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因彩禮反對36歲兒子娶妻,兒子一怒之下發誓終身不娶,你是什麼看法?

順心


這對父子的性格也夠犟的,作為婚姻家庭法律師,我認為他們的做法都有點過激。


彩禮是按照農村風俗給予女方的一定的聘禮或者禮金。現在結婚一般都到女方家下彩禮,這也是一種儀式,不過彩禮有多有少,並無一定的標準。


我國婚姻法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也規定:借婚姻索取彩禮的,如果一方提出,另一方應當酌情返還等等。

這說明,我國法律規定索取彩禮是法律不保護的。但是作為一種風俗,有些地方男方為了結婚,不下彩禮還不行。


就像本案中,兒子已經36歲了,還沒娶到妻。為了娶親,可能就需要下彩禮了。父親還是反對下彩禮,寧願兒子娶不到親,也不下彩禮。雖然這名父親是一個遵紀守法的模範戶,但是他這一做法可能會使兒子真的娶不到人了。


兒子看著父親這麼心疼錢,年齡一天天的大了,一怒之下就發誓終身不娶了。這是在賭什麼氣呀?你娶妻不娶妻,可是你的終身大事啊,要慎重決定。


面對這種情況其實是有辦法解決的:兒子應當跟父親說和,該娶妻還是要娶妻的,該下彩禮還是要下彩禮的。不過下彩禮的時候要留存相關證據,如果女方收到彩禮後,日後不好好的過日子。可以依法起訴,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當然了,退彩禮不是目的,結婚好好過日子才是最好的結局、是最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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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我窮我有理的主子,表示鄙視!

從十八歲成人到三十六歲為止還在啃老,還啃得理直氣壯,不知他哪來的勇氣?不知誰給他的底氣?



古人云:三十而立!做為一名男子漢,三十六歲的壯漢還在家坐著啃老,不覺臉紅,不覺慚愧!盡然還有許多人為他報不平,究竟是社會的倒退還是人類的悲哀?

不錯,現在年輕人生活壓力大,如果你認真生活,努力工作,許多老人還是很願意幫助子女的,這樣的年輕人啃老也許是生活的無奈,大多會得到家人或外人的同情或理解。

據新聞報到,題中所提到的這名男子,三十六歲,每天在家無所事事遊手好閒,相親時遇到了自己喜歡的姑娘,想娶進家好好生活,這可以理解,但心動後必須有行動呀!

題中的父親顯然也想促成兒子的婚事,可光彩禮就要十二萬,還不算別的費用開支。這些開支對於一個尋常百姓家而言,也算是一筆鉅額開支,他的父親也未必承受的起!

兒子只會怨父親,為什麼不找找自身的原因,正值壯年的自己只會埋怨一個遲暮之年的父親。不難想象,如果他父親掏出自己的棺材本再砸鍋賣鐵舉債為他舉辦婚禮,他未必能養得活自己及媳婦,如果再生一個孩子,是否又將悲劇演成連續劇了?

在處理這件事上,這個父親是個明智的父親!但這個父親聰明一時卻糊塗一世,為什麼在教育孩子自強自立時不明智?凡事有因果,當年自己的放縱換來今天這個無法圓滿的結局,現在兒子成為啃老族了,也是對自己當年放縱的報應!



愛孩子就要為孩子謀深遠,授人魚而不如授人漁!不要等到自己的孩子有一天理直氣壯啃老時你再悔不當初!

我是凌晨新語,希望能幫到你!


凌晨新語


我覺得這個做法太沖動了,我覺得彩禮這個問題是現在很普遍的現象,因為無論你在哪兒,只要有人結婚基本上都是會有彩禮的,我覺得彩禮基本上都是女方家長為了炫耀自己的女兒找了一個好的丈夫。但是因為彩禮而反對兒子結婚這個就不是很合理了。因為結婚是每個人都要在人生過程中都要經歷的,結婚不是為了結婚而結婚,而是為了有個家,有個港灣。

我有個親戚結婚沒有給彩禮錢,因為什麼呢,以為我的那個親戚有一套房,按照現在的房價一套房子隨便都是一百萬左右了。而且地段還是很好的,那為什麼女方家長同意他們的婚姻呢?因為女方家長覺得有一套房子可以減少結婚後很多的負擔,而且房子地段很好說出去也很有面子。按照我們的觀念如果你沒有房子你可以給女方適當的彩禮,但是要在男方的承受範圍之內。如果男方承受不了你可以給女方家長溝通。如:某岳父,你的這個彩禮錢我們可以給,但是金額偏高。能否少一些呢?如果我借錢把彩禮給您了,婚後還是要我和您的女兒一起還的,我知道您肯定不一希望您女兒婚後過著這樣的生活。你這麼說女方家長思考後覺得也有道理。自然會體諒你們的。

因為女方家長很多時候都是想在結婚當天掙足面子的。還有就是女方家長肯定都是一樣自己女兒以後能夠過的好,而不是去受累。如果我們找到了事情的根本就很好解決了。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我覺得父親完全沒有必要去反對,你可以給您的兒子說彩禮要求太高了。叫您的兒子去和女方的家長談判,如果女方對您的兒子是真心的,我想她也會幫助您的兒子的。不用這麼這麼急著做決定。

我認為這位36歲的兒子稍微有那麼你點點衝動,你可以根據自己的看法和理解去和自己的父親交流和你得岳父交流。畢竟很多事都是可以通過溝通解決的。


一夕一口


對此事情,我的看法就是悲哀的故事。因為貧窮,一段姻緣解體了,無論兒子是不是內心發誓終身不娶,估計,就算真心想娶。也不會再有姑娘願意嫁給他吧?

