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河法庭:「假期」調解離婚案 雙方滿意贊法官

8月26日上午,漢濱區人民法院吉河法庭的法官們利用週末上班時間,成功調解一起離婚糾紛案件,讓雙方當事人都深切感受到親民、為民司法。

4月初,法庭立案受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原告戶某訴稱,2009年其與被告唐某在廣州經濟開發區打工相識,後於同年在漢濱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因雙方婚前缺乏瞭解,婚後又常年在外打工聚少離多,亦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因此請求法院判決解除婚姻關係。本來是一起普通的民事家庭婚姻案件,法庭立案後定了開庭日期,但經過與雙方電話溝通,原告表示家住在商洛市商南縣郊區,交通非常不便,被告則表示因為廣州工廠無法請假(要麼就辭職),所以在工作日都無法到庭參加訴訟,只有假期才能回來開庭,根據原被告實際情況,承辦法官反覆徵求雙方意見決定把開庭時間放在了今天,同時承辦法官意識到雙方分歧並不大,該案有調處的可能性。在庭審前,通過反覆與唐某、戶某及其代理人的溝通、協調,最後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整個調解過程在平靜緩和的氣氛中進行著,雙方對調解結果都比較滿意,均對法官為了案件放棄休息來精心調解表示感謝,當聽聞法官們已連續工作近一個月,豎起大拇指對法官的為民、盡職司法給予了讚揚。

據悉,該院從2018年8月6日開展“改作風、提素質、樹形象”紀律作風教育整頓活動以來,全院法官幹警全員全天候克服困難連續工作,提高政治站位,用實際行動忠實踐行“四個意識”,真正做到了將“改提樹”活動與執法辦案第一要務緊密結合起來,從而努力提高審判質效,形成了在服務大局中強化思想作風,在執法辦案中比拼思想作風,在司法為民中改進工作作風,在從嚴管理中錘鍊紀律作風的良好氛圍!(通訊員:汪國霞、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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