗位暫時過渡至中、初級使用。三是鼓勵幹部繼續教育培訓,考取更高級別職稱。四是根據機構編制部門的正式文件,對增減機構編制的單位不受聘期限制及時調整崗位數量。

(六)廉潔風險方面

1.工程建設領域問題突出

(38)變相實施中央已明令禁止的BT項目

整改情況:一是協調創世紀科技有限公司,對該公司已經委託施工單位建設的變電站等工程項目,認真核對工程造價,並按照政府性工程結算辦法,造價下浮後予以結算。二是該公司尚未委託施工單位建設的工程,全部收回作為政府性項目,並嚴格按照政府性項目有關規定進行公開招標。三是因在引進重點項目中,對政策把關不嚴,對區發改局局長予以誡勉談話。

(39)未經招投標直接選定施工單位

整改情況:我區全面排查、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在全區範圍內加大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2018年6月1日起實施的國家發改委《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等法律法規,要求各級各單位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招投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同時,因對招投標業務流程把關不嚴,對區發改局項目辦經辦幹部陳麗欽予以批評教育。

(40)會議研究增加工程造價的問題十分突出

整改情況:一是進一步完善規範全區工程建設領域的管理。修訂《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領域管理的通知》,重點規範工程標後管理。制定出臺《莆田市荔城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領域管理的通知》,明確建設單位加強項目前期論證工作,明確可以設計變更的情形,對設計單位主管問題引起的變更給予追責。二是由區住建局建立日常監督、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聯動機制,工程建設管理向標後延伸,嚴格合同履行監管。項目竣工後,由區住建局、交通局、水務局根據項目行業屬性督促業主及施工方及時辦理結算。

2.扶貧領域問題突出

(41)扶貧資金滯留

整改情況:一是針對扶貧資金滯留被收回問題,對時任區農辦主任吳光磊、時任北高鎮危房改造造福工程負責人唐炳柏、時任黃石鎮危房改造造福工程分管領導吳志光予以效能告誡。二是結餘資金整改情況。經核實,我區已完成2017年易地扶貧搬遷工作,結餘資金22萬元。2018年我區沒有再開展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剩餘資金無法結轉使用,其中15萬元已退回省扶貧開發公司,剩餘國家專項建設基金(易地扶貧搬遷)7萬元。經“回頭看”再摸排,我區無符合易地扶貧搬遷條件的其他國定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盤活結轉結餘的扶貧資金,根據《福建省財政廳轉發關於加強地方預算執行管理加快支出進度的通知》(閩預財〔2018〕20號)、《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農業廳關於加快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支出進度的緊急通知》(閩財農〔2017〕62號)文件精神,區發改局會同區扶貧辦於2018年6月21日將易地扶貧搬遷結餘資金7萬元統籌調劑用於補助省級貧困村西天尾下垞村旅遊公廁項目建設。三是建章立制。制訂出臺了《莆田市荔城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扶貧專項資金檢查工作方案》、《莆田市荔城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的通知》等制度,重點對扶貧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各鎮街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扶貧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目前,已開展扶貧資金專項督查,發出督辦函11份。四是開展項目庫建設工作。圍繞培育和壯大貧困地區特色優勢產業、改善生產生活設施條件、增強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和抵禦風險能力等方面,因地制宜選擇扶貧項目,並納入項目庫管理。

(42)扶貧項目進展緩慢

整改情況:2016年我區移民後期扶持項目26個,已全部完工。常溪村汙水、雨水改造及宅前宅後硬化項目已完工驗收,工程進度款已撥付32萬元,剩餘資金按合同要求,待完成工程結算審核後予以撥付。資金1734.5萬元為2015年和2016年項目總投資,其中2015年371.7萬元已撥付到位,2016年1362.78萬元已撥付1041.3萬元,其餘為結餘資金和項目保值金。