首先從做父親的角度分析

天下沒有父親不想兒子娶妻生子的,之所以最後反對,還是彩禮害的,具體女方不知道是要多少,但是,按照民間習俗,適當的彩禮錢還是要給的,這也是對女方的一種尊重。如果連一般人彩禮都拿不出來,可見這樣的家庭是如何的貧困?父子倆人平時不做事嗎?

話再說回來,就算一時拿不出來,也可以先先親戚朋友借一下,或是找親家溝通一下,畢竟,有些事只要用心去努力,還是可以解決的。如果做父親的你三句話不說,就不同意,兒子都35了,過了這個村,還會有那個店嗎?

其次從兒子的角度分析

作為兒子,不要以終身不娶作為要協。娶不娶到老婆,最終的結果還是自己來承受。父親之所以拒絕這個婚禮,說到底是沒有錢給彩禮,如果你父親是土豪,這些就另當別論了。

不過,你不覺得,付不起彩禮,也是你自己的責任嗎?作為一個36歲的兒子,你父親已經不小了吧?如果是一個正常人,怎麼還忍心啃老呢?你自己四肢健全,為什麼不靠自己的奮鬥,讓家人過上好日子呢?



如此一分析,這件婚事告吹也不是壞事,如果你沒本事,老婆就是娶了回來,也過不長,通過這件事,讓你警醒,去奮鬥,才是唯一正確之路!

如果有不同看法,歡迎朋友們留言互動!


老仲聊齋


一、乍一看題目,誤會了,以為是錢的問題,看了報道後才明白,原來是人的問題。難怪人們常說,是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開個玩笑。這個36歲的兒子不務正業,遊手好閒,而父親辛苦勞作掙錢,為了對兒子負責,不讓他娶網上剛認識的女孩,因彩禮而反對其結婚,兒子一怒之下發誓終身不娶,本人認為,父親做的正確。


二、問題不是錢的事情,作為父親這樣做,而是為了教訓兒子,恨鐵不成鋼,不能自食其力,還要啃老,且對自己都不負責任,終生大事,如此草率,是讓兒子有點出息,有所擔當,做一個有作為的人。

三、作為兒子,36歲了,還無所事事地混日子,埋怨父親不拿出辛辛苦苦掙來的錢,給他做彩禮,最終還發誓終生不娶,地地道道一個不忠不孝,不仁不義,不明事理,好逸惡勞之人。好男兒當自強,真心希望類似這樣的年青人,能夠幡然醒悟,自強自立,努力做一個有擔當的有用之人。


妥否,歡迎評論。


解千愁


這對父子的性格也夠犟的,作為婚姻家庭法律師,我認為他們的做法都有點過激。

彩禮是按照農村風俗給予女方的一定的聘禮或者禮金。現在結婚一般都到女方家下彩禮,這也是一種儀式,不過彩禮有多有少,並無一定的標準。

我國婚姻法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司法解釋也規定:借婚姻索取彩禮的,如果一方提出,另一方應當酌情返還等等。

這說明,我國法律規定索取彩禮是法律不保護的。但是作為一種風俗,有些地方男方為了結婚,不下彩禮還不行。



就像本案中,兒子已經36歲了,還沒娶到妻。為了娶親,可能就需要下彩禮了。父親還是反對下彩禮,寧願兒子娶不到親,也不下彩禮。雖然這名父親是一個遵紀守法的模範戶,但是他這一做法可能會使兒子真的娶不到人了。

兒子看著父親這麼心疼錢,年齡一天天的大了,一怒之下就發誓終身不娶了。這是在賭什麼氣呀?你娶妻不娶妻,可是你的終身大事啊,要慎重決定。

面對這種情況其實是有辦法解決的:兒子應當跟父親說和,該娶妻還是要娶妻的,該下彩禮還是要下彩禮的。不過下彩禮的時候要留存相關證據,如果女方收到彩禮後,日後不好好的過日子。可以依法起訴,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當然了,退彩禮不是目的,結婚好好過日子才是最好的結局、是最幸福的生活。


法重情深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人之常情!

36歲已是大齡剩男,按理說結婚娶妻刻不容緩,但也應該考慮自身條件,儘量找那些與自身實際相匹配的適婚對象,不能急抓,撿到籃子就是菜!這樣難免就會跌入天價彩禮的溫柔陷阱!

36歲,按說自己的婚姻問題已經用不著父母去為自己操心了,完全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和實力去解決這個問題!如果還指望父母為自己操心操辦,這個確實是一件很令人頭痛的事情!

