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員50%,被裁員工卻像中了獎高興

去年年底,金立傳出供應商欠款和資金鍊緊張傳聞。2018年1月中旬,金立公司在深圳和上海等地陷入了多家供應商的訴訟,同時董事長劉立榮持有的多家金立公司和關聯公司股權遭遇法院凍結。


裁員50%,被裁員工卻像中了獎高興

而就在近日,金立智能手機官微發佈聲明,對金立工業園目前的一些情況進行了說明:

金立集團自危機發生以後,前期採取了引資保生產方案,現在採取了裁員降費用,引資保生產的方案,於3月31日正式發文,對金立工業園的部分員工通過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並按照“N+1”的標準進行補償

裁員50%,被裁員工卻像中了獎高興

而此次裁員的規模,達到了50%。但除了供應商糾紛,金立員工在裁員關頭並沒有喜聞樂見的鬧事和仲裁。

01

就算違反勞動法

也沒有員工去計較

其實從勞動法的角度,金立此次的裁員算是違法的。

根據勞動法規定,企業進行經濟性裁員需要滿足的條件有:

➤客觀情形: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

➤裁員流程:提前30天向工會和全體員工說明情況。

很顯然,金立沒有瀕臨破產和發生嚴重困難,也沒有提前30天告知工會和員工,既沒有滿足裁員的客觀條件,也沒有走規定的裁員流程,而是簡單粗暴的一夜之間就將400人辭退了。

但就算違反了勞動法,金立的裁員也沒遇到任何不從和抵抗。

而究其原因,也無非是金立在裁員過程中,滿足了員工的所有合理權益。當員工的合理權益得到了滿足,一切就都會順利很多。

所以真正牛逼的裁員應該是:就算違反勞動法,被辭員工也不跟你計較。

02

裁員見人品

不能丟格局

見過很多公司,在裁員時為了避免賠償,使出一些下三濫的手段。

比如前不久的共享充電寶Hi電,200名左右的員工面臨被裁時,Hi電採取的就是一種十分耍無賴的裁員方式:將這些員工月薪從4000降到1800元,24小時內要自費從深圳趕往新疆博樂市報到,逾期3天就將被視為自動離職。明顯就是逼員工自動離職。

而對比之下的金立,光明正大的宣佈裁員,然後公司實實在在給賠償,員工開開心心的離開。員工得到了合理的利益,公司也沒有丟掉格局,兩全其美。

一般來說,當一家公司想要裁員時,確實可以有很多逼迫員工自動離職的辦法,比如拖欠薪資,調崗減薪,增加考核難度等等,以此來減少賠償。

但即使這樣減少了部分損失,也不過是丟了格局的短淺眼光。

03

裁員的事

不要總是為難HR

一般來講,當公司要裁員時,老闆通常最先想到不是要給多少賠償金,而是將目光看向HR:這批人,能不能去幫我辭掉?

辭掉的意思,也通常就是不給賠償金0成本辭退的意思。

可是,怎麼可能啊?不管站在法律的角度,還是站在員工的角度,或者公司格局的角度,甚至站在一個專業HR的角度,辭退員工,按照規定都是應該賠付補償金的。

以至於經常有HR抱怨,裁員不好做,怎麼做都是得罪人的事。跟員工協商時,賠償給少了,得罪離職員工;賠償給多了,又得罪老闆。

而金立此次裁員,賠償給到位了,員工不鬧事,HR也省心。大家都開開心心的,就沒有HR任何的鍋。

所以一家公司的裁員工作好不好做,看的不僅僅是HR的能力,更多的是公司的決策力。

大家都理解一家公司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輕易裁員的苦衷。但當這種情況不幸來臨時,公司也應該要站在員工角度考慮一下。

如何安置被辭退員工,考量的不僅是一個企業老闆的胸懷,更是一家企業的高度

部分文字來自三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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