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冒雨駕車 追尾傷人害己

飲酒後,不顧下雨堅持駕駛摩托車回家,因視線受阻撞上前方車輛,兩車三人均摔倒受傷。近日,經福建省清流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羅某拘役一個月零十五天,緩刑二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5月2日中午,羅某在一家飯店吃飯時,喝了幾杯酒。雖然看到外面在下雨,但他自我感覺良好,就決定駕駛摩托車回家。在家門口附近的拐彎處,因酒後反應遲鈍加上眼睛進雨水造成視線阻礙,撞上前方一輛緩慢轉向的摩托車,兩車三人均摔倒受傷,所幸傷勢都不是太重。交警趕到現場時,羅某已經被送往醫院。經鑑定,羅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98.16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負事故全部責任。後羅某對自己醉酒駕駛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表示非常後悔。

(吳永春 鄭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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