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的房屋是無產權的房子,可以要求法院拍賣嗎?爲什麼?

凍麥條


矛盾。無產權,是無法辦理設立抵押權的。你標題說無產權,附加說明裡卻說已經抵押給了銀行,這前後矛盾,至少有一個條件為假。

有沒有產權,這需要調查。如果真無產權證,也是可以依法處置的。自己上淘寶的司法拍賣網看看,裡面有各種小產權房、無產權房在經法院的手在拍賣。只是,因為無產權證,拍得之後,法院也無法給你辦理產權證,你就拿著拍賣成交確認書住下就是了。沒有產權證,自己居住或出租都沒有問題,有影響的可能是再次轉手和設置抵押權。因此,你的問題的答案:完全是可以要求法院依法處置的,無論是拍賣、變賣還是折價抵債,都可以。

產權證這個東西,其實是一種所有權宣示書,對外宣佈這房子是我的。其實,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法院的裁判文書也具有如此功能。因此,法院出具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執行裁定書等法律文書,也能宣示這房子是你的。只是由於行政和司法不和諧的問題,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沒法讓你在房產再次流轉時享有跟產權證一樣的權益,甚至連抵押權都不能設立。這裡面其實原因很複雜,跟我國特有的土地制度很有關係。通行的法律法理,遭遇我國特色土地制度,有點繞不開。按法理,房子就是房子,就只有一種屬性,不應該有什麼小產權房、大產權房、無產權房的區分的。


律法人生


房子沒有產權,還是隻是房子的產權證也就是房產證沒有辦下來,情況不一樣處理方式也就不一樣,望題主將問題表達清楚。

房子沒有產權也就是我們一般說的小產權房,這類房子現在法院是無法處置的,因為無法為買受人辦理過戶手續。這類房子如果存在抵押,可能是開發商在建房時,辦理的土地抵押或者在建工程抵押都可能,這需要具體材料才能判斷。

房子的房產證沒有辦下來,若房子有合法的預售許可證等,被執行人買房是通過按揭買房,也是可能存在銀行抵押的,但這種情況房子是可以處理的,只不過處理後要先還銀行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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