(43)黃石鎮水南社區、華堤村挪用“幸福家園”專項資金

整改情況:一是責令黃石鎮水南社區、華堤村將違規使用的“幸福家園”專項資金退回專戶,目前涉及的違規使用資金已全部退回專戶。同時,黃石鎮舉一反三,對全鎮涉及的“幸福家園”專項資金進行全面核查,並組織有關鎮、村幹部認真學習《莆田市幸福家園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嚴格執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決算。二是責令黃石鎮水南社區恢復建設衛生所並投入使用。三是針對黃石鎮水南村“幸福家園”專項資金挪用的問題,對2名幹部給予誡勉談話,對3名幹部給予黨紀立案審查。

(44)吃“死人保”現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況:經核實有3人比對錯誤,實為非低保死亡對象,有187人為死亡低保對象,仍領取低保金30.2752萬元。截止2018年4月已全部追回死亡對象領取低保金187人共30.2752萬元。針對2013-2016年度存在“死人保”問題,對區民政局分管副局長、區民政局低保辦負責人、北高鎮呈山村民政協管員(非黨員)給予誡勉談話,對其他3名有關村居責任人予以黨紀立案。今後將嚴格審批,對於新申請低保對象,強化信息比對,杜絕類似現象發生。

(45)北高鎮建檔立卡把關不嚴

整改情況:一是北高鎮吳城村於2017年8月1日召開村民代表大會對不符合條件的對象進行清退處理,北高鎮政府也在當月動態調整時上報區政府批准並做清退處理。其中1戶獲得中央財政產業補助款3000元於2017年10月21日退回鎮財政所,小額信貸5萬元於2017年10月16日退還農商行,國家財政未承擔其貸款貼息。對北高鎮吳城村黨支部書記林明順予以黨紀立案,將時任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梁光飛(分管鎮領導)改任為非領導職務並調離工作崗位。二是2017年7月18日至8月25日,北高鎮開展貧困人口動態調整工作,共清退不符合標準的建檔立卡人員4戶14人,違規領取的各類補助款14240元,已全部追繳到位。三是北高鎮結合區紀委加強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專項工作,由鎮紀委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對全鎮所有貧困戶逐戶再入戶核實。四是北高鎮加強掛鉤幹部扶貧業務培訓,強化政策解讀,及時更新數據,動態調整,切實做到真扶貧、扶真貧。

(46)西天尾鎮優親厚友現象突出

整改情況:一是西天尾鎮紀委已於2017年8月對相關責任人立案調查並進行問責,給予1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3人黨內警告處分、1人誡勉談話、1人批評教育;違規享受的低保金7158元已退還。二是為杜絕優親厚友現象,西天尾鎮對2016年以來城鄉低保金髮放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同時,及時將申請人信息錄入福建省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並要求申請人與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有近親屬關係的,必須如實申明,對已受理的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成員近親屬直旁系的低保申請,進行單獨登記。

三、巡視反饋問題線索的處理情況

2018年2月,省委巡視四組先後向區紀委移交信訪舉報件71件(重複件25件,初信44件,按幹部權限移交市紀委2件),問題線索1條,目前已全部辦結,結合省委巡視指出的6個方面19項52個問題,區委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追責問責,其中給予黨政紀處分80人,給予誡勉談話43人,通報批評8人,責令作出書面檢討6人,批評教育92人,提醒談話8人,效能告誡3人,組織處理4人。

