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案中法院錯判可以申請司法救助嗎,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才以可申請司法救助?

胡華14


我國兩審終審制,需要明確題主是到幾審了

如果是民事一審案件,那麼原被告一方對判決不服,可以在十五日之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這個也是在判決書中寫明的,除非是婚姻關係的特殊判決。

如果是對二審判決還是不服,那麼,根據二審終審制度,二審是終審判決。在這樣情況下,只能申請再審,也就是審判監督制度。

關於再審

正義從不會遲到,如果真的是錯判,也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法不阿正,繩不繞曲!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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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金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吳建紅所判的案子及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何銀駁回申請再審,維持原判的裁定!真實的案例,我把案例說得簡化些讓大家一看就明白,與實際案情是同出一曲:甲(男方)婚前首付30萬購房,貸款80萬,一年多後甲與乙(女方)結婚,婚後一年做產權,無奈產權為共同財產,今甲與乙離婚,甘肅省金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吳建紅終審(2017)甘03民終378號判決,進行房產分割:“考慮出資是甲,房子歸甲,個人婚前貸款80萬為個人債務由甲個人歸還;房子總價值為110萬,甲得60萬,乙得50萬。此判決為終審判決”!!甲不服上訴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省高院立案庭庭長何銀:此判決中級法院吳建紅考慮出資購房人的權益,已在對房產歸屬及價值上已經作出了補償,與情、與理、與法完全吻合!駁回申請再審!維持原判!!

這是所謂公平公正的判決!合情合理!敬請網上評論轉發,在此感謝!


天道不公求正義


記得大約在2014年中央政法委出過一個關於司法救助的文件,而且有數額標準,但沒有公開聽到或報道中央政法委文件在法院的落實和執行情況。或許司法救助是法院的主動行為,法院認為可以提供司法救助了,才讓當事人寫申請,法院認為不能的,寫了也白寫。民事案件錯判是不能申請國家賠償的,只有民事執行錯誤才可申請國家賠償,國家賠償法裡寫得很清楚。或許司法救助政策可以補償民事錯判不能申請國家賠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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