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肅省委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

中共甘肅省委 甘肅省人民政府

關於進一步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

(2018年3月26日)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積極營造興商、富商、安商、護商、親商的良好環境,進一步激發和釋放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活力,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一、著力營造公平開放的市場準入環境

(一)進一步放寬和規範市場准入。按照“非禁即入”要求,全面落實有關政策規定,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壯大。各級各部門要開展市場準入限制專項清理,堅決取消針對民營資本設置的歧視性附加條件和隱性條款,確保民營資本在市場準入條件、資源要素配置、政府管理服務等方面更加公平地參與市場競爭。在市場準入中,嚴禁擅自設置市場準入門檻,不得以領導批示、會議紀要、公佈歧視性招標公告等任何形式設置或提高民營資本的准入門檻。建立健全全程代理服務機制,實行“保姆式”“貼近式”“零距離”跟蹤服務。打破市場主體住所和經營場所限制及壁壘,著力釋放場地資源;穩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

(二)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加快推進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進一步放開民用機場、電力、基礎電信運營、油氣勘探開發、交通等領域准入,在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等重點領域去除各類顯性或隱性限制條件,鼓勵民營資本在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旅遊等民生領域投資興業。支持省內外科研院所、軍工企業與非公有制企業融合發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二、持續加大政策、財稅等扶持力度

(三)提升產業集聚水平。加強政策引導,對行業相近、潛力較大的非公有制企業,支持“以大帶小”,打造各種形式的“聯合艦隊”,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向集團化、集約化、規模化方向發展。鼓勵引導優勢非公有制企業按市場規律實施強強聯合、跨地區兼併重組、境外併購和投資合作,擴大規模、增強實力,以優帶劣,實現優勢互補,不斷提升全省非公有制企業的競爭力。營造更加便利的貿易環境,結合實施“中國製造2025”和“互聯網+”,鼓勵非公有制企業積極發展優勢產業和電子商務。大力實施品牌戰略,扶持培育非公有制企業,做大做強優質品牌和優質產品。加強規劃佈局,引導非公有制企業盤活資源要素,融入區域發展,增加有效供給。以“民企隴上行”等大型招商活動為平臺,結合產業佈局、發展方向和產業鏈配套,強化針對性招商。支持省級以上開發區在法定權限範圍內出臺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大力引進國內外知名企業。對重大產業項目,參考項目落地成本、投資進度、投產情況、生產經營狀況和對經濟發展貢獻度,分別在項目開工、投產和達產後,給予獎勵補助。

(四)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支持非公有制企業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除國家規定必須保持國有資本控股的企業外,其他企業可根據實際確定國有股權比例,允許民營資本控股。在資源開發、精深加工、特色優勢產業、公用事業等領域,吸引民間資本投資組建一批體制新、機制活、市場競爭優勢明顯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合作建設一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對全省帶動力強的重點項目。

(五)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扶持。認真貫徹落實《中小企業促進法》,充分發揮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的作用,引導各級財政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完善中小微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全力助推中小微企業發展。鼓勵市州設立支持創新性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子基金,培育創新性中小微企業。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或年度高校畢業生併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初創小微企業,按有關政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六)規範穩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各地要積極籌措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引導資金,以資本金注入等方式對PPP項目進行補助,提升民營資本參與PPP項目的合理收益預期;要根據實際情況和項目特點,靈活運用PPP模式,規範有序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積極推進PPP項目資產證券化,增強民營企業持續投資能力;充分發揮省促進民間投資信息發佈平臺作用,定期宣傳和發佈PPP政策信息,組織項目推介,實現PPP項目信息與民營企業無縫對接,促進項目落地。

(七)加強財稅支持。大力支持科技創新,通過科技創新引導基金等省級科技計劃專項,支持非公有制科技型企業發展。對科技型“小巨人”企業採取無償資助、發放科技創新券和後補助等方式給予支持;對符合規定的非公有制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中小微企業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切實落實好專利資助、補助等優惠政策。加快網上辦稅服務平臺建設,推行“全省通辦”,降低納稅人辦稅成本。