黨政紀處分80人。區原政協主席趙黎明對違規發放獎金補貼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被黨內警告處分;區副區長朱朝光對寧海新橋有關項目工作不力被黨內警告處分;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及局長陳兆育在寧海新橋項目建設中未有效督促項目報批被黨內警告處分;區人大農村委主任林振偉利用職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且違規發放津補貼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原莆田縣建設局局長戴國珍利用職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被行政撤職處分;區科協原主席林慶平利用職便低價向拆遷戶購買二套安置房並向拆遷戶索賄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區護城河三期徵地拆遷小組長、拱辰陡門片區徵地拆遷項目指揮部副總指揮餘學進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被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區民政局黨組書記及局長林如峰無視組織紀律同意副職提議以抓鬮方法確定分工並同意副職抓鬮後又私自調整分工範圍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黨組書記、局長職務;區民政局黨組成員及副局長蔡朝星無視組織紀律提議以抓鬮方法確定分工並抓鬮後又私自調整分工範圍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免去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原北高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區總工會副主任科員梁光飛對“兩違”行為管控不力被黨內警告處分;西天尾鎮副鎮長陳玉友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宏發公司違法建設行為被黨內警告處分;西天尾鎮黨委副書記黃飛虎、西天尾鎮信訪辦主任俞天來未按照信訪條例規定辦理舉報信造成舉報信被轉到被舉報單位及被舉報人手中的後果分別被黨內警告處分;西天尾鎮信訪辦幹事關世彪未按照信訪條例規定辦理舉報信造成舉報信被轉到被舉報單位及被舉報人手中的後果被政務記過處分;西天尾鎮後卓村黨支部書記李素貞、村委會主任吳大靖違反工作紀律將舉報信直接出示給被舉報本人造成不良影響分別被黨內警告處分;西天尾鎮北大村包片片長李朝雄、北大村委會主任林玉富、北大村民政協管員陳開富未能對農村低保評定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摸底審核分別被黨內警告處分;西天尾鎮北大村計生管理員蔡平平違規為其長子分戶申請低保評定對象並違規領取低保金被黨內警告處分;西天尾鎮碗洋村監會主任及土地協管員黃金林違章建設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西天尾鎮統戰委員林超、林山村黨支部書記喻福新未按規定對林山村申報的危房改造戶資格進行認真審核把關導致公職人員違規享受危房改造補助分別被黨內警告處分;西天尾鎮村建站幹部鄭永雄對林山村申報的危房改造戶資格進行認真審核把關導致公職人員違規享受危房改造補助分別被政務警告處分;輝煌印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龔國輝違章翻擴建廠房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新度鎮綜治辦專職副主任陳建新包庇“兩違”行為被黨內警告處分;新度鎮陽城村委會主任林文忠對其兒子“兩違”行為隱瞞不報被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新度鎮陽城村黨支部委員及土地協管員林春良對轄區內多宗“兩違”行為未採取有效措施導致“兩違”行為繼續實施並形成事實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新度鎮陽城村包片片長陳曉東未積極制止村民的“兩違”行為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新度鎮陽城村黨支部書記林仁芳對轄區內多宗“兩違”行為未採取有效措施導致“兩違”行為繼續實施並形成事實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新度鎮青垞村黨支部委員及土地協管員陳國飛違章建設且對該村“兩違”管控不力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新度鎮厝柄村聘用幹部及土地協管員戴國盛對該村“兩違”管控不力被黨內警告處分;福建省莆田市城廂興順機動檢測公司法人代表黃國鋒違章建房被黨內警告處分;新度鎮東埔餘村黨支部書記餘福榮、村委會主任餘建喜對該村“兩違”管控不力分別被黨內警告處分;新度鎮東埔餘村委會委員及治保主任餘乃棋違章建房被黨內警告處分;新度鎮白埕村委會委員及土地協管員林永新對該“兩違”管控不力被黨內警告處分;新度鎮下坂村黨支部副書記何榮春、黨支部委員及村委會主任李柏雲、黨支部委員及土地協管員洪少華對該村“兩違”管控不力分別被黨內警告處分;新度鎮新度村黨支部委員及土地協管員徐德華對該村“兩違”管控不力被黨內警告處分;新度鎮揚美村委會副主任及土地協管員張志明對該村“兩違”管控不力被黨內警告處分;新度鎮蒲坂村聘用幹部及土地協管員戴元茂對該村“兩違”管控不力被黨內警告處分;黃石鎮黨委書記蔡建元在寧海新橋項目徵遷工作上推動不力致使徵遷工作嚴重滯後被黨內警告處分;區農機總站站長及黃石鎮服務隊隊員(原寧海公司總經理)陳元文在七境園中村安置房項目建設中工作不力致使安置房項目建設滯後被黨內警告處分;黃石鎮華中村委會委員餘超凡對兩戶村民違章建房履職不到位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黃石鎮江東村黨支部書記鄭光亮在寧海新橋項目徵遷工作不力被黨內警告處分;黃石鎮西洪村黨支部書記林文洪、村黨支部副書記及村委會委員李國發、村黨支部委員及土地管理員許春泉履職不到位導致該村4戶村民“兩違”行為分別被黨內警告處分;黃石鎮東源村黨支部委員及土地協管員鄭加強、村委會副主任鄒開表對該村“兩違”管控不力分別被黨內警告處分;黃石鎮江東村聘用幹部及土地管理員吳雨民履職不到位造成該村發生較嚴重的“兩違”行為被黨內警告處分;黃石鎮西利村黨支部委員李海賓違章建房被黨內警告處分;黃石鎮徐厝村聘用幹部及土地管理員徐海星履職不到位造成該村發生較嚴重的“兩違”行為被黨內警告處分;黃石鎮天馬村黨支部書記朱志陽、村委會主任陳榮新對該村“兩違”管控不力分別被黨內警告處分;黃石鎮和平村原村委主任陳松宗侵佔村集體土地被黨內警告處分;黃石鎮下江頭村黨支部書記楊俊珍、原村主任楊春華、黨員肖永賢、黨員徐國晃違章建房分別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黃石鎮水南村原黨支部書記宋國清違規將國有土地出售給村民自建房屋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黃石鎮東山村黨支部書記鄒國松、村委副主任(主持村委工作)鄒春龍、村黨支部委員及土地管理員葉麗萍對“兩違”行為監管不力分別被黨內警告處分;黃石鎮江東村黨員吳麗洪、黃志鵬違章翻建舊房分別被黨內警告處分;北高鎮前亭村党支書記林國生利用職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併為其謀取利益被開除黨籍處分;北高鎮江邊村委會委員及調解主任陳金棋違法建設被黨內警告處分;北高鎮竹莊村委會主任翁國恩、村黨支部委員及副主任翁文開對該村“兩違”管控不力分別被黨內警告處分;北高鎮汀峰村原聘用幹部周國雄違章建房被黨內警告處分;北高鎮汀峰村黨支部書記林珍國、村土地協管員詹國造履職不到位導致該村存在“兩違”行為分別被黨內警告處分;拱辰街道莘郊村幹部黃國華在保險公司水稻受災賠付款發放時收取了濠浦村民兩位村民的預交金且少發一位村民青苗賠付款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拱辰街道莘郊村幹部鄭玉忠違規代領一位村民青苗補償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拱辰街道東陽村委會主任及組織委員陳美榕違章建房被黨內警告處分;莆田第九中學校總務處副主任林義華違規報銷副校長林海恩培訓費並將該筆款項轉自個人帳戶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莆田第九中學會計姚一青未嚴格把關培訓費用相關票據憑證導致重複報銷培訓費被政務警告處分。