36歲的兒子,父親的年齡已過花甲,可以說無論從身體能力還是經濟實力都是走下坡路的時候,一下子往出拿那麼多的彩禮確實是個問題!除非你本人有多年的積蓄,讓父母幫襯一下是可以,如果完全靠老父親給你往出拿,個人認為已經很不現實!

不要埋怨你的父親,面對你的婚姻大事他確實已經力不從心;不要耍小孩子脾氣,動輒以終身不娶相威脅,還是多反思反思自己,36了自己攢過多少結婚成家的費用,36了自己有什麼可以行走江湖的能力!如果沒有趕快趁著年輕力壯去奮鬥吧!這樣,也許還有機會!


冀之筆


三十六歲的兒子被慣的像個十二歲少年一樣,不給錢就賭氣,就自殘。兒子宣誓終身不娶做法與用意很明顯,就是為了報復父親,讓他沒有兒媳沒有孫子抱絕後的意思咯!就是讓父親後悔。


自古以來傳承下來的婚姻過程中的一個程序,女方提出的彩禮要求好平常不過的事情。至於現在拜金潮之下卻很難說多少錢合適合乎情理,根據家庭情況結合當地禮金多少來定。男子父親衝動下一口回絕對方不留有迴旋餘地的做法也不是很合適。

至於買房只寫女方的名字現在時下很多女人都要男方出錢寫自己的名字。這樣事情男女雙方都有自己小算盤。男方怕寫了對方名字怕女方捲款跑了或者發生一些不可以挽救婚姻的事情那就人財兩空。女方顧忌男方不踏實忠誠,得讓他提著投名狀,破釜沉舟,還有就是看男方家境是否殷實,以後的日子是否會受苦之類。計較那麼多的就是男女雙方不是真正的真愛,還沒開始都已經都做好退路的準備。



網戀一個月就買一套外加十二萬元彩禮送給女方,我覺得這位父親做的對也比較理智。要是留點回旋餘地慢慢考察的話會更好一點。


做兒子的三十六歲了也不長長點腦子,啃老族,真的敗家子一個,有本事讓她未婚先孕,相信一切事情都簡單起來。


度水


看了這個新聞,我最大的感觸是人與人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老王與小王之間缺乏溝通、小王與女友之間缺乏溝通,男方家庭與女方家庭之間也缺乏溝通。


老王只有這麼一個獨生兒子,內向靦腆,不愛說話,36歲了還未娶妻。面對兒子自己找了女朋友這件事,雖然滿心歡喜,對兒子的女友也非常滿意,但是談到彩禮問題,就退縮了。就因為12萬元的彩禮,老王就從“覺得兒子撿到了寶,未來兒媳婦長的端莊好看”,瞬間變成了“根本娶不起,並質疑兒子遭遇了騙婚”,從而當場拒絕。在我看來,這老王明顯就是不尊重姑娘,一提彩禮就變臉,還不給人商量的餘地。明智的人會想到自己兒子年齡這麼大了,好不容易有個姑娘願意和兒子結婚,會盡最大努力滿足人家的要求。難道你沒看到兒子交了女朋友以後明顯開朗活潑了嗎?彩禮拿不出不妨委婉的提出來,大家商量,商量不成再拒絕。這樣當場拒絕,肯定就吹了。

再來說小王。36歲的大男人,不工作不出門在家啃老,談了女朋友要彩禮要房子就張口給父親要,被父親拒絕婚事以後,對父親充滿怨氣,還說以後再也不結婚了。不從自身找原因,反而把婚事告吹的氣都撒在父親身上。小王完全可以和父親好好溝通,承諾以後努力工作,孝順父親,以實際行動來安慰父親。然後再和女友溝通,說明家裡的情況,以真誠的態度打感情牌,從而取得女友及女方家庭的信任與理解。最後,通過溝通還不能解決問題的,就可以忍痛割愛了。彼此轉身,去尋找自己的幸福吧!

有一句俗語說“木不鑽不透,話不說不明”,任何事情都需要本著解決問題的態度以正確的思維去溝通,方能皆大歡喜。


是語非雨


20出頭的小夥子娶妻得依靠父母出彩禮,這是正常的,中國大部分人都是這樣過來的,剛走出校門,工資低也沒積蓄,只能“啃老”,而且這事上絕大多數父母心甘情願被“啃老”,傳統嗎,也沒啥丟人的。

但是,36歲了,都是中年人了,還沒有積蓄,拿不出娶妻的錢,還要伸手向父母要錢,這個就要反思自己的問題了。古人講“三十而立”,到了30多歲的年齡,還想“啃老”,就說不過去了。“啃老”失敗,賭氣“發誓終身不娶”更是不可取。

我認為,不管怎樣,自己的幸福生活是靠自己的奮鬥得到的。如果條件許可,父母願意被“啃老”,“啃”一下未嘗不可,如果父母不願意被“啃老”,或者條件不許可,也不能埋怨父母,畢竟父母沒有這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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