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只是一起
高速爆胎刮擦護欄的小事故,
最終卻釀成了一人死亡的慘烈車禍,
小車司機楊某或許永遠都無法原諒自己…
8月10日晚11點左右,28歲的楊某駕駛著一輛白色小車在杭州往寧波方向的高速上行駛。右後輪突然爆胎,隨即與中央護欄發生刮擦。楊某緊急控制住,最終車停在了高速第一車道(超車道)上。
高速上發生了事故怎麼辦?
車上人員迅速轉移到路外安全地帶
這個常識司機應該都清楚
但不幸的是,
有著3年多駕齡的楊某在發生事故後,
第一時間不是撤離車上人員和報警,
而是現場打電話給保險公司,
而且一打打了兩個,
第一個電話足足有3分鐘長!
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
在高速公路超車道上,
面對身旁一輛輛飛馳而過的汽車,
還淡定停車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諮詢?
然後...悲劇就那麼降臨了。
行車記錄儀下的事發瞬間▽
一輛白色SUV沿著高速行駛過來,
由於車速快,夜間可視度低,
當SUV司機發現停在路面上白色小車時,
已來不及剎車,直接撞了上去…
車內尚未撤離現場的楊某母親身受重傷。
然而可悲的是,
發生第二次事故後,
面對被撞得不省人事的母親,
楊某第一時間竟還是給保險公司打電話!
車內還有名嬰兒,在奶奶的保護下安然無恙。
從第一次事故發生
到第二次事故之間的這十多分鐘,
如果楊某有一點高速行車常識,
或許這一切都不會發生……
事實上,
由於輕微事故未及時撤離,
引發悲劇的案例並不在少數。
2017年在京沈高速某路段三頭羊突然竄上高速,引發連環追尾。事故發生後車上人員下車查看情況,不料一輛大貨車衝進事故現場發生二次事故,導致4人死亡。
這些悲劇頻繁重演,原因都是
出現事故後,沒有及時撤離!
發生事故後正確做法是什麼?
◆ 發生事故時,可以移動時,一定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車移動至安全地帶,且放置警示標誌;如果車輛損毀嚴重無法移動,要先熄火,打雙閃提示燈,拉手剎,人員遠離事故現場,然後報警。
◆ 高速公路上的事故,保險公司是不會來勘查的,一般都是事故現場清理完畢後再到停車場進行估價處理。所以此時撥打保險公司電話是浪費時間,增加危險。
最後也提醒各位司機朋友,
開車上路一定要嚴格遵守交規!
生命只一次,切莫僥倖!
願大家都能安全出行,平安到家!
來自:煙臺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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