誡勉談話43人。區發改局黨組書記及局長翁東宇在重點項目引進過程中政策把關不嚴被誡勉談話;區民政局黨組成員及副局長張長青無視組織紀律參與以抓鬮方法確定分工並抓鬮後又私自調整分工範圍被誡勉談話並調整職務;區民政局黨組成員及副局長蔡朝星、原低保辦負責人謝肖睿對低保對象核查不到位導致存在“死人保”現象分別被誡勉談話;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陳瑜對徵遷工作不力致使徵遷進度緩慢負有直接責任被誡勉談話;區交通運輸局副局長林清華對寧海新橋工程工作不力致使審批、工期拖延較長被誡勉談話;區商業綜合公司副經理、工會主席趙國富在慰問困難職工違反有關財經規定被誡勉談話;區商務局主任科員戴海生平時沒有參與單位正常考勤被誡勉談話;西天尾鎮會計服務中心主任翁麗春、招投標辦公室主任黃建民未要求後卓村依規由鎮招標辦實行統一委託招投標對資產租賃分別被誡勉談話;西天尾鎮城建中隊負責人黃玉芳、執法中隊隊長程少明因對宏發公司違建未拆除負有責任分別被誡勉談話;西天尾鎮組工辦幹部黃剛因機關黨支部黨員會議簽到表作假被誡勉談話;西天尾鎮北大村黨支部書記曾國富未認真把關低保戶評定資格標準被誡勉談話;新度鎮白埕村調解主任龔春林違規翻建房屋被誡勉談話;新度鎮白埕村土地協管員龔亞忠、林永新未及時上報一戶村民超審批建設分別被誡勉談話;黃石鎮服務隊成員及黃石鎮經管站分管領導林雙龍對15個村居超標準支付公積金及2個村居“幸福家園”專項資金違規列支負有責任被誡勉談話;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委主任及黃石鎮西洪村包片領導鄭金鳳、黃石鎮西洪村包片片長黃文清、黃石鎮西洪村包村幹部張志傑未及時制止住西洪村4戶村民“兩違”行為分別被誡勉談話;黃石鎮寧海公司副總經理程亦民、工程科職員餘少剛因七境園中村安置房項目工程進度嚴重滯後分別被誡勉談話;黃石鎮瑤臺村委會主任林玉柱、惠下村委會主任吳建華、華東村委會主任黃素釵、黃石社區黨委副書記楊國森、東甲村黨支部書記及村委會主任朱國慶、東埭村委會主任鄭春祥對用村財支付個人應繳公積金負有責任分別被誡勉談話;黃石鎮華堤村委會主任謝金華、水南居委會主任宋文新對“幸福家園”專項資金違規列支負有責任分別被誡勉談話;黃石鎮橋兜村黨支部書記蔡毓華對寧海新橋項目土地徵遷緩慢負有責任被誡勉談話;黃石鎮下江頭村支部委員及出納吳劍先、原聘用幹部肖智在拉設路燈及建設垃圾屋工程中報銷工程款、採購款等材料中違反了財經紀律分別被誡勉談話;黃石鎮東山村黨支部書記鄒國松在一戶村民違章加層未及時上報被誡勉談話;黃石鎮橋兜村計生管理員餘美琴因五位村民違反計劃生育問題屬實被誡勉談話;黃石鎮沙堤村黨支部書記張慶山履職不到位導致該村先後出現7宗“兩違”建築被誡勉談話;黃石鎮包片片長陳曦、包村幹部陳福禎對“兩違”工作履職不到位分別被誡勉談話;黃石鎮華中村黨支部書記程金瑞對村民違建房屋隱瞞不報被誡勉談話;北高鎮汀峰村委會主任周志強對“兩違”工作履職不到位被誡勉談話;北高鎮呈山村民政協管員李國裕因一位村民死亡後仍列入建檔立卡貧困人員且繼續享受民政低保金被誡勉談話;莆田九中副校長範永煌履職不到位對其分管的財務室出現重複報銷的情況被誡勉談話。

