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徵收時,注意所謂的「棚戶區」問題

報紙上,網絡上,全國各地“棚戶區改造”拆遷的新聞鋪天蓋地。你心想:咱家是上世紀80年代以後建立的樓房,不是“棚子+門窗”的糟糕情形,棚戶區改造到不了咱這兒。

可不久後,有人告知你:兄弟,你家屋被納入棚改範圍了。

你心裡納悶,好好的房子怎麼就成了棚改對象了呢?如果你心存困惑,那得小心了,你的房屋有可能被“棚戶”了!

如果不是棚戶卻遭遇“被棚改”,那補償標準、數額跟一般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是有較大差距的,你是受益還是受害還是個未知數呢。

房屋徵收時,注意所謂的“棚戶區”問題

“棚戶區”是什麼

想知道你的房屋是不是“棚戶”或“被棚戶”?首先你得知道:“棚戶區”是什麼?

“棚戶區”,一般指簡易房屋和棚廈房屋集中區,也就是城市中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擁擠,功能差、居住環境差、無道路、無綠化、無公共活動場地、採光通風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

業內人士認為,棚戶區本身並不是一個嚴格定義的法律概念,而是一個根據實際情況歸納、總結出來的事實概念。(注意了,正因為“棚戶區”在法律上沒有一個嚴格的定義,所以“棚戶區改造”項目極有可能被濫用。)

關於棚戶區改造,有關政策部門先後在2009年、2013年、2014年發佈過3份文件。其中,2009年發佈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推進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棚戶區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別是下崗失業、退休職工比較集中,群眾要求改造的呼聲強烈……城市和國有工礦棚戶區安全隱患突出,嚴重影響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與城市現代化建設很不協調……

根據相關文件的精神,有人曾給“棚戶區”做了這樣的一個描述:

一是以木板、土坯、240mm厚磚牆為承重結構,以油氈或石棉瓦為屋面材料的簡易房屋和棚廈房屋;

二是低窪易澇、基礎設施配套不齊的小平房;

三是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屋等級評定標準》和《危險房屋鑑定標準》評定為嚴重損壞房、危險房的房屋;棚戶房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就是棚戶區。

至此,自家的房屋究竟算不算棚戶,你現在心裡應該有一個雖不準確,但八九不離十的評判依據了。

被“棚戶”了該怎麼辦?

實踐中,有很多上世紀80年代甚至更晚幾年建立起來的樓房被劃入了“棚戶區改造”項目範圍。

不是“棚戶”卻“被棚戶”,這為了節省補償成本簡直“不擇手段”啊。

當你的房屋“被棚戶”了時,該怎麼呢?在明小編為你理清思路。

第一,房屋“被棚戶”,面臨拆遷,且看拆遷程序是否嚴格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程序不對,肯定不合法。

提醒:棚改項目多有“快速行政審批通道”等一系列政策助力措施,但所有這些政策層面的東西都不得違反行政法規的明確規定。對“棚戶”房子實施強拆,也必須先下徵收補償決定,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更不用說,實踐中,不少拆遷方以“棚戶”房為由,隨便推、拆房屋,更加不合法。

第二,棚戶區改造的有關政策規定,棚戶區改造實行實物安置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由被徵收人自願選擇的補償方式。

提醒:實踐中,“一刀切”的單一化補償方式的存在是違反相關政策規定精神的,被徵收人有權予以拒絕並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第三,對於明顯不屬於棚戶區而被硬塞進這個“筐”裡的徵收項目,被徵收人可以考慮聯合起來,起訴徵收決定,看看能不能將其予以撤銷,從而釜底抽薪將整個項目搞掉。

提醒:實踐中,撤銷徵收決定的難度很大,但絕非完全不可能,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大膽依法維權吧。

房屋徵收時,注意所謂的“棚戶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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