(八)著力降低經營成本。大幅降低要素成本,將非公企業中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教育、基本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覆蓋範圍,降低勞動力自由流動的成本;建立政府貯備用地制度,大幅度縮短非公企業用地審批時間,提高辦事效率,統籌安排非公經濟投資項目用地,工業園區、產業園區等要為非公企業發展預留用地;加強對金融機構監管,切實解決惜貸、抽貸、斷貸等現象發生。禁止各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違規搭售理財、基金、保險等產品。規範非公企業融資過程中擔保、評估、登記、審計、保險等中介機構和有關部門的收費行為,降低貸款成本,減輕非公企業貸款壓力;努力降低物流成本,鼓勵骨幹物流企業和第三方機構搭建面向社會的跨行業、跨區域物流信息服務平臺,整合倉儲、運輸和配送信息,提高物流供需信息對接和使用效率。合理解決快遞物流配送車輛進城難問題,優化城市配送車輛通行管理、停靠管理;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規範行業協會商會行為,不得強制企業入會並以此為目的收取會費。禁止壟斷性行業指定經營、強制服務、強行收費等行為,加強涉企市場價格行為監管。進一步完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及時更新目錄清單相關內容,實行動態管理,堅決砍掉不合法不合理的涉企收費事項,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未經國務院授權設定、明顯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重複交叉設置的涉企收費項目要堅決取消,切實為企業減負;積極降低用能成本,堅持市場化原則,加快推進電力、天然氣等領域改革,合理降低中小微企業用水用電用氣價格。

三、重點破解融資難題

(九)拓展融資渠道。積極探索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的有效途徑,依法依規創新金融服務方式和金融產品,大力拓展非公有制經濟融資渠道。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非公有制企業開展金融對接,“一企一策”實施金融幫扶。進一步完善融資擔保體系,充分發揮擔保再擔保功能作用,不斷提高對非公有制企業的貸款擔保能力。提高土地、房產、林權、知識產權等抵押率,擴大信貸投放。探索建立適合非公有制經濟特點的授信審批、信用評級、客戶准入和利率定價制度。加大“銀稅互動”力度,推進“互聯網+稅務+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實現“一站式”在線融資辦理服務。

(十)提升融資能力。加強培訓輔導,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進行融資。積極開展對重點非公有制企業股份制改造、上市和掛牌輔導,支持發展潛力較大的中小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通過上市、“新三板”掛牌、產權轉讓等方式融資,對掛牌上市的非公有制企業省級財政給予獎勵補助。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甘肅)為載體,推進全省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提升企業融資能力,全方位、多渠道開展融資。

(十一)做好小微企業互助擔保貸款工作。把小微企業互助擔保貸款,作為破解小微企業貸款難的有效途徑。省級簽約銀行要制定和完善適合小微企業互助擔保貸款的工作機制,儘快下放審批權限,方便市州分支機構進行放貸審批,縮短放貸審批時限,加快放貸速度。將小微企業互助擔保貸款工作納入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確保小微企業互助擔保貸款工作有更大突破。

四、大力優化發展環境

(十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窗辦、一網辦、簡化辦、馬上辦”改革,加快推動“互聯網+政務服務”和大數據平臺建設,著力解決群眾和企業反映強烈的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等突出問題。全面分析梳理證照種類,明確需要精簡和合並的證照,加快涉企證照和登記備案整合,最大限度地將信息採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等證照事項集中整合到營業執照辦審上,切實提高審批效率,縮短企業證照辦理時間。全力推進“政銀便民通”業務,方便企業在就近合作銀行網點免費委託辦理登記註冊事項。推行審批“最多跑一次”“零見面”和“一網通辦、一窗核發”,實現網上申請、受理、審核、公示、發照的全程電子化改革,營造零障礙、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務環境;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本著“多服務、不打擾”的原則,減少對企業的各類檢查,做到“不叫不到、隨叫隨到”“不求不應、有求必應”,實現對企業“一次抽查、全面體檢”,努力營造更加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探索開展小微企業活躍度測評,建立普通註銷和簡易註銷相配套的市場退出制度,大幅簡化註銷程序,破解企業“退出難”問題。

(十三)優化營商環境。強化對全省營商環境的考核,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健全評價體系,由第三方對全省營商環境及各部門服務效能、政策落實等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及時通報。實施執法人員素質提升工程,規範執法主體、執法程序,維護非公有制經濟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建立非公有制經濟市場主體投訴協調解決機制,積極解決企業的合理訴求,對損害企業權益和營商環境的行為,督促責任主體進行整改,並依法依規處理。

