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让我们用检察“蓝”保护地球“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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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为了这一代和将来世世代代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口号。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在全世界范围内研究保护人类环境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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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第47个世界环境日,提高大家的环境保护意识。6月5日,政和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星溪乡人民政府、县电力公司、义工联合会,南门社区参与县环保局组织的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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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应急演练

参加活动的一行人在龙潭溪饮用水源地(宝岭水库)开展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应急演练,通过开展保护水库模拟应急演习,模拟发现群众在宝岭水库一级保护区从事如钓鱼、游泳、烧烤等污染水源的行为,执法人员和民兵应急分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责令停止污染水源的行为,同时进行法律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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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环保宣传

随后,大家在水源保护区上游九蓬村村部门口前空坪摆放横幅、架设环境保护与法治教育宣传展板吸引群众前来观看,并向群众发放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及入户走访宣传等形式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共向村民发放了环保、法治科普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环保政策咨询3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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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座谈会

活动结束后,在九蓬村村部会议室召开了“保护饮用水源,共建生态文明”座谈会,会议期间各单位向群众介绍了近年水源地生态保护工作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开展讨论,并提出如何加强水源保护区污染水源防治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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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建议

1

在水源保护区开展污水垃圾处理

2

定期进行饮用水执法检查

3

成立巡逻队加强水库巡查管理

4

使用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

5

联合司法机关,形成对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

6

学会并带动身边的人正确垃圾分类

7

禁止在水源保护地使用非法农药

8

禁止进行鸡鸭猪等畜牧养殖

9

禁止水库垂钓与游泳等污染水资源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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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要不断深化制度改革和科技创新,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环境资源保护是生态检察的重要工作,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是人民检察院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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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宋政洪

文:季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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