四、需要進一步整改的事項及措施

在省委巡視四組的關心和指導下,經過兩個月的合力攻堅,我區巡視整改工作雖已取得階段性成效,但由於各種原因,仍有8個問題需要進一步抓好落實。

(一)基本完成整改問題6個

1. 村衛生所提升建設項目推進不力

整改情況:制定全區推進村衛生所服務能力提升建設計劃,全力推進村衛生所提升建設。截止目前,3家衛生所完成交付使用,4家衛生所主體裝修完成正在添置設備,2家衛生所正在建設,1家衛生所在招標中。同時,結合各村實際情況,採取公共租賃方式解決村衛生所業務用房問題。

未完成原因:主要是列入提升項目建設的中心村衛生所業務用房建築面積原則上不低於150平方米,一般村衛生所業務用房建築面積不低於80平方米,且功能設置原則上要做到診斷室、治療室、藥房、觀察室、值班室等五室分開,按照這一標準進行提升建設選址難以確定、項目落地慢。同時村衛生所提升項目為全市統一規劃推進的為民辦實事項目,資金市裡統籌補助,按年分階段建設。2018年我區按任務計劃建設10家,目前正按序時推進項目建設。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將村衛生所提升建設列入每年為民辦實事項目和各鎮街績效考核內容,督促各鎮街、項目村全力推進項目建設,在資金、用地等方面予以政策傾斜,力爭2018年12月底前完成10家,2020年全部完成村衛生所提升建設項目,村衛生所業務用房做到“兩個全覆蓋”(全區所有行政村設置一個村衛生所全覆蓋,每個行政村衛生所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全覆蓋)。

