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26刀捅死男友:他找3個男人強姦我

據臺灣媒體報道,重達90公斤的婦人馮某,拿陶瓷刀砍殺僅40公斤重的男友劉某,清理現場後自首,基隆地院依殺人罪判馮某12年徒刑。島內高院今天審理,馮某辯稱屢遭劉某毆打,指對方“還找3個男人來強姦我”。而死者外甥則反駁,“長期遭家暴的是舅舅,身上常有瘀傷”。

女子26刀捅死男友:他找3個男人強姦我

2015年4月30日凌晨2點多,同居的劉某和馮某起爭執,馮某趁劉洗澡時,拿刀朝他身體猛刺,劉身中26刀,肺部穿刺,致胸腔等處出血,加上他遇害前已服用止痛劑、安眠藥等藥物,因混合出血性休克與中毒性休克死亡。

馮某向警方投案時自稱,劉向她要錢要不到,便對她辱罵毆打,她一氣之下才到廚房拿陶瓷刀,朝他猛刺,並不清楚刺了劉某多少刀。而經檢警勘驗,犯罪現場被馮某清洗過,不過檢警在浴室天花板發現噴濺血跡,判斷劉應是在浴室內遭馮某砍傷後,逃跑過程中,再遭馮某追殺致死。這26刀中,致命一刀是左胸靠近心臟處,胸口還有2刀,都是猛力插入的穿刺刀傷。

女子26刀捅死男友:他找3個男人強姦我

馮某雖坦承殺人,但稱是“遭受攻擊”才反擊,並以精神疾病抗辯,主張殺劉時已失去行為能力。基隆地院判她12年徒刑。檢方和馮某都上訴。

馮某表示,遭劉某長期虐待,害她精神崩潰,並指自己卵巢水腫、骨盆腔發炎,都是劉某踢的。近日開庭,她又突然辯稱,劉某曾經找了3個男人強姦她,還叫她減肥去賺錢。辯護律師稱她是出於防衛而反擊,本案應是傷害致死而非殺人,應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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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檢察官則痛批,死者被刺殺26刀後,馮某故佈疑陣,將死者拖到臥室,她心思縝密,根本沒有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再者,馮某請姐夫報案已是事發20小時後,不能算是“自首”而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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