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南通將停售國六以下車用汽柴油

9月3日,江蘇省政府發佈關於推廣使用國六標準車用汽柴油的通告,要求我省行政區域內所有加油站10月1日起全面停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於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油、柴油。

10月1日起 南通將停售國六以下車用汽柴油

通告明確,自2018年10月1日零時起,在南京、無錫、常州、蘇州、南通、揚州、鎮江、泰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加油站(點)銷售國六標準車用汽油,在徐州、連雲港、淮安、鹽城、宿遷市行政區域內的加油站(點)銷售國六標準車用乙醇汽油,全省行政區域內的加油站(點)銷售國六標準車用柴油,停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於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油、車用乙醇汽油和車用柴油。

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為成品油經營企業的油品置換和標識更新期。各單位在完成油品置換後,在立式招牌、加油機、購銷發票和提貨單的汽油、乙醇汽油名稱後加注“(ⅥA)”字樣,在柴油名稱後加注“(Ⅵ)”字樣。

通知要求,國六標準車用汽油、國六標準車用乙醇汽油和國六標準車用柴油零售價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成品油經營企業要按有關規定做好油品銷售價格的明碼標價工作。此外,工商、質監、物價、商務、交通運輸、環保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加強汽油、乙醇汽油、柴油批發和銷售環節的監管,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來源:江海明珠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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