2.城區路網結構不合理,公共停車場所缺口較大

整改情況:一是實施中心城區道路暢通工程行動計劃,全面打通“斷頭路”。截至目前,東梅路、下墩路、學園路、下店路、西洪路等5條斷頭路中,東梅路、下墩路已打通,學園路、西洪路正在施工階段,下店路正在工程掃尾階段,預計2018年10月份全面建成通車。二是加快推進公共停車場建設,截至目前,新增公共停車場5個、停車泊位823位;在建公共停車場2個,可新增停車泊位390位;正在報建公共停車場1個,可新增停車泊位78位。三是大力倡導綠色出行,2018年6月3日莆田公共自行車項目正式啟用,在我區佈置275個租賃點,投入使用73個租賃點,投放2600輛自行車,緩解交通出行難題。

未完成原因:學園路、下店路、西洪路因通信杆線、電力杆線、文物等遷移滯後,以及供水管道改造設計變更、橋樑軸線調整等原因,造成項目掃尾進度偏慢。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加快3條未完工的“斷頭路”配套工程建設進度,學園路2018年9月底完成主體工程貫通,下店路2018年8月20日前完工,西洪路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項目建設。

3. 因政府投資工程未結算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突出

整改情況:一是對30個未結算項目進行梳理,目前已完成結算項目8個,出具審計報告項目5個,正在審核項目7個,因竣工驗收等原因尚有10個項目待送審。辦理相關手續後,列入常態化工作程序,及時完成工程送審、項目結算。二是全面排查政府性項目工程款支付、用工工資發放情況,加強對建設單位撥付工程進度款日常監督,督促區財政及時撥付項目資金,消除欠薪隱患。目前,全區暫無發現政府性工程拖欠農民工工資現象。荔園北路安置房工程於2011年1月12日工程竣工驗收順利回遷、交付使用,該工程項目因施工單位資金週轉困難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經積極協調溝通,農民工欠薪問題得到妥善解決。護城河三期工人欠薪問題,於2016年1月份由建設單位撥款約2800萬元給施工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三是出臺《關於深入推進建築施工領域“無欠薪項目部”創建工作的通知》,按照“總承包負總責”和“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組織轄區內房屋和市政在建工程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全面開展自查,提前採取防範措施,對發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項目,且未得到妥當解決的,一律不予竣工驗收。

未完成原因:有的工程因尚未竣工、涉及司法訴訟、涉及河道綠化提升和生態修復等原因,造成尚有10個項目未送審。因部分項目施工單位未及時提供相應的結算材料,導致送審材料缺失,仍有7個項目正在審核。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一是對已出具審計報告的,加強對建設單位撥付工程進度款日常監督,督促財政部門及時撥付項目資金。二是正在審核的項目,督促區審計局儘量壓縮審核時限,做到快速組織審核、快速審結出單。同時,對審核過程中因施工單位送審材料不齊的,督促施工單位抓緊補齊材料。對於無法報送材料的,一律督促建設單位按施工合同依法處理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的合同關係。除荔城區九華農場經濟適用房建設工程因涉及法院判決司法程序問題外,其餘6個正在審核的施工單位於2018年9月1日前補齊送審材料。三是未送審結算的項目,因項目徵遷滯後導致的,督促徵遷責任單位加快項目徵遷進度;因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及時跟蹤對接法院,加快司法程序辦理;因施工單位未就項目驗收要求整改的,督促施工單位按照項目驗收要求儘快整改到位;因合同約定需待綠化養護期滿後驗收的,及時督促施工單位進行綠化補植,符合驗收條件立即組織參建單位驗收送審。目前,除了護城河五期片區改造及安置房建設因涉及訴訟外,4個項目於2018年8月30日前補齊材料送審;3個項目於2018年9月份補齊材料送審;1個項目於2018年10月份補齊材料送審;1個項目於2018年12月份補齊材料送審。

