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疫苗案」:中央同時嚴肅處理 7名省部級官員極爲罕見

《祖國》記者/鄭傑川

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自今年7月中旬曝光以來,引發了全社會各階層人士和國家最高層面的關注。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對此做出重要指示、批示,國家有關部門聯動調查,現已查清案件情況和有關部門人員履行職責情況,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召開會議

8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召開會議,聽取關於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調查及有關問責情況的彙報。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

會議強調,這起問題疫苗案件是一起疫苗生產者逐利枉法、違反國家藥品標準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編造虛假生產檢驗記錄、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失職失察、個別工作人員瀆職的嚴重違規違法生產疫苗的重大案件,情節嚴重,性質惡劣,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既暴露出監管不到位等諸多漏洞,也反映出疫苗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重典治亂,去痾除弊,加快完善疫苗藥品監管長效機制,堅決守住公共安全底線,堅決維護最廣大人民身體健康。

會議同意,對金育輝(吉林省副省長,2017年4月起分管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予以免職,對李晉修(吉林省政協副主席,2015年12月-2017年4月任分管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副省長)責令辭職,要求劉長龍(長春市市長,2016年9月任長春市代市長,2016年10月至今任長春市市長)、畢井泉(市場監管總局黨組書記、副局長,2015年2月-2018年3月任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局長)引咎辭職,要求姜治瑩(吉林省委常委、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委書記,2012年3月-2016年5月任長春市委副書記、市長)、焦紅(國家藥監局局長)作出深刻檢查;對35名非中管幹部進行問責;決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吳湞(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副局長、原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分管藥化註冊管理、藥化監管和審核查驗等工作)進行立案審查調查。會議責成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國家藥監局向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

7名省部級官員被問責

在被問責的7名省部級官員中,最年輕的是52歲的金育輝,最年長的是63歲的畢井泉,畢井泉也是7名省部級官員中唯一一名(第十九屆)中央委員;姜治瑩是7名省部級官員中唯一一名博士學位獲得者;焦紅是7名省部級官員中唯一一名女同志,也是唯一一名民主黨派人士——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央副主席。

7名官員的情況如下:

——52歲的金育輝2015年3 月任吉林省通化市委書記, 2017年3月任吉林省副省長。

——56歲的李晉修2015年11至2018年1月任吉林省副省長,2018年1月任吉林省政協副主席。

——55歲的劉長龍2014年12月任吉林省財政廳廳長,2016年10月任長春市委副書記、市長。

——63歲的畢井泉是第十九屆中央委員,也是此次被問責的7名省部級官員中唯一一名中央委員。畢井泉2006年1月至2018年3月先後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國務院副秘書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長兼黨組書記,2018年3月任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57歲的姜治瑩是此次被問責的7名省部級官員中唯一一名博士學位獲得者。姜治瑩2012年3月至2016年5月任長春市委副書記、市長;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先後任吉林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吉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17年7月任吉林省委常委、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州委書記。

——55歲的焦紅是此次被問責的7名省部級官員中唯一一名女同志,也是7名省部級官員中唯一一名民主黨派人士——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央副主席。2012年8月至2018年3月,焦紅先後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藥品安全總監、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2018年3月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60歲的吳湞,2006年9月至2015年8月先後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食品藥品安全總監、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2015年8月任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

吉林省和長春市對疫苗案相關領導作出處理

8月16日,吉林省委常委會議根據國務院調查組調查結果,研究決定,對長春長生公司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履行監管職責不力、履行屬地管理職責不力、負有直接責任和領導責任的相關人員作出組織處理。決定按法定程序免去郭洪志擔任的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免去白緒貴擔任的吉林省工信廳黨組書記、廳長職務(2016年4月至2018年2月任分管藥監工作的長春市副市長),免去曾向東擔任的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免去閆海江擔任的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責令長春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呂鋒(2018年2月臨時代管藥監工作,2018年4月至今分管藥監工作)向吉林省委、省政府和長春市委、市政府做出深刻檢查。

同日,長春市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對長春市相關人員作出組織處理。按規定程序免去唐若迪擔任的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免去張文革擔任的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免去周福雲擔任的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監管處處長職務,免去於百川擔任的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分局分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責令長春高新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趙旭,長春新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楊文俊(2017年6月任長春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負責聯繫長春市食藥監局高新分局),長春經開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於振波(2014年2月至2017年6月任長春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負責聯繫長春市食藥監局高新分局),長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分局分黨組書記、局長陳鐵等人辭職。

原國家食藥監管總局多名高官被免職

由於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暴露出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監管不到位、監督指導不力、審查把關不嚴、失察失責等諸多漏洞,8月1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對丁建華(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化妝品監管司司長、食品藥品審核查驗中心主任)、董潤生(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化妝品監管司副司長)、孫京林(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化妝品監管司副司長)、葉國慶(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化妝品監管司特殊藥品監管處處長)、郭秀俠(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化妝品監管司特殊藥品監管處調研員)、王佑春(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副院長)等六人予以免職。同時,責成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醫療器械標準管理中心)院長(主任)李波做出深刻檢查。

原國家食藥監管局局長鄭筱萸被執行死刑

由“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聯想到11年之前的“鄭筱萸案”。2007年7月10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在北京被執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確認一、二審法院認定的案件事實。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被告人鄭筱萸利用擔任國家醫藥管理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的職務便利,接受請託,為八家制藥企業在藥品、醫療器械的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多次直接或通過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單位負責人給予的款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49萬餘元。2001年至2003年,鄭筱萸先後擔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期間,在全國範圍統一換髮藥品生產文號專項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未做認真部署,並且擅自批准降低換髮文號的審批標準。經抽查發現,鄭筱萸的翫忽職守行為,致使許多不應換髮文號或應予撤銷批准文號的藥品獲得了文號,其中6種藥品竟然是假藥。

最高人民法院複核認為,被告人鄭筱萸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鄭筱萸對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翫忽職守罪。鄭筱萸作為國家藥品監管部門的主要領導,利用事關國家和民生大計的藥品監管權進行權錢交易,置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於不顧,多次收受制藥企業的賄賂,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當判處死刑。其雖有坦白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和退出部分犯罪所得的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鄭筱萸的翫忽職守行為,致使國家藥品監管嚴重失序,給公眾用藥安全造成了極為嚴重的後果和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犯罪情節亦屬特別嚴重,應依法懲處,並與所犯受賄罪數罪併罰。一審判決、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核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一審對被告人鄭筱萸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裁定。

重典治亂,去痾除弊

吉林長春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發生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立即查清事實真相,嚴肅問責,依法從嚴處理,堅決守住安全底線,全力保障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大局。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案件情況得以查清,多名領導幹部受到嚴肅處理,彰顯了重典治亂、去痾除弊的堅定決心和鮮明態度,充分體現了全面從嚴治黨。

疫苗關係人民群眾健康,關係千家萬戶幸福,關係公共衛生安全和國家安全,容不得絲毫馬虎。確保疫苗安全,關鍵在平時,各個環節都不能掉鏈子。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既暴露出監管不到位等諸多漏洞,也反映出疫苗生產流通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各地各部門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全面徹底排查處置風險隱患,積極堵塞漏洞、補齊短板,加快完善疫苗藥品監管長效機制,確保疫苗安全萬無一失,讓廣大群眾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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