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不堪被 「人肉」自殺,網絡作家粉絲不能道歉了事!

女教师不堪被 “人肉”自杀,网络作家粉丝不能道歉了事!

受害者親友發佈求助信息

互聯網上的網絡人肉剛興起時,網上流行這樣一句話,“如果你愛一個人,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你很快會知道他的一切;如果你恨一個人,把他放到人肉搜索上去,因為那裡是地獄。”

明眼人很容易看出,這句話改編自90年代的電視劇《北京人在紐約》那句最經典的臺詞。只是,紐約未必有那麼壞,網絡人肉一旦毫無節制,對受害者來說可能真就是地獄。

這些年來,由網絡人肉導致的悲劇已是不少。遠的不說,就在上個月底,德陽一名女醫生因為與兩個男孩在游泳池裡的一點小矛盾,隱私被曝光、人肉、威脅,不堪壓力自殺。而就在這兩天,又有人因網絡人肉選擇自殺,所幸,這起自殺沒有釀成同樣的悲劇。

事因是,一名女老師因為發表了質疑網絡小說《魔道祖師》的言論,遭到該書作者墨香銅臭粉絲的人肉搜索,她不堪忍受選擇自殺,好在目前人已搶救成功,平安無事。

女教师不堪被 “人肉”自杀,网络作家粉丝不能道歉了事!

但加諸其身的網絡暴力並沒有結束。相關網絡截圖顯示,書粉們計劃組織二次人肉,對線下一家一家醫院進行搜索,欲與該受害人當面對質。目前,當地公安部門已經介入此事,而涉人肉的個別學生也發文道歉,沒有釀成更大傷害。

此前一直聽說網文界是有“圈子文化”的:“我吃西紅柿”的擁躉未必看得上南派三叔,南派三叔的粉絲也可能壓根就不在乎“我吃西紅柿”。不同粉絲群體的關係不只是涇渭分明,還各為其主,一旦推崇的偶像被質疑,他們便會死命勤王,化作替偶像行道的“俠客”。

這次由《魔道祖師》而起的網絡人肉事件,即是典型。別人一句質疑,便點燃了墨香銅臭粉絲的怒火,認為這是莫大的忤逆。怒火從線上延燒到線下,幾欲將苦主推向絕境。

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開,魔鬼的腳步就很難停下來。受害女老師的遭遇,充分說明了網絡人肉的一大特點:人肉不僅可以穿越時空,強勢動員散落各地的線索與人手,形成一股強大的破壞性力量,而且能打破虛擬網絡與現實世界的界限,形成更直接的暴力。

女老師被搶救,墨香銅臭粉絲卻還要按圖索驥找到醫治她的醫院,手持“正義”大旗,向剛剛被從死亡邊緣拉回來的女老師討要說法。但到底誰該向誰要個說法,這恐怕不言自明。

別人一句質疑就能迅速引出網絡暴力,完全是墨香銅臭粉絲的意氣之爭。這些人不是“俠客”,是沒有底線的“哄客”。

而究其本質,他們所發起的人肉搜索,也是否就一定是要為墨香銅臭尋求正義?抱歉,恐怕並不是。

所謂“人肉搜索”不過是他們在網上撒潑的道具,他們個個將自己化身為景陽岡上的武松,拳打腳踢,恨不能傾盡全身蠻力,將對方打趴在地。在這個過程中,他們享受的是復仇的快感、道德的優勢與讓人捉摸不透的自我實現,至於事情本身的是非正義,壓根不重要。

這正是網絡人肉的軟肋:以極端情緒介入事件,以道德狂歡侵入現實,或許能產生自以為是的正義,但更大的可能是讓事情陷入一地雞毛,並釀成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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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本質上是一個廣場,它天然是非理性網民的“避難所”。所以,有人曾統計十起網絡人肉事件,發現只有兩起追責,違法成本太低。

網絡人肉受害者之所以維權難,一個重要原因是找不到責任主體,侵權證據與侵權危害難以確定,導致網絡人肉維權困難重重。

不過,在此次事件中,由於已經有人已經承認其違法行為——“跟蹤受害者,拍照片記地址,在網絡上進行騷擾”,這就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行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而《侵權責任法》第二條、第十五條也規定,侵害隱私權等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承擔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

而根據《刑法》規定,如果網絡人肉行為構成侮辱、誹謗罪,最多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此次事件,當地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調查,不妨就嚴格依照法律條文,嚴格依法處罰人肉搜索者。

提高網絡人肉的成本,讓狂熱的網絡暴力者付出代價,可能是避免此次事件中女老師自殺的有效做法。

文 |王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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