4.“違規出借財政資金”整改不徹底

整改情況:因2014年5月莆田市奧力仕鞋服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資,根據福建省人社廳、財政廳《關於建立欠薪應急保障金制度的通知》(閩人社文〔2010〕12號)精神,由區財政暫借資金通過黃石工業園區借給奧力仕公司專用於發放員工勞動報酬,該公司承諾2014年6月30日還清;期滿該公司未還,黃石工業園區經追討無果,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目前進入該公司資產拍賣司法程序,我區將繼續跟蹤法院案件處理情況。

未完成原因:由於奧力仕公司未按照市中院調解書確認期限主動還款,黃石工業園區開發有限公司申請強制執行。市中院查封了奧力仕公司的房產、地產,同時認為由於該房產、地產已被抵押,且評估價值與本案標的相差巨大,尚不宜進行拍賣處置,將等待其他案件處置其產權後參與分配。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2017年5月10日,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繼續查封奧力仕公司房地產三年。目前,市法院已將案件移交給荔城區法院,公司資產拍賣處理荔城區法院正在審理中,我區將繼續跟蹤法院案件處理情況。

5. 辦事拖拉依然存在

整改情況:一是“寧海新橋”項目,黃石鎮已於2017年6月30日全部完成房屋徵遷的簽約、拆除任務,全面淨地交付施工。同時,及時協調解決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確保無障礙施工。針對寧海新橋項目徵遷推進緩慢問題,已對1名處級領導幹部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2名正科級幹部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2名副科級幹部給予誡勉談話。二是黃石鎮七境園中村改造建設項目,目前,安置區2號地塊第二標段8-9#樓項目主體工程已竣工驗收,雨汙水管網、弱電管網、廣場鋪裝及小區道路路基施工已完成,正積極對接督促莆田市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加快電力工程施工進度。1-7#樓的五個配電室規範化已按驗收意見完成整改,公共負荷電纜安裝完成,新建住宅準備送電。8-11#樓公共負荷電纜正在安裝。針對黃石鎮七境園中村安置房項目因建設資金撥付不及時的問題,已對1名正科級幹部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對2名幹部給予誡勉談話。

未完成原因:一是“寧海新橋”項目。按照市政府《寧海新橋連接線項目工作責任清單》要求,寧海新橋至仕方橋連接段工程項目主體工程預計於2018年12月底基本完工。二是黃石七境園中村改造建設項目。小區新建住宅電力工程於2017年6月份進場,期間因電力工程施工隊伍重新確定及部分配電室位置變更等因素,導致電力施工進度緩慢。商業用電由於電力設備調整及詢價預算等原因2017年12月27日才簽訂合同,目前商業用電建設完成電纜溝管道預埋,電纜尚未安裝。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一是“寧海新橋”項目。倒排施工計劃,督促施工單位增加現場施工人員和加大機械設備投入,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項目主體工程於2018年12月底基本完工。二是黃石七境園中村改造建設項目。協調莆田市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加大施工力度,2018年9月底完成安置區電力工程施工並通電,2018年12月底組織驗收和回遷工作。

6. 圍標掛靠和人為操控招投標問題普遍存在

整改情況:一是成立區整治圍標串標工作小組,由副區長朱朝光擔任組長,區發改局、行政服務中心、公安分局、檢察院、工商局、住建局、水務局、交通局、教育局等為成員單位,開展圍標串標整治工作。二是對涉及多個同一IP地址中標的市政類、教育類等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開展調查,摸清基本情況後,移交區公安分局立案偵查。三是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做好施工招投標網上運行公開有關事項對接工作的通知》(閩建築函〔2018〕58號),2018年8月1日起,在開標環節,校驗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計算機硬件信息以及編制已標價工程量清單XML電子文檔的軟硬件信息,作為認定圍標串標行為的依據,並完成系統升級啟動施行。四是我區已完成公共資源交易系統軟件開發升級,實現工程領域投標人IP地址和MAC地址自動提取,行業主管部門實時監管。