(十四)營造法治環境。落實產權平等保護的法律制度,加大產權司法保護力度,切實維護企業家人身權和財產權。依法保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堅決防止將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讓企業家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要充分考慮非公有制經濟特點,嚴格區分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企業主個人財產與企業法人財產、合法企業與犯罪組織、合法財產與違法犯罪所得、企業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等界限,嚴防刑事執法介入經濟糾紛、超標的超範圍採取財產強制措施、財產處罰過寬過重等現象發生,切實保護企業和公民合法權益。對非公有制企業在生產、經營、融資活動中的經濟行為,除法律、行政法規明確禁止外,不以違法犯罪對待。嚴格規範涉案財產處置的法律程序,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對涉嫌違法的企業和人員的財產處置規則,不輕易對涉嫌一般違法行為的企業和個人採取強制措施,堅決杜絕利用公權力侵害私有產權、違法查封扣押凍結非公有制企業財產等現象的發生。加強對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的運用和保護,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懲治和打擊力度。

(十五)構建新型政商關係。各級領導幹部要當好構建新型政商關係的“先行官”,暢通政企溝通渠道,規範政商交往行為,落實省級領導幹部聯繫商會和各級領導幹部聯繫幫扶非公有制企業工作制度,經常深入企業瞭解溝通情況,積極為企業排憂解難。鼓勵各級領導幹部開展各種形式的招商引資活動,拉動民間投資。各級招商引資部門要對領導幹部引薦項目或企業建立對接落地平臺,實行備案建檔,並建立對接分流和落實機制,各地、各相關部門做好銜接和跟蹤服務,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積極做好監督監察。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引薦項目或企業免責機制,引薦項目或企業經備案建檔,在對接平臺要全程公開辦理進程,切實做到可追溯、可查詢。各級領導幹部要明晰權力界限,築牢道德底線、嚴守法紀紅線、堅持等距離交往,做到不吃請、不收禮、不推諉、不失責。引導企業家遵紀守法辦企業、光明正大搞經營,通過正常渠道表達訴求,做到不請吃、不行賄、不欠薪、不逃稅,努力營造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良好氛圍。

(十六)強化人才支撐和企業文化建設。積極營造更加精細的人才發展環境,要把非公有制經濟人才隊伍建設納入人才強省戰略和各級黨委政府人才培養規劃,加快建立非公有制企業家培育體系,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開展精準化培訓,建設一支具有現代理念、國際眼光、戰略思維、創新意識的高素質企業家隊伍。針對非公有制企業人才短缺的實際,引進、培養一批急需的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分年度對規模以上非公有制企業經營管理者實施全員輪訓。積極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加強企業文化建設,不斷強化社會責任,培育一批擁有優秀企業文化的非公有制示範企業。提高非公有制企業家的社會地位和政治地位,對優秀的非公有制企業家在推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省內主流媒體要加大對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的宣傳力度,深入解讀國家和我省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宣傳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先進典型。大力培育隴商精神,支持企業加快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擴大開放,推進合作,推進企業做大做強。大力實施“典型引領”工程,每三年表彰一批推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先進集體和個人,努力營造全社會鼓勵、支持、助推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濃厚氛圍。

五、積極提供堅強保障

(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把推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黨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要不定期聽取彙報,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級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要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及時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困難問題,進一步加大協調推進力度,為促進全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提供組織保障。

(十八)健全組織機構。加強省、市、縣三級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協調推進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力量,由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進一步強化責任,形成聯動協調、合力推進、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非公辦負責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服務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相關政策、規劃,做好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動態監測。發展改革部門要做好促進民間投資各項工作,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規範涉企收費,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工信部門要做好中小企業發展的宏觀指導,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和推動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工商部門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積極推進企業註冊登記便利化,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努力營造非公有制經濟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和工商聯要充分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管理和服務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工作。

(十九)強化目標責任管理。健全完善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平時檢查、半年督查、年終考核及統計評價機制,進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目標責任管理。強化對各地區各部門推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考核力度,並對排名靠後的地區和部門進行約談。充分運用督查、考核結果,適時通報表彰工作任務完成好、考核排名靠前的地區和單位,切實推動工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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