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發生口角約架 爲朋友「兩肋插刀」入獄

正值花樣少年的陳某鵬、梁某俊,因講朋友義氣,夥同他人對被害人張某志實施毆打,後被公安局抓獲歸案。近日,廣西浦北縣人民法院以陳某鵬、梁某俊犯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一年四個月。

2017年10月10日,陳某容(另案處理)因與被害人張某志在QQ上發生口角,遂通過微信聯絡被告人陳某鵬、梁某俊,讓其去毆打張某志。2017年10月11日2時許,陳某鵬、梁某俊按照陳某容指示,去到浦北縣泉水鎮極速網吧外。陳某鵬、梁某俊在明知陳某容等在網吧外要毆打張某志的情況下,進入網吧將張某志叫出。張某志出網吧後,即被陳某容帶到網吧旁的小巷子內毆打。張某志反抗時被陳某利(另案處理)用牛百葉尖刀捅中腹部等位置,於2017年10月11日10時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張某志是因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傷前胸引起右心室破裂、下腔靜脈破裂造成失血性休克並心包填塞而死亡。

浦北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鵬、梁某俊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輔助作用,是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被告人陳某鵬、梁某俊實施犯罪時均未年滿十八週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後被告人陳某鵬、梁某俊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據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重情重義沒有錯,但是假借情義之名,強出頭,惹事生非,拉幫結派逞一時之勇,就有可能觸犯法律,鑄成大錯。在本案中,被告人陳某鵬、梁某俊因講朋友義氣,一時衝動,夥同他人毆打被害人而鋃鐺入獄。事後雖悔,為時已晚。因此,交朋結友是人生重要的藝術,在幫助朋友處理事情的時候,作為好友的我們理應更加理性謹慎,分析事情的緣由,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而不是哥們義氣放縱朋友的錯誤做法,甚至是不分黑白加入實行違法犯罪行為。同時,年輕人在交朋結友的時候,一定要多交益友而非損友,防微杜漸,理性正確處理好朋友之間的事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