未完成原因:目前正在開展相關調查工作。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由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查證後,將相關查證結果回覆告知各行業主管部門,由行業主管部門根據招投標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並視情按照權限上報市級、省級行業主管部門進一步查處,涉嫌違法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查處。在2018年底完成整治工作。

(二)未完成整改問題2個

1.一些幹部長時間未交流輪崗

整改情況:對全區在同一職位上任職年限超過10年的科級幹部,醞釀解決方案。對區法院副院長(正科級)任職交流問題,按照新的管理辦法,積極與上級溝通,做好該同志的交流工作。對區教師進修學校校長任職問題,將結合機構改革幹部調配予以統籌考慮人員交流。

未完成原因: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區人民法院副院長的任免權限已劃轉至市委組織部;考慮機構改革的因素,一些部門單位將會涉及到改革,暫不宜對其領導班子進行調配;部分科級領導幹部已臨近退休,按照有關規定可不交流或者暫緩交流。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圍繞機構改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幹部正確對待個人的進退留轉,確保機構改革平穩有序推進和被交流乾部的思想穩定。對一些幹部任職年限過長問題,下一步結合機構改革和幹部調配逐步予以調整到位,2019年6月底前完成;對區法院1名副院長(正科級)任職年限過久事宜,將及時向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和市人民法院溝通。

2. 違規返還工業用地出讓金的問題禁而不絕

整改情況:我區深刻吸取教訓,正視問題,切實組織整改:一是區政府組織國土、招商、財政等部門全面梳理近年來招商工作,加強對招商引資等相關政策研究,正確理解並嚴格執行政策規定。二是由荔城經濟開發區、黃石工業園區、區財政局牽頭負責,通過溝通宣傳解釋政策、發函催繳等辦法推進整改工作,但項目業主認為政府應兌現承諾、履行誠信,維護招商環境,對要求退回補助款均提出異議。

未完成原因:由於相關項目是政府通過招商引進的,且都簽訂了招商協議。企業主一方面強烈要求政府兌現招商協議有關條款,另一方面企業正在加大投資建設,需要大量資金。因此,催繳已補助資金難度大。

下一步措施及期限:一是規範招商工作,堅決糾正為了引進工業項目、擴大有效投資而採取與相關政策規定不一致、不相符的做法,嚴格執行上級各項政策法規,加快推進高質量發展完成趕超任務。二是加大與企業主的溝通協調力度,力求形成共識,力爭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五、繼續鞏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經過兩個月多的努力,我區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下一步,將堅持目標要求,持續深化整改工作。

(一)樹牢“四個意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上來。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督促班子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集聚抓整改、求實效的強大合力。加大對整改工作督促檢查力度,對整改不堅決、落實不力的單位和領導嚴肅追究責任,增強壓力傳導,確保巡視整改任務高標準、高質量落實到位。

(二)抓好後續整改。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進一步梳理整改任務落實情況,認真對照整改方案深化落實,對已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開展“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回潮反彈;對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項,發揚“釘釘子”精神,嚴格按照整改方案確定的路線圖、時間表推進;對未完成整改的,進一步細化整改措施,按照時間節點積極推進,直至問題解決。同時加大源頭治理力度,制定管長遠的制度機制,持續推動全面從嚴管黨治黨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

(三)持續推進成果轉化。堅持以巡視整改為契機,把抓好整改工作與深入全面深化改革結合起來,與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項決策部署結合起來,與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防風險等各項工作結合起來,做到兩手抓、兩相促。通過整改,進一步提振士氣、淨化風氣、激發活力、提升能力,以整改倒逼改革,推動發展,切實把巡視整改成果轉化為推動全面小康、建設魅力荔城的強大動力,向省委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

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繫電話:0594-2209272 ;通信地址:莆田市荔城區勝利北路236號區委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郵政編碼:351100;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荔城區委

2018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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