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簽證辦公室公佈了2018年5月的移民排期簽證公告,一起來看下最新數據:
親屬移民
表A 最終裁定日
根據親屬移民排期表A,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F1類別排期為2011年4月8日,原地踏步;
F2A類別排期為2016年6月1日,推進一個月;
F2B類別排期為2011年5月15日,推進五週;
F3類別排期為2006年2月1日,推進三週;
F4類別排期為2004年10月1日,推進二週。
表B 遞交申請日
根據親屬移民排期表B,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F1類別排期為2012年1月8日;
F2A類別排期為2017年9月22日;
F2B類別排期為2011年9月8日;
F3類別排期為2006年9月8日;
F4類別排期為2005年4月1日。
注:
F1:美國公民成年未婚子女
F2A:美國永久居民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
F2B:美國永久居民成年未婚子女
F3:美國公民已婚子女
F4:美國公民兄弟姐妹
職業移民
表A 最終裁定日
根據職業移民排期表A,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EB-1類別排期為2012年1月1日,原地踏步;
EB-2類別排期為2014年9月1日,推進一個月;
EB-3類別排期為2015年6月1日,原地踏步;
EB-4有名額,無需排期;
EB-5類別排期為2014年7月22日。對於取得I-526批准且優先日早於2014年7月22日的投資人,可以進入最終的領館面試或者遞交I-485身份調整申請階段,並獲得綠卡。
表B 遞交申請日
根據職業移民排期表B,對於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來說:
EB-1有名額,無需排期;
EB-2類別排期為2015年2月1日;
EB-3類別排期為2016年1月1日;
EB-4有名額,無需排期;
EB-5類別排期為2014年9月1日。
注:
第一優先EB−1:傑出人才、傑出教授或研究人員、跨國公司高級主管或經理;
第二優先EB−2:擁有高等學歷的專業人員,以及在藝術、科學或商業領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優先EB−3:不具有高等學歷的技術工人、專業人員;
第四優先EB−4:宗教人士;
第五優先EB−5:投資移民。
1. 兩個表格應該看哪個?
表A的日期是綠卡申請獲得最終決定的日期。
表B的日期是允許遞交485申請到移民局或開始領事館程序的日期。
目前移民局只啟用了表A,而沒有啟用表B。
2.怎麼理解排期?
如果申請人的優先日期,在排期日之後:需要繼續等待。
如果申請人的優先日期,在排期日之前:在美國境內的可以向移民局提交調整身份(485)申請;在美國境外